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县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情况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以来,XX县牢牢把握改革初衷,科学谋划部署,强化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重点和关注点放在基层,着力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用好公务员晋升通道,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及时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持续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有为。
一、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职级晋升程序
一是结合实际细化具体举措。制定“1+2+x”制度体系,“1”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2”即县管干部职级晋升办法、职级职数核定和备案工作规定,“X”即若干政策答复意见,目前已出台X个相关答复意见和XX条政策口径,涵盖职数核定、职级套转、职级晋升等重点问题。制定《改进一级巡视员晋升工作的几点意见》等政策规定,综合考虑职数空缺、德才表现、职责轻重、任职资历等,细化职级晋升资格条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职级晋升,非县、县党委管理的公务员晋升较高职级的,由各机关党组(党委)组织实施后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细化明确职级晋升的备案及审批流程,印发对XX个具体问题予以明确。建立制度推进情况月调度制度,及时研判化解基层反映的个性问题和具体矛盾。建立职级职数动态审核机制和较高职级职数使用备案制度,指导基层把好职级职数使用关,防止超职数配备。将县级机关和乡镇机关的行政编制分别统筹核定职级职数,严格执行上级机关不得占用下级机关职级职数的政策要求,确保基层职级职数使用“定向化”。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县委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项目,不断强化依法依规推进工作的意识,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三是制定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流程与实施方案,对晋升的实施主体、审批权限以及分析研判和动议、推荐考察、会议研究、公示、发文、谈话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简化县级机关一至四级调研员晋升备案程序,下放审批管理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关于县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垂直管理部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县级机关和设区县各自职责及审批权限。
二、坚持择优晋升,倾斜基层一线
一是树立职级晋升正确导向。坚持突出工作实绩、贡献积累、群众认可,不搞平衡照顾、论资排辈,对评为“担当作为好干部”、“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最美公务员”,以及在推进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
二是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全县县以下机关晋升的三级、四级调研员中,x%以上在乡镇(街道)工作或具有长期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细化职级晋升负面清单,明确政治素质考察被列为需要提醒关注对象的、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x%的,一律不得晋升职级。坚持职级晋升向扫黑除恶和疫情防控一线的公务员倾斜,制度实施以来,近x%的驻村第一书记晋升职级,xx名县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晋升二级巡视员,x名县委书记晋升一级巡视员。
三是注重统筹兼顾。对较高职级职数的使用坚持“三三制”,即担当作为的“排头兵”、任职较长的“实干家”、默默无闻的“老黄牛”各占三分之一。针对晋升职级后领导职务“免不免”、“兼不兼”的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指导机关根据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合理安排,不搞“一刀切”。目前,全县xx余人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xx人连续晋升职级。
三、把握职级属性,加强日常管理
一是针对实施中一些不统一、难把握的政策问题,分期分批明确xx条答复意见,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推动改革效应有效释放。注重通盘考虑,对较高职级职数进行统筹,以职数余数统筹为主、以全部职数统筹为辅。针对部分单位因机构合并超编超职数配备等问题,在核定使用上给予适当倾斜。
二是引导各部门深入分析公务员队伍结构,有计划、有步骤、有梯次地开展职级晋升,避免职数用满后形成新的“天花板”。引入大数据算法对每次职级晋升职数使用进行规划,计算最优晋升频次,为合理使用职级职数、促进公务员队伍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三是集成改革举措。加强纵向对比,分析修订前后的公务员法、非领导职务序列、20XX年实施的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找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执行的关键点和矛盾点。强化横向协同,结合公、检、法、司改革,系统集成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改革举措,协调推进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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