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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保密制度(全文)

时间:2022-07-10 14:30:07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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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保密制度(全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5篇

第1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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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一: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会计人员保密制度
  一、财务人员对公司经营情况必须严加保密,严禁对外泄露;

  二、公司的财务报表、成本资料以及一切有关财务数据资料,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如因本人责任造成泄密事实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直至除名;

  三、财务人员严守公司有关货币资金的收支情况的秘密,严禁泄露给他人;

  四、对有关部门来公司对账,查账或询问有关财务情况,要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或经理,自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财务部
  篇二:财务部保密制度
  广西红帆-财务部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
  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
  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
  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五条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
  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
  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
  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司内
  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
  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
  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
  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
  (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
  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
  做到下列几点:
  第九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
  100元--500元。
  第十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
  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长、总经理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篇三:财务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条为严格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企业效益,做好各种保密管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方便工作、内外有别的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财务机密是关系公司的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公司每一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实行严格的财务保密和处罚制度。
  第四条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⑵、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⑶、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⑷、材料设备采购方式、采购价、采购渠道,采购合同,分包商资料情况;
⑸、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械成本、管理成本;
⑹、技术、文档资料、计算机内不能公开的资料;

  ⑺、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⑻、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⑼、投标价格、投标预算、投标书;

  ⑽、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五条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漏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并由公司行政部进行相应登记,加盖公章后予以报出;公
  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必须经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许可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安排、关系客户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其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税控装置及程序、电算化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各种资源管理,均适用此保密制度;
  第八条各主管会计在其职责范围内,按会计核算期准确及时的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编制并报送各种报表、编写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将其整理装订成册进行临时性保管,两个会计年度后,各主管会计必须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部门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在临时保管期间,财务总监有权现场查阅和审查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其他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或主管领导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九条财务部门各岗位要加强保密工作教育,提高保密意识;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做到下列几点:
  ⑴、不该知道的不要问,不该说的不要说,不该动的资料不要动;

⑵、交际活动中,注意保守公司机密,不准随便谈论公司机密情况;
⑶、没有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用后都必须归还;

  ⑷、董事会或主管领导交待的工作,没有特别说明的理由,你不能追根究底,努力完成交待的工作即可;

  ⑸、董事会及主管领导有权知道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及其工作成果;
  ⑹、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⑺、员工有义务向董事会及主管领导如实汇报公司财务活动中的工作人员
  及其工作行为;
对于其违章工作行为,不得虚报、隐瞒、猜测,必须如实汇报;
  ⑻、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知晓;
  ⑼、发现泄密或者及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弥补可能造成的损失;
  ⑽、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阻止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董事长汇报;
  第十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并处罚款100元--500元。
  ⑴、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⑵、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⑶、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一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⑴、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⑵、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⑶、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十二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由财务总监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其情节的轻重及经济损失大小做定论;
  附注: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会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云南吉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吉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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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采 购 科 工 作 保 密 制 度

为规范学校采购当事人在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和法规,特制订采购科工作保密制度。

采购科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下信息保密:

一、已取得采购文件(含电子文档)的供应商名单;

二、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

三、评审过程的情况;

四、尚未公示的评审结果;

   五、申报采购单位及联系人(除必要的技术指标交流外);

六、采购计划的预算金额;

七、供应商的投标、竞标、报价文件及相关的商业机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00六年九月一日

第3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模范遵守保密法规和各项保密制度。

二、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档案资料。

三、在公共场所和家属,亲友面前以及通信、通话中,绝不谈论机密事宜。

四、严禁携带机密文件和档案资料探亲、访友和进出公共场所。

五,涉外活动中要慎重从事,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发生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理。

六、在使用档案管理程序时,对带密级的文件以及不易发布的文件资料,禁止向公共文档库发布。

第4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财务工作保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会计工作秩序,落实《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财务信息是和单位权益紧密相关的,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所有财务人员和财务信息使用者都有保守单位财务信息秘密的责任。

第三条制订本规定的目的是建立起财务信息的安全防范体系,使财务信息的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减少和逐步消除人为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四条公司财务机密的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

2、会计凭证、账薄、报表、财务会计报告、财务安排、经营意向、决策资料、财务会议记录、公司有关财务制度、销售佣金制度、员工工资福利及其奖金情况、证件、印章、会计数据、会计资料及会计载体(包括计算机、电算化程序、税控装置及程序、备份文字数据的软盘、光盘及移动硬盘等)、财务设备等财务核算数据和管理资源;

3、公司销售信息。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 ,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价格、扣让、奖励及佣金政策等信息;

4、材料设备采购信息。包括采购方式、采购价格、供应商信息、采购渠道、采购合同等信息;

5、公司的生产信息。包括产量、定耗比、入库合格率、入库数量等信息;

6、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二章财务信息保密要求

第五条一切不宜对外或对内,泄露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计资料和信息等财务机密,均属公司保密范围,未经董事会许可,任何人不得向外泄露,同时禁止向外传播。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除按月定期申报的财税报表、统计报表外需向外部报送的会计资料,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许可,后可对外报送;
公司内部其他职能部门需要查阅、审查、借阅、复印、拷贝会计资料的,需要填制查阅会计资料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和中心总监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批准后方能执行。其他部门人员不得向财务人员打听与其工作没有任何关系的财务事项。

第七条会计财务部内的财务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规定第一章第四条所列各种财务信息享有不同职别相应的知情权和管理权,不应探知和自己本岗位工作无关的财务事项。财务人员应坚持“六个绝对”的保密原则:不该说的财务信息,绝对不说;
不该知道财务信息,绝对不问;
不该动的财务资料,绝对不动;
不该看的财务信息,绝对不看;
不该做记录的财务信息,绝对不记录;
不该保存的文档和或资料,绝对不保存;
并做到下列几点:

1、各财务人员不得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使用状况透露给其他任何人;

2、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岗位上的机密,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并制止小道消息的传播;
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3、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交际中,不要谈论财务相关信息;

4、员工如果要查询本人工资,财务人员只能打印其本人的工资条,禁止让其看到其他人员工资信息;
财务人员应对工资信息严格保密,不得将公司的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工资信息与任何无关人员进行交流或讨论,不得透露任何未公开的工资信息。

5、没有得到相关授权,不准谈论及动用的机密资料。凡是得到授权用后标有机密字样的公司资料都必须及时归还;

6、对于与工作岗位无关的资料不要随便保存,对于不用的资料要及时清理;

7、发现泄密或有可能泄露公司秘密的言论、文档等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董事会汇报,以便及时制止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财务人员转岗或离职后,财务人员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或其他形式保存的各类财务信息及所有描述的概括该财务信息的文件 ;
并对所掌握的各类财务信息按公司的保密规定进行保密,不得在任何场合进行任何的表述。

第九条对于财务印章的使用,由财务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保管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第十条对于财务专用软件,由财务主管指定系统管理员来设置使用密码和制授权普通操作人员的工作权限。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的口令要严格保密。系统管理员定期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备份,对计算机的安全与操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但使用人必须将其操作密码和一把备份钥匙交财务主管领导封存保管,主管领导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并至少要会同两位领导或使用人在场方可开封取出钥匙开启保险柜或保密柜。

第三章罚则

第十二条 凡违反下述规定者,给予警告,并处100元-500元的罚款。

1、因操作失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因无主观故意泄露公司有关信息,尚未造成公司内部混乱、引起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三条 凡违反下述规定者,视其下列情况之情节轻重,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财务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对外转让、出售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财务信息保密规定的。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关于财务信息保密责任期限为永久。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如有未尽事项须经董事会与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补充更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2015年3月17日

第5篇: 审计工作保密制度

< cla>< cla>< cla>< cla> 测绘工作保密制度(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测绘工作保密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障涉密测绘成果的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防止泄密事件发生,特制定本测绘工作管理制度。

一、测绘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

二、建立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责任制,部门负责人承担涉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领导责任,保密管理人员承担涉密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责任。

三、对涉密测绘成果的使用、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测绘成果进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予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应及时归档,要求记录清晰。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测绘成果,不得拷贝、对外传送涉密测绘成果数据。

四、传递地形图、涉密数据等秘密载体,须通过机要进行传递,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

五、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须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杜绝外传、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六、处理、外输、储存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设置进入登陆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安装加密防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网络装置。

七、涉密测绘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测绘成果的,必须报主要领导审批,并备案。

八、销毁涉密测绘成果须经专人清点、核对、登记、造册,由主管领导和档案部门负责派人销毁。对销毁的花时间、地点、方式及销毁过程总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与销毁清册、领导批示一并存档。

九、如发现涉密测绘成果泄密、失密事件,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国家保密管理部门,及时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责任,将事件调查处理到位。十、本管理制度应根据国家规定的新要求和新情况作必要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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