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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做好新时期青年审计干部感悟(2022年)

时间:2022-07-08 15: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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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做好新时期青年审计干部感悟(2022年)

做好新时期的青年审计干部感悟3篇

【篇1】做好新时期的青年审计干部感悟

如何做好新时期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也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有力保障。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湖南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与新时期的现实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少数民族干部总量上尚显不足;
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高,懂得民族语言方面的干部不多,甚至一些民族干部对民族政策法规、民族宗教事务等并不了解;
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不太合理;
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及培养方法的特殊性研究不够;
少数民族干部来源不足,后继乏人;
缺乏较好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机制和环境等。为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需要根据新时期的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
   就目前来看,少数民族干部基本上是通过公务员招考这一渠道进入干部队伍。但与较发达地区相比,少数民族在教育、地域、信息、素质等多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在同等条件下的招考中,少数民族干部往往处于不利局面,这使得少数民族干部越来越少,甚至出现断层现象。如湖南省以维回族为主体民族的4个维回(回维)民族乡,都不同程度地显露出民族干部的不足。因此,必须把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渠道作为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
一要大力发展民族基础教育,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源头问题。从长远看,要解决民族干部人才问题,就要大力发展教育,要把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纳入到人才资源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规划中去。要进一步加大民族地区教育倾斜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的投入,较好配置和充分利用民族地区的现有教育资源,以普及9年制义务教育为重点,对贫困地区全面落实二免一补”政策。要加大高等师范院校在民族地区委培和扩招的力度,加强中高级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的培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少数民族教师的学历达标率和业务能力,为提高民族地区的教育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要多渠道拓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来源,解决好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渠道单一的问题。既要从党政机关、领导身边发现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又要注意从金融、司法、外贸、经济管理等部门以及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发现和选拔,同时还要从企事业单位、基层农村发现和选拔;
并积极打破行业、打破地域、打破身份界限,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不拘一格广泛选拔民族人才。
三要采取有力措施拓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来源,解决好少数民族进入干部队伍困难的问题。根据民族政策法规相关规定,在统一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时,要增加少数民族录用指标,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适当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对少数民族干部极为匮乏的地方可实行指标单列、定向招录政策等,确保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与其人口比例相适应。人事编制部门要适当留出部分机动编制作为“周转编”用于人才引进和储备;
事业单位可以在总编制数不变的情况下采取先进人后进编的办法引进和储备人才,在公开选拔各级领导干部上,拿出相关职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增加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领导岗位上的比例;
要注意培养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二、进一步抓住关键,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机制
   健全的民族干部政策是做好民族干部工作的保障。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原有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已不适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需要,需要进一步修改、健全、完善。
   一是修改出台新的政策。中组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于1993年12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至今已有10多年。《意见》在某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目标任务、培养措施和具体要求等方面应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新的更具体的意见措施。湘发〔2006〕6号文件对民族干部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明确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各级部门应拿出相应的对策。

二是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并落实到位。一直以来,湖南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在政策上有所倾斜,但因种种原因,落实力度疲乏。如考试录用公务员、干部时向少数民族倾斜,但民族干部与发达地区的干部人才相比还是存在劣势,这样的情况下,要把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应根据实际,譬如适当放宽少数民族的报考条件,适当放宽公务员录用的年龄、文化要求等。要落实好少数民族干部考录国家公务员时实行照顾5分的政策。同时,在配备领导干部、选调公务员、竞争上岗时,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要尽可能单列指标,向少数民族干部倾斜,或留出一定岗位专门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2009年颁布的《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在学历和职位设置条件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这是加大落实力度的有力体现。今后我们需在特殊政策的贯彻落实上下更多工夫。
   三是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整体规划,扎实推进。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发挥组织部门的龙头作用,加强沟通,争取部门配合,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发挥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优势,主动反映情况,提出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协助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督查指导机制,定期组织联合调查组深入各地督促少数民族
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跟踪了解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成长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少数民族干部结构
   目前,少数民族干部在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等方面存在着不合理的现象,民族工作部门很有必要把优化和调整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作为工作重点来抓。
   一是树立新的干部人才观念。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针对湖南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不合理的具体情况,要积极充实高层次紧缺人才,不断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
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帮助民族地区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
要做到培养人才和引进外地外人才并重,立足自主培养,重点是用好用活现有人才,加强交流,吸引外地人才;
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人才引进理念;
要加速培育和发展民族地区人才市场,使人才资源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更有效的配置和使用,通过结构优化达到效能的优化。
   二是加快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步伐。少数民族干部结构不合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步伐太慢,使少数民族干部难以成长起来。虽然中央、省、市、县各级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非常重视,但在具体的培养选拔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力度还不够,使少数民族干部成长不够快、培养选拔难度比较大,造成少数民族干部参与国家重要政治生活困难还较多。因此,要通过采取特殊政策,强化措施力度,注意培养选拔紧缺的经济、管理、法律、技术型干部人才,使各类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
   三是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多渠道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数量充实、层次合理;
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过程中,注意结构、梯次,注意选拔各种紧缺人才,注意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的合理搭配,注意保持近、中、远期人才比例协调,使后备干部保持合理配置。坚持后备干部从基层抓起,以满足各级后备干部调整的需要。同时,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坚持保证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备用结合,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对比较成熟的及时提拔使用,把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队,并及时补充优秀人才,保持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
   四、进一步明确任务,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素质
   继续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能力和素质,是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有计划地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大中专院校、党校、行政学院、民族干部学校学习,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跟班学习。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来开展理论政策培训;
要继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针对性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开展理论和业务培训;
解决工学矛盾突出、学用脱节问题,使民族干部有时间、有精力去学,所学的知识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真正做到学有所用。
二是进一步突出实践锻炼。湘发〔2006〕6号文件要求,“要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促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行业、不同机构之间少数民族干部的交流,促进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与上级机关和其他地区干部的交流,使之得到全面培养锻炼,尽快成长。”因此,要进一步有计划地从基层选拔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上级领导机关学习,从各级机关选拔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工作,同时选调少数民族干部外派到上级领导机关挂职。采取列入梯队,压担子的办法培养。对那些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各种形式,有意识地把他们推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有意识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到关键岗位、重要部门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当前,就省本级来说,应着重考虑在政府换届中安排一定数量、条件成熟的少数民族干部担任省直单位主要领导和重要领导职务。要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层次的特点,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在少数民族干
部实践锻炼中,要切实解决好挂虚职多、挂实职少的问题,解决好多岗位轮岗锻炼问题,切实增长少数民族干部的阅历,提高其领导水平

谈如何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党的干部路线、民族政策的重要精神之一,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学习研究中央关于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文件精神,协调各方。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参谋助手作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牵头抓总,协调统战、人事、民宗、教育、财政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提供保障。主动联系,加强沟通。地方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了解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要强化培训,注重实践,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一是坚持以各级党校为载体,分类别、分层次强化干部队伍的系统培训。坚持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委党校或省内大专院校学习;
选派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赴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地区党校学习。二是大力开展干部挂职锻炼及境外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干部教育培训格局。三是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要积极制定《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教育培训目标和责任。要求和鼓励少数民族干部通过自学、函授、脱产学习等多种途径参加学历教育,不断提高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文化结构。要通过教育培训使少数民族干部学习和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要创造条件、大胆选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选拔配备工作。首先是在选拔任用上做到“五个使用”。即对群众公认、政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重点使用,对年轻有为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破格使用,对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对有较强的经济工作能力的民族干部放手使用,对在同等条件下的少数民族干部优先使用。其次是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结合领导班子的近期调整和长远建设需要,切实抓好少数民族人才列入了后备干部名单,并针对其个人情况制定培养方案,实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力求使每个后备干部都能健康成长。在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时,坚持从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名单中优先考虑。有效确保其数量能够满足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能始终保持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上,坚持“把加强民族地区团结稳定作为出发点,把适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着力点,把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落脚点”的指导思想,落实了“抓基础教育扩大数量,抓培养锻炼提高素质,抓选拔使用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工作思路。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情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现状
  **市位于广西西北部,云贵高原南麓,是大西南出海通道的枢纽,东连柳州市,南邻南宁市,西接百色市,北交贵州省。境内东西横距228公里,南北纵跨260公里。总面积3.35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2.3万公顷,占总面积的6.65%,人均耕地0.89亩。石山面积占总面积的65.74%。2002年6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地设市。**市现辖金城江区和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南丹、天峨、东兰、凤山9县,代管宜州市,辖9县2个市区、129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1627个行政村,总人口380万人。**市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历史悠久,素有有色金属之乡、水电之乡、长寿之乡、铜鼓之乡、刘三姐故乡和红七军故乡等“六乡”的美称,是一个极具开发潜力的地区。
**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有5个民族自治县,11个民族乡,其中在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中,**就有壮、瑶、苗、侗、仫佬、毛南、回、水等8个共318.0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3.7%。全市共有干部7137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61911人,占86.73%。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党政机关通过考录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
二是企事业单位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目前,少数民族地(厅)级领导干部14人,占同级干部29人的48.3%;
少数民族县(处)级领导干部537人,占同级干部733人的73.3%;
少数民族乡(科)级领导干部7000人,占同级干部8791人的79.6%;
少数民族干部中,女干部2043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31%;
党员26372人,占40%;
研究生42人,大学文化4417人,大专19357人,35岁以下31752人,36至45岁18689人,46至54岁12379人。
  二、**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主要做法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当作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市委和各县市区、乡镇党委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坚持把这一工作作为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列入各级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市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1999年和2002年4月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河地发[1999]22号)、《**地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河地办发[2002]43号),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等作了具体的规定,使全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第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重点抓好自治县主体民族干部的选配工作。市委明确规定:要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与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相适应;
市直、县(市)直党政部门领导班子中,至少要配备1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民族自治县县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至少要配备1名主体民族领导干部;
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的党政领导班子,要选配2名以上主体民族干部,政府正职必须是主体少数民族干部。在我市自治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中,我市严格按这一规定和要求进行选配。经过多年努力,到2004年底,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总人口35.8万人,其中仫佬族人口11.1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1.1%。全县党政干部6107人,仫佬族干部2589人,占全县党政干部总数的42.4%;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是全国12个较少民族之一,全县总人口34.88万人,其中毛南族人口5.65万人,占总人口的16.2%。全县党政干部6670人,其中毛南族干部1267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9%。目前,市直工作部门班子中都配备有1名以上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11个县(市、区)党委班子都配备有少数民族领导干部,5个自治县政府班子一把手都是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第三,紧紧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一是围绕扩大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来培养少当选民族干部。在干部中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使少数民族干部的改革开放意识大大增强,促进了资金引进,生产发展,加快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围绕发展支柱产业、骨干企业的目标来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三是围绕打好扶贫攻坚战的目标来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市委、各县市区委每年都有意识选派一批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少数民族干部,到扶贫攻坚任务重的县市区、乡镇、村挂任职锻炼,给他们压担子,让他们在艰苦的环境中成长。如原市委办干部黄柯云等同志到东巴凤三县大会战一线挂职锻炼回来后,成长较快,已提拔到县处级领导岗位上来。
  第四,加强干部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注意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近三年来,全市先后选送 735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其中厅级43人,县处级249人,乡科级443人)到中央党校、自治区党校及上海、广东、福建、江苏、香港等地学习培训。2004年开展大规模的培训工作,其中,对476名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的培训;
每年都举办**市中青班暨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二是选派少数干部到发达地区和基层挂职锻炼、跟班学习。2001年以来,全市共选派了70多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312名乡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同时,每年还有计划地从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中挑选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基层锻炼,重点跟踪培养。三是实行干部轮岗交流,使少数民族干部熟悉多部门、多岗位、多行业的工作,增强综合领导能力,打造复合型、高素质的现代管理人才。如,现任凤山县委书记韦善国、环江县委书记韦胜红、都安县长蓝英思、罗城县县长徐钦恒等同志都曾被安排到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党校和先进发达地区学习和挂职锻炼,现已成为厅级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第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委明确规定:少数民族后备干部要与少数民族干部比例和少数民族人口比例相适应,民族自治县、民族乡的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中自治民族干部要占30%以上,其中,政府正职要按1:3配备。我市后备干部从乡、村抓起,市、县都建有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名册,其数量与其干部总数成相应比例,以满足各级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需要。2004年3月,市委以河办发[2004]37号文件要求做好处级后备干部集中补充调整,目前全市有市(地)厅级后备干部15人,县处级后备干部457名,其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378人。
  三、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意见:
  (一)帮助解决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难点和重点问题
  1、帮助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的源头问题。一是由于少数民族人口少,地处边远地区,经济文化落后,基础教育也比较薄弱,一般少数民族学生仅读完初中就无法再继续读高中,能考上大学的不多。二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吸引大中专毕业生回乡创业的不多,特别是优秀的人才就更少,这样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造成了较大的制约。
  2、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步伐慢的问题。中央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非常重视,但在具体的培养选拔上采取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力度还不够,使少数民族干部成长不够快、中高层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难度比较大,造成少数民族干部难以参与国家重要政治生活,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也不利。
  3、帮助解决好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素质提高的问题。由于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落后,财政比较困难。如我市是全国十八个重点扶贫地区之一,全市11一个县市区,有9个是国定贫困县,两个是自治区定贫困县,干部的工资大部分是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解决。造成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继续教育培训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如我市本级每年的干部教育专项经费才有30万元,由于经费缺乏,大规模培训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难以开展。
  (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要有新措施
  1、要修改出台新的政策文件。中组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于1993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至今已有10多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发展,《意见》在某些方面已经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目标任务、培养措施和具体要求等方面应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提出新的更具体的意见措施。
  2、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源头建设。一是大力发展民族基础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整体素质。目前,在一些特别贫困的少数民族人口聚居区,教学条件差,教师普遍待遇较低,骨干教师流失严重。需要重点解决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资金投入严重不足问题。二是采取倾斜措施,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渠道。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录用干部的年龄、文化和任职资格条件或安排专项录用指标等,以保证有更多的少数民族人口特别是较少民族人口进入到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来。
  3、对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要采以特殊的政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要考虑少数民族在整体上存在的差距,在干部的培养选拔方面必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要从实际出发,分不同层次、不同民族,提出不同的竞争标准。在考录国家公务员的时候,虽然对少数民族干部实行照顾5分的政策,但对于人口较少民族如仫佬族、毛南族、白裤瑶族等,照顾的条件应更宽松一些。
  (三)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培养要有新的办法
  第一,健全和完善后备干部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后备干部从乡、村抓起,以满足各级领导班子换届调整的需要。同时,对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坚持保证质量,进行定期考核,备用结合,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激发少数民族干部竞争向上,奋发有力,干事创业的激情。
第二,多渠道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确保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数量。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为加强干部队伍“两个源头”建设,近几年来,通过对毛南族大中专毕业生的重点培养,共吸收986名进入干部队伍中来,使毛南族大中专毕业生成为毛南族自治县后备干部的主要来源。
第三,建立部门联动制度,共同做好培养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组织、民委、统战、人事、妇联等部门都配有一名分管领导专抓少数民族干部管理工作,定期碰头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有关事宜,整合力量共同搞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四)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要有系统性、针对性
  目前,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培训缺乏系统和针对性,干部的理论培训多停留在应付任务上,需要采取措施改变这一状况。
  一是要围绕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紧密结合国家改革开放实际来开展理论、政策培训,使少数民族干部不断增强改革开放意识,从而在民族地区发展中发挥政策理论优势,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步伐。
  二是要有针对性的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来开展理论培训,使少数民族干部较快地熟悉当地中心工作,提高他们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能力。“缺什么、补什么”原则。
  (五)要解决好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当前,在少数民族的培训上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工学矛盾突出。一些领导干部分管工作多,工作任务比较重,需去培训,排不出时间,精力难以集中,学习时间难以保证,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习培训的成效。二是多头培训。在培训的安排上缺乏统一的计划,党委一条线,部门一条线等形成各自为阵的培训局面,培训资源没有能很好整合,又造成领导干部重复培训,既浪费资源,又影响领导干部正常工作开展。三是学用脱节。由于一些培训的针对性不强,干部参加培训后,能力素质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对实际工作没有形成新的推动。一些少数民族干部经过高层次培训后,虽然学有所获,但没有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不能发挥学习培训成果,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四是挂虚职多,挂实职少。一些干部到发达地区挂虚职,虽然开了眼界,不能实质性地参与到班子决策,但实际的领导能力没有得到提高,建立多选派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相关部门和单位挂(任)实职,加强对宏观管理、战备思维能力和驾驭市场经济能力的培训,对表现突出、潜力大的少数民族干部,可直接安排在中央、国家机关或者省部级单位、发达地区任职或工作,给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一个成长的平台,以此加快高层次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步伐。
  (六)要根据不同地区或不同层次的特点,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实施分类指导
应该根据不同地区和层次的特点,加强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分类指导。由于少数民族干部的底子薄,整体素质偏低,对一般干部培养锻炼,着重加强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
对领导干部着重加强宏观管理能力、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培养锻炼和指导。
  建议:
  在今年将要召开的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上,建议中央重点考虑几个问题:  (一)研究制定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条例,解决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长效机制;
(二)要出台对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专门规定。建议区党委向中央反映,考虑通过财政转移专项支付的办法解决在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经费等问题;
(三)采取学校定向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的办法,使一些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工作;
(四)国家每年招考公务员时,应当划出专门的指标招考少数民族毕业生,中央、国家机关每年也应当划出一定指标招录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工作。
**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革命老区,又是一个发展潜力十分巨大的地区。在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少数民族干部积极带领干部群众,投身到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不仅关系到**的改革发展大局,也关系到**的民族团结稳定和社会进步,是一个十分重要而紧迫的现实课题。我们衷心地希望自治区政协考察团,通过这次考察调研活动,向自治区党委、中央民委及有关领导能引起重视,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问题上给予更多的帮助和扶持,使全国少数民族省、市(州)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有更新的作为。

建国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大量培养和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针,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已经成长起来,为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日益发展,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大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现就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民族问题始终是革命和建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九十年代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实现在本世纪末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民族地区面临着更加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因此,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对于正确贯彻民族政策,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稳定,加快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从这一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统一思想,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

  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廉洁勤政,密切联系各民族群众,门类齐全、专业配套、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此,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培养教育,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
有计划地扩大数量,拓宽来源,重点培养和充实各类科技管理人才队伍,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
大胆选拔使用少数民族优秀中青年干部,着力提高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两手抓,能够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集体,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加强培养教育,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要加强政治理论教育。对少数民族干部,普遍进行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使他们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抵制和反对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活动。当前,要贯彻好中央关于学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中、高级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著作,在研读原著上下功夫,深入领会、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思想和理论观点,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大力开展文化、业务培训。要组织初中(含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少数民族干部补习文化,鼓励和支持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多种途径学习大专文化。采取不同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岗位业务培训,帮助他们提高现代科学文化水平,学习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与技能。重视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科学技术知识、管理知识,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以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加强实践培养锻炼。中央有关部门和有关省区市,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要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基层或上级领导机关、综合部门挂职锻炼,或到经济较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挂职锻炼,开阔视野,增长才干,增强改革开放意识和全局观念,提高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各级党校要切实承担起培训少数民族干部的任务。中央党校将继续办好西藏班、新疆班,其他班次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干部学员的数量。省级和民族地区州(地)级党校,要根据需要开设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或进修班。中央有关部门要继续办好州、县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中央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的管理干部学院,要注意培养本系统的少数民族干部。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干部学员,可视情况减、免培训费用。

  三、加强民族地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乡镇和乡镇企业的干部,是发展民族地区农牧业经济的骨干力量。建设好这支队伍,是加强民族地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也是选拔较高层次干部的基础。为此,要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地扩大基层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和有条件的自治州,可建立民族干部学校,学制二至三年,在计划内面向农村、牧区招生,毕业后分配到原地区担任乡镇基层干部。要进一步做好在编制定员和增干计划内,从少数民族优秀农、牧民中聘用乡镇干部的工作。对少数民族聚居的贫困县和边远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干部录用条件。要重视培养和选拔一批政治、业务素质好,有一定基层党的工作经验的乡镇党务干部,以加强和改进农、牧区基层和乡镇企业的党建工作。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优秀工人中选聘企业管理人员。要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抓好基础教育,重视成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为了改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缺乏经济、科技、管理人才的状况,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有计划地挑选一批有能力、适合于从事经济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必要的培训后输送到经济部门或企业工作。适应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广泛发现和积极培养各类企业的少数民族管理人才,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各普通高等院校和中等专业技术学校的农林、工程技术、财贸、金融、企业管理、医疗、卫生、政法等专业,要有计划地增加少数民族学生的名额,实行定向招生和培养。继续在有关院校开设少数民族师资和经济管理干部培训班。做好在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招收少数民族优秀青年进高校培养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高校,增加招生名额。民族学院和民族干部学校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继续办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学科,有计划地调整、增设民族地区急需的专业,培养更多的人才。要重视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尽量为他们多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更新知识。

  中央有关部门和内地省、市要继续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各种专业人才作出贡献。每年安排一部分少数民族经济管理和专业技术干部,到相关专业的院校、科研部门和企业进修学习。

  五、做好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选配工作。民族自治地方各级领导班子,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地、县的领导班子,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的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也要注意选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要贯彻执行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按照完善和优化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整体结构的需要,大胆地把那些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尤其要注意挑选政治素质好、熟悉经济工作、勇于开拓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党政领导班子;
特别优秀的可以破格提拔。要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中、高级干部。对已进领导班子的少数民族干部,要放手使用,严格要求,继续培养。要切实加强民族地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民族地区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从实际出发,要有利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有利于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有利于促进各民族干部间的团结。要有计划地推行公务员制度,做好党的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工作。要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符合民族地区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各项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青年干部,是关系到民族地区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各地要在做好对少数民族青年干部普遍进行培养的基础上,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要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其数量要能基本满足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需要,近期能进班子的应保持一定数量。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和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也要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名单。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后备干部队伍的知识、专业结构,要适应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年龄结构形成梯次。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管理等制度。

  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培养上。要根据班子建设和干部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培养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对经过锻炼和考验,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要大胆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六、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研究。党委要有专人负责。要把这项工作列入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从实际出发,制定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或意见,并于1994年6月底前报中央组织部备案。

  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政府人事、民委、教委、财政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做好综合、协调工作。统战和民委部门,要发挥密切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积极主动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荐人选。人事部门要密切协同组织部门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管理机制。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少数民族干部教育规划。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给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以适当照顾。在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搞好调查研究,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指导与监督,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抓好四项工作 让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茁壮成长

制定工作规划 加强全面培训 大力提拔使用 我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成效显著

制定工作规划 加强全面培训 大力提拔使用 我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成效显著

日前从我市组织部门获悉,到2009 年底,全市共发展少数民族党员15719 人,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2.4%;
有少数民族机关干部1791 人,占全市机关干部总数17.8%。其中,阜蒙县有少数民族科级干部330 人,占全县科级干部总数39%。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市委组织部紧紧围绕阜新转型振兴工作大局,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使全市少数民族干部数量稳步增长,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市委组织部牵头与市委统战部、市民委联合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不断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全市各级少数民族干部在同级干部中所占比例在原有基础上要有新的提高。
    为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理论武装和业务培训,我市充分发挥市、县(区)、乡三级党校、行政学校主阵地作用,精心组织和挑选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赴中央、省、市党校及高等院校学习培训。同时采取挂职锻炼、岗位轮换、交流任职等办法,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到省内发达地区和省直部门挂职锻炼。近5 年来,全市各级组织部门共选派了600 多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机关、省委党校和高等院校参加学习。
    工作中,市委组织部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纳入全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本着重点培养、重点掌握的原则,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自2005 年开始,市委组织部每年向阜蒙县定向选调蒙古族全日制本科生5 至8 名,目前已有32 名少数民族大学生充实到县乡公务员岗位。
    在少数民族干部任用上,我市坚持备用结合,不断改进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2009 年,全市各级组织部门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提拔任用少数民族机关干部80 名,占全年机关干部晋升职务总数11.2%。1999 至2009 年,阜蒙县共提拔少数民族科级领导干部306 名,占提拔干部总数的37.8% 。目前阜蒙县各乡镇、县直单位领导班子配齐少数民族干部的占96%。按照自治区委组织部6月28日电传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科左后旗委组织部组成调研组,对全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我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概括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左后旗是少数民族聚集的旗县,全旗有27个苏木乡镇(场),517个嘎查(村),总人口39.5万人,有蒙古族人口28.75万人,占总人口的72.71%。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农牧业比重较大的旗。
    近几年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旗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力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为4406人,其中蒙古族干部4348人,分别占全旗干部总数的60.12%和59.33%。满、回等少数民族5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32%。在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中处级干部22人,占全旗处级干部总数的65.7%;
科级少数民族干部 319人,占全旗科级干部总数的71.2%,一般干部4065人,占全旗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92.2%。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3257人,占干部总数的44.4%,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63人,占60%。从以上结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旗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占主体,少数民族干部中45岁以下占主体,占81.4%;
35岁以下干部占42.5%;
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1.16%。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科左后旗一直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工作重点,精心规划、加强培养,积极选拔。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经常过问,对一些重要措施的制定和重要问题的解决,直接抓。旗委组织部、统战部,政府民委、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
   (一)健全制度,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范化。
   旗委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先后出台了《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翻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发展的决定》、《科左后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措施,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
   一是各级党委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在发展振兴旗域经济工作中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现状,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方针、政策,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三是旗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培养选拔工作在第一线的少数民族干部为重要环节,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四是组织部门制定培养、选拔规划,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长效机制,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不因领导成员调整而削弱或中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
   (三)强化培训,拓宽渠道,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在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我旗把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重点。首先充分发挥旗委党校阵地的作用,对旗直各部门及苏木乡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派出去学”、“请进来教”、“走出去看”等方法进行理论政策培训。2000年以来共培训干部42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982人,占70%。其次是采取挂职下派,外派锻炼,轮岗训练等办法,培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少数民族干部。几年来,先后在沈阳、山东、大连、四平等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的少数民族干部达49人,同时,对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下派基层,使其在基层得到锻炼。三是列入梯队,压担子培养。旗委在人事安排或换届时,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养,促使他们锻炼提高,尽早成熟。
   (四)注重培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是做好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全旗科级后备干部 300 人,其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270人,占全旗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90%。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加强培养跨世纪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保证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政治上长期稳定,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我旗提出了《科左后旗2005----2010后备干部规划》,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旗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多层次民主推荐、宽领域干部考察等方式,注重把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上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重点培养,切实抓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
   (五)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工作。
   目前,全旗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共有2240人,占全旗妇女干部总数的65.3%;
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妇女干部35人,占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总数的76.08%;
全旗少数民族党外干部2146人,占全旗党外干部总数的43.77%,副科级以上党外少数民族干部13人,占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总数的65%。在培养措施上,我旗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通过开展活动、相互交流、互相学习等方式,使各级干部达到蒙汉齐通的标准,从而加快民族工作步伐。
   (六)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科左后旗民族事务局现有局长3人(一正二副),科员3人,司机1人。平均年龄42.71岁,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学专科2人,高中学历1人(司机)。中共党员6人,专业结构中:汉语言文学2人,蒙古语言文学2人,编译、政治理论各1人。几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帮助他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还要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民族工作部门存在问题:1、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总的来说是规模小、水平低。2、农村牧区各项事业建设投入少、速度慢。
  建议对策: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资金”和“民族教育经费的拨付应按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区、市两极资金匹配不应按行政区域平均分配,应重点倾斜。2、随着“双语”、“三语”教学改革力度的加强,让成绩优秀的民族学生接受区外重点大学的优质教育。3、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总的看,我旗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也有不尽如人意地方。一是以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异地交流、轮岗使用和培养不够及时;
二是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是公开选拔方式不完善、面不广,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健全;
四是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通晓民族语言汉族干部力度还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
五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法较少,措施不够有力,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及培养方法的特殊性研究够,习惯于用常规方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六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专业技术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缺乏,尤其是工业经济方面的干部和管理人才更缺乏。七是党外干部任正职领导岗位的少。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
   1、按照“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要求,结合我旗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对那些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给他们加压担子,使他们独立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2,采取“实习制”、“助理制”、“聘用制”的 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有计划地从领导机关选拔一些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工作,给他们压担子,以取得领导工作经验;
从基层选调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领导机关对口工作见习,提高素质。
   3、后备干部培养方面可采取“拜师带徒”方法,落实责任,及时沟通。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好中选优,大胆选拔使用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明确目标制定规划,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使其走上领导岗位。对素质全面,能力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年轻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要放手使用,委以重任。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于条框约束,只要基本素质这硬,政绩突出,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历,只要有能力、贡献大、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就应大胆提拔使用。必要时可采取“先进后出”或“加长板凳”的办法解决。
   三是加强民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和爱好民族工作人员到民族工作部门工作。
   四是加大力度,做好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有具体规划、具体目标、具体措施,对少数民族干部要定期进行考察,分层次建立实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纠正少数民族干部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树立起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各民族团结一致,共谋发展。

少数民族干部管理使用状况调研报告

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中央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做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善于领导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深受各族群众拥护的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对于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可以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我县对少数民族的管理和使用工作都很重视,也做了一些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少数民族干部基本情况:

德宏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州,少数民族人中

占全州总人中的51.79%,我县也世居着不少的少数民族,全县干部总数有7004人,其中公务员1821人,事业干部5183人。少数民族干部全县有2598人(妇女干部1190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45.80%。其中机关公务员有805人(县直单位632人,乡镇机关173人),占全县公务员总数的44.20%;
事业单位干部有1796人(县直单位1248人,乡镇单位548人)占全县事业干部总数的34.65%。其职务结构、学历层次、政治情况、年龄情况、分民族情况等如下:

(一)、职务结构:

全县少数民族干部2598人,其中正处级领导干部3人,副处级领导干部16人,副调研员5人,科级领导干部361人(含非实职领导职数及享受待遇人员),科员411人,办事员6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1704人(高级职务12人,中级职务448人,初级职务800人,员级444人),事业单位职员92人(管理8级3人,管理9级39人,管理10级50人)

(二)、学历层次:

全县少数民族干部2598人,其中硕士学历干部有1人(专业技术人员);
本科学历干部有388人(公务员214人,事业单位干部174人);
专科学历干部有1684人(公务员436人,事业单位干部1248人);
中专及以下学历干部有525人(公务员153人,事业单位干部372人)。

(三)、政治情况

全县少数民族干部中党员干部1134人(公务员550人,事业干部584人);
无党派人员人1252(公务员173人,事业干部1079人)。

(四)、年龄情况

按照年龄分段我县少数民族干部可划分为七个阶段:30岁及以下干部859人(公务员134人,事业干部725人);
31岁至35岁干

部540人(公务员55人,事业干部485人);
36岁至40岁干部458人(公务员168人,事业干部290人);
41岁至45岁干部345人(公务员167人,事业干部178人);
46岁至50岁干部255人(公务员101人,事业干部154人);
51岁至55岁干部123人(公务员76人,事业干部47人);
56岁及以上干部18人(公务员15人,事业干部3人)。

(五)分民族情况

  全县各民族干部数分别为:

1.傣族干部1640人(男860人,女780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3.41%;

2.景颇族干部506人(男304人,女202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7.22%;

3.傈僳族干部205人(男108人,女97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92%;

4.阿昌族干部49人(男25人,女24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0.69%;

5.德昂族干部11人(男7人,女4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0.15%;

6.其他少数民族187人(男105人,女82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2.66%

二、少数民族的管理及使用

为了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工作,国家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来保证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用专章专条对此作了规定。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和使用做了更为明

确的规定,如“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成员和工作人员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员”等。为了加强和改善我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状况,我县采取了诸如理论培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措施,这一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用。

(一)、加强培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直以来,我局及县委组织部门,每年都有计划的分期分批组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和学习。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知识和科学发展观等到一系列重要战略思想,以解决好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和政治纪律等问题;
同时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学习和教育,使少数民族干部牢记自己肩负的历史责任,当好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领头人。并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各种学历和非学历培训,使他们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能够领导各项事业的优秀人才。

(二)、依法管理,合理配置,确保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合理比例。

我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仅缺而少,而且在使用管理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结构失衡、分布不均、学非所用、职业单一等现象,

造成了人才资源共享极大浪费。因此,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我们打破固定化、封闭化、论资排辈等僵化模式,配合县委组织部门,采取选派到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管理和配备。对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中口较多的乡镇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地区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工、青、妇等部门,吸收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并注意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选配工作。目前来说,我县各种少数民族干部活跃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广泛行使着管理国家事务和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三)、有计划地推行公务员制度,在各种招考和招聘、及职称评定工作中给予少数民族适当的照顾和倾斜。

近年来,我县在每一年度的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中,根据《德宏州自治条例》,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设岗、考试录用工作中,对我州五种主体少数民族进行加分或设置民族岗位的方式进行照顾和倾斜,择优录用后分配到各单位和各乡镇工作。自2002年至今,全县通过考试、考核、录用、分配各类工作人员712人,其中少数民族有271人,占录用总数的38.06%。在职称评定方面,也给予适当的照顾。截止2006年12月,全县专业技术人员379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551人,占总人数的高级职称人员有10人,中级职称人员有389人,初级职称人员有1039人。妇女干部就占了638人,占专技总人数的41.13%。

  三、目前管理和使用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实际工作中,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培养、选拔仍然存在不少亟待改进的问题。贺国强同志在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上曾指出,当前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方面仍存在的一些问题,针对我县实际,在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和使用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从我县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来说,学历层次普遍偏低,高学历、高职称人员太少.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本科学历人员仅有388人,占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4.93;高职称人员只有12人,占全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的0.7%。

二是结构不尽合理,部分地方少数民族干部数量不足;

在日常工作中,许多地区几乎无一例外地形成一种习惯,那就是民族干部只适合做民族工作,这就造成了民族干部在民族工作部门高度集中,在其他部门或工作领域则十分短缺的现象。这种现象的现实存在,除了少数民族干部自身的原因之外,干部管理使用中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传统观念的束缚,也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从而忽视了人才资源的组织管理科学化、配置使用合理化、功能发挥整体化,后备力量“银行”化。

三是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多年来,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过程上中,一直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提升、培训等工作无章可行,无法可依,这就避免不了个人主观因素的

干扰。为了使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我县应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工作规划。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对少数民族干部在年龄、任职时间、级别等方面予以适当地政策倾斜,确保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的合理比例。同时,对凡是有政策、法律规定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领导职务的岗位,坚决按规定配备。

四、今后工作的目标

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不但重要、紧迫,而且正当其时,有许多有利条件。首先,党中央高度重视,为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创造了良好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制度性规定,1993年、2000年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先后两次召开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胡锦涛、曾庆红同志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又召开了第三次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贺国强、刘延东同志就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做了新的部署。其次,各地认真贯彻中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为进一步培养选拔好少数民族干部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为少数民族干部的锻炼成长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舞台。这些都为我们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提供了非常好的条件。

加快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我认为关键要三到位:就是思想

认识要到位,工作措施要到位,政策落实要到位,真正从全局的高度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优先进行考虑,采取更加有力和有效的措施,落实好中央的政策,加快培养选拔的步伐。今后工作的重点应该是处理好“三个关系”,建设好“三台”,

处理好“三个关系”:

第一,要处理好干部培养选拔的普遍性和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特殊性的关系。既要坚持普遍性,又要照顾特殊性。坚持普遍性,就是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特别是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的标准不能有任何的降低。照顾特殊性,就是在衡量干部素质和选拔任用时,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过程中所处环境的局限性,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的特殊作用、特殊影响,全面客观、实事求是地看待少数民族干部的德才素质,真正把坚持干部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与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贯彻党的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好中选优,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素质的现实基础,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第二,要处理好贯彻落实政策与建立完善机制的关系。既要靠政策的落实,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要求落到实处,更要靠机制的完善,形成合理有效的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要建立健全两个机制:一是要完善切合少数民族干部实际的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机制。坚持通过实践检验人才,坚持从品德、知识、能力等方面综合考察少数民族干部,着重考察在重大政治问题上的原则

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还要注重考察其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威信和影响力,在改变民族地区落后面貌、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成绩。要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的方式,拓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渠道和途径。二是要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包括定期研究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等等,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到位。

第三,要处理好热情关心与严格要求的关系。既要热情关心,更要严格要求。大部分少数民族干部都在条件比较艰苦的民族地区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关心爱护他们,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实际困难,积极为他们学习培训、实践锻炼提供条件。同时,也要对他们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否则,不仅会影响少数民族干部的成长,也会影响少数民族干部的形象,影响党的事业和形象。

建设好“三台”:

第一,重素质提高,努力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教育的讲台。拓宽学习教育讲台,就是要拓宽学习教育培训的渠道,丰富培训教育的形式。着重从四个方面努力:一是要把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并适当给予倾斜。除了有计划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外,在其它各类培训中都要注意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二要拓宽培训渠道,加强与知名大学、企业和研究机构的合作,精心组织和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培养他们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三要改进培训方式,在充分运用传统培训手段的同时,注重运

用远程教育网络等各种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培训。四要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使更多的少数民族干部获得培训的机会。

第二,重能力培养,努力拓展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的舞台。就是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全面加强少数民族干部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不断拓展实践锻炼的空间和渠道。一是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干部到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急、难、险、重、繁”的岗位接受锻炼,经受考验,提高综合能力。二是对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要采取小步快跑,不断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进行重点培养,使他们尽快健康成长。三是要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交流和挂职锻炼。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交流和挂职锻炼,把那些有发展潜力,但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历比较单一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选派到上级机关挂职学习,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能力;
把那些有培养前途,但缺乏基层经验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分期分批、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处理和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同时,要把挂职锻炼和加强后备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凡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中的少数民族干部,都要经过挂职锻炼,并将其挂职的表现情况作为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三,重选拔任用,努力搭建好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作用的平台。就是适应形势和任务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改进选拔任用方式,不断完善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努力把更多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让他们更充分地发挥作用。一是要

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关于选拔任用少数干部的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强调,民族自治地方各级领导班子,都要按照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文件的规定,选配好少数民族干部。我县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乡镇的领导班子,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少数民族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均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凡是按规定应该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而没有配上的,必须把名额留出来,并采取相应措施限期配上。二是对少数民族干部要贯彻同等优先原则,适当照顾和倾斜。对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对具备任职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放到正职岗位上;
对与少数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对本地区本单位急需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一时又缺乏合适人选的,要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统筹安排,在更大范围内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要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党外干部。要注意选拔政治强、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
对特别优秀、特殊工作需要的少数民族干部,要破格提拔使用。三是要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央要求,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工作,其数量和梯次要能基本满足各级领导班子调整的需要。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后备干部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培养上。因此,要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基础工作,积极地及时地把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跟踪管理

和培养。同时,要坚持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实行“滚动式”发展。在选拔任用各级领导干部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后备干部;
后备干部队伍出现缺额时,要及时补充;
对于相形见绌者,要果断调整出去;
发现合适的新人选,要及时将其吸纳进后备名单,从而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真正成为“一池活水”。

七、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是少数民族中的优秀分子。他们熟悉本民族的语言、历史、传统和风俗习惯,熟悉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是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状况,是衡量少数民族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国家把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搞好民族地区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作为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不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养选拔力度。

  宪法规定,国家帮助民族自治地方从当地民族中大量培养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应当合理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要对少数民族考生予以适当照顾。

  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家就提出要普遍而大量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为此,国家专门创办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民族院校。20世纪50年代建立了中央民族学院、西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中南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等10所民族学院。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又陆续创办了湖北民族学院、北方民族大学、大连民族学院等。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些民族学院大部分改扩建成民族大学,办学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此外,国家还先后开办许多少数民族干部训练班、干部学校,并在普通高校举办民族班,不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力度。

  国家十分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干部配备均达到一定比例,一大批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配备领导班子时,可以划出相应的名额和岗位,定向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国家在招录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条件,通过划定比例、定向招考、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确保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进入公务员队伍。

  国家不断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到各级党校和各类院校培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沿海发达地区参观考察,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自2003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实施“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培养工作,先后从西部地区选拔1416名西部地区急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研修,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其中,为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了553人,占总人数的39.1%。

  国家还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到内地、基层、上级领导机关任职或挂职锻炼,让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从1990年起,国家开始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20年来共有5000多名干部参加挂职锻炼,为民族地区培养了一大批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经济管理人才,有力地推动了民族地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08年,少数民族干部已达290多万人,比1978年增长了3倍多。全国公务员队伍中,少数民族占9.6%,其中县处级以上的少数民族干部占同级干部总数的7.7%。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有相当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目前,在13位现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有少数民族2名;
在9位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中,有少数民族2名;
在25位现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中,有少数民族5名。

  国家高度重视培养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级各类人才。国家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少数民族考生迈进高校的门槛。为加快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步伐,国家在内地重点高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目前每年招生规模达3万人。1984年,国家决定在北京、天津、成都等内地大中城市举办内地西藏班(校),20多年来已累计招收初中、高中和大学学生7万余人。2000年,国家决定在北京、上海等12个内地大中城市13所学校举办内地新疆高中班,截至2008年,新疆高中班扩大到12个省(直辖市)28个城市的50所学校,目前累计完成9届2.4万人的招生任务。2003年,国家帮助在乌鲁木齐等新疆8个城市开办区内初中班,在所招学生中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占80%以上。国家从2006年开始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这项计划专门在民族地区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截至目前,该计划已实现年招生4700人、在校生总数达到7900多人。

  国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工作。自1999年起,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博士服务团”选派工作,先后从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和东部相对发达省市选派了1195名取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到西部地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服务锻炼,为西部地区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其中,派往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有403人,占总人数的33.7%。

  多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向西藏、新疆等民族地区选派干部和人才的工作力度。这些支边干部和人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对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郴州市有八万余少数民族群众,13个民族乡(镇)、49个民族村。在这期间,要加速我市民族地区的繁荣发展,必须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把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第十一个五年(二○○六至二○一○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围绕全市工作,特别是民族地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为重点,加强教育培养,推荐选拔使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二、目标与任务

少数民族干部是我国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他们与民族地区群众血肉相连,有着他人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骨干力量。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1、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力度,稳步发展民族干部队伍。要按照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大幅度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的总体要求,积极选拔年轻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重视县处以上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稳步扩大民族干部队伍,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2、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渠道,保证少数民族干部来源充足 。要采取有力措施,多方式、多渠道地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实现少数民族干部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适应。 

3、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培养更多的适应民族地区建设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努力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

4、加强实践锻炼与培养使用。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引导和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改革发展第一线去工作,坚持和完善民族干部交流、轮岗制度,让少数民族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健康成长。

  三、 措施和要求     

(一)落实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计划,加大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力度

1、提高认识。增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继续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广大干部进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宗教观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这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落实条例。按照《湖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散居民族地区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工作。市、县(市、区)乡人民政府,应有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其领导班子应尽可能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市、县、乡镇领导班子,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少数民族干部至少要达到50%,民族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也要配备到30—40%的少数民族干部。     

3、培养选拔。大胆选拔优秀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在培养民族干部工作中,尤其要重视中高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和少数民族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要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成熟一个,选拔一个。要在领导班子换届、届中调整和干部交流之际,及时将一些基本素质好、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前提下,注意从实际出发,不惟台阶、不惟资历,对工作实绩突出、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敢于打破常规,解放思想,破除陈旧观念的束缚,不拘一格,敢于重用,大胆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4、合理调配。对与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如民政、财政、交通、教育、文化、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等单位,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对有民族乡镇和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领导班子,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县(市、区)乡对需要配备而尚未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领导班子,从2006年起,要尽快配备;
本地区、本部门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选配或留出职位在一定期限内抓紧选配。   

     5、深化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新途径。要注意把引入竞争机制和贯彻执行民族政策有机地结合起来,既鼓励公平竞争,又注意对少数民族干部予以适当的倾斜。在公开推荐干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干部竞争上岗和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及公开选聘干部时,根据实际情况,对少数民族对象适当放宽年龄、学历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 ,提高少数民族干部整体素质。

     1、加强在职干部教育,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新形势、新任务对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政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干部培训的要求,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不断提高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

 2、重视理论武装和技能训练,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在培训中,要发挥党校和行政学院、民族干部学校的主阵地作用,分期分批、有计划、有重点地选送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特别要加强少数民族中高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选拔少数民族县、市级干部到省党校和中央党校学习,县、市级后备干部到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努力探索政治思想理论与专业技术知识,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开展市场经济、外经外贸、城市规划和现代农业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获取新知识、新信息的渠道。各级党校主体班调训学员名额中,少数民族干部要达到一定比例;
民族乡(镇)领导干部在每届任期内,参加政治理论培训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

  3、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科学文化水平,改善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组织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及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其他新知识。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具备条件的选送到国外培训学习,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

4、抓好实践培养和锻炼,完善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制度。组织部门每年在选派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沿海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时,要选派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中青年干部到省直机关或中央单位挂职锻炼,到基层任职;
对年轻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少数民族干部,要及时搭台阶、压担子;
对长期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异地交流或岗位轮换,推进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民族乡和非民族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交流、挂职与锻炼。还要通过依托重点建设工程、承担重大任务等方法,加大培养力度,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三)抓源头建设, 拓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

    1、各级党政部门在招录国家公务员时,应适当给予专项指标,有计划、按比例地招录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

    2、在招考公务员和提拔干部时,同等条件下对少数民族予以优先。

    3、引导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回本地工作,培养一支用得上、留得住、本土化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4、破格录用少数民族干部。对自然条件差,经济欠发达,生活艰苦的少数民族乡镇,可把一些土生土长、熟悉本民族历史和现状的优秀少数民族村干部、复员军人、大专院校毕业生,就地选聘在民族乡镇工作,以解决边远民族乡镇干部不足和不安心工作问题。

    5、将优秀的少数民族军转干部补充到党政机关。

 6、采取有效措施,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在配备师资力量和安排教育经费及项目时,重点向民族乡村学校倾斜;
尽力增加社会对民族教育的投入,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打好文化知识基础。

    (四)多种渠道储备少数民族后备干部

  1、及时把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纳入培养视野,从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出发,调整补充少数民族后备干部。有计划地进行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承担艰巨任务的锻炼,以提高全面领导能力。

   2、各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中,要注意形成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保持近、中、远期培养对象比例的协调。注意选拔培养40岁左右的地厅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和30岁左右的县处级少数民族后备干部。

  3、做好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要加大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的选调比例,并注意从中挑选优秀人员重点培养。

4、在日常考察和年度考核中,把发现和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后备干部作为重要任务,将他们纳入培养范围。   

   (五)培养各类少数民族专业人才,优化民族干部队伍结构。

     1、调整和改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十一五”期间,要逐步补充熟悉经济管理、金融、法律、科技、外经外贸等方面的人才,到2010年,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少数民族干部的比例要有较大辐度提高。

     2、要重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

3、要发现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为继承优秀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需要一些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熟悉少数民族习俗的少数民族文艺人才,采取特殊措施予以培养和破格使用。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捂中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会议的精神,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涉及党委、政府工作的许多方面,各有关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各级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政府、人事、教育、财政、民族等部门,对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综合、协调;
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推荐人选;
人事部门在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管理方面,对少数民族对象从政策上予以照顾;
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民族教育规划;
财政部门在经费安排上要尽可能地对民族教育和民族干部培训等工作重点倾斜。各部门要加强协作,紧密配合,建立起必要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做出成绩,把我市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推向新阶段。

中共中央党校今天召开座谈会,纪念西藏民族干部培训班创办30周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更好更快地推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必须继续大力培养和造就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优秀干部,必须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以下提出几点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能力建设。抓好教员队伍建设。在组建教员队伍时,实现开放式选人,建立高素质、专家型、开放式的专兼职动态教员库。在教员队伍的培养上,通过进修、外出调研等形式对教官进行培训,进一步拓宽视野、提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强化责任意识、信息意识、创新意识和实践意识。

要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水平,还必须加大语言文字翻译力度,突出维语、哈语、蒙语等民族语言转译工作,制作新疆本地区少数民族语言培训教材,实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解决本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教育培训资源短缺的问题,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部学习、培训教材资源短缺、沟通交流难,信息传送不及时的问题。

(二)重视对教育培训需求的研究。做好需求分析研究,认真分析和研究当今社会形势下基层单位和干部对教育培训需求,充分考虑司法行政业务的实际需要、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以及参训者的个人素质、知识结构、业务技能和他们对培训的认识想法等因素,以保证培训目标和培训结果的一致性,避免培训的盲目性。

(三)进行培训创新。探索干部培训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手段。培训创新,可以表现为新的模式、新的教学组织和管理方式、新的教学方法或技术手段。如培训模式研究,选用以提高受训者素质为目标,以岗位技能培训为重点,既强调职业通用知识与技能的传授,又强调特定职业、岗位的特定知识与技能培训的教学模式。

干部是带着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具备一定的自我知识体系进入培训课堂的,是一种经验学习模式。他们接受培训时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通过学习和培训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注重从学员的工作生活实际事例去归纳总结提炼出规律性东西,开发学员经验智慧,加强学员之间的交流以及教员对经验的提升,从而在培训中对干部进行思维方式的启迪,增强“发现真理”的自觉性。

干部培训不能是单纯的理论灌输。因此,授课方式要从传统的以教员讲授为主转向教员、学员双向互动交流为主,从以教员为中心转向以学员为中心,充分调动学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教员与学员、学员之间的信息互补,经验共享,相互启发,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要抓住对口支援等机遇,到发达地区建立培训基地,这样既可以利用他们的师资和干部培训基地的两个优势,还可以争取经费等方面的资助,多方筹措培训资金。在合作交流中培训干部,紧紧抓住与XX省司法行政系统合作与交流的机会,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通过挂职、互派等方式培训专业干部。

(四)建立和完善培训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在评估考核方面,成立由领导、业务单位、教员、参训学员等人员参加的评估考核小组,制定评估考核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考核方法,如动态法、比较法、个案分析、问卷调查等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对参训干部进行考核。完善培训档案。把学员在培训期间的表现,包括遵守培训纪律、思想认识与能力考核评估结果等情况分户归档,每年向送培单位公示培训结果,并把干部培训纳入单位的目标考核,激发基层司法行政干部自己要学习的积极性。

吴德刚指出,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是全省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和省委对干部工作的一贯要求。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对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实现我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吴德刚强调,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德才兼备原则,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努力提升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更好地为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贡献力量,同时进一步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必须遵循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不断改进完善方式方法;
要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抓好理论培训;
要注意交任务、压担子,让干部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要做好干部挂职工作,让更多干部走出去长见识、开眼界;
要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让干部经受多岗位锻炼;
要重视少数民族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

吴德刚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相结合,坚持组织培养与激励鞭策相结合,坚持精心培养与选拔使用相结合,努力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据悉,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省委组织部专门从甘南州、临夏州选派20名少数民族干部,赴北京、山东、辽宁等发达省市挂职锻炼

某某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总结
   (XX.8.1)
            
       按照自治区委组织部6月28日电传精神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科左后旗委组织部组成调研组,对全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我旗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情况概括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科左后旗是少数民族聚集的旗县,全旗有27个苏木乡镇(场),517个嘎查(村),总人口39.5万人,有蒙古族人口28.75万人,占总人口的72.71%。是一个以蒙古族为主体,农牧业比重较大的旗。
     近几年来,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旗始终把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逐步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有力促进了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了新突破。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为4406人,其中蒙古族干部4348人,分别占全旗干部总数的60.12%和59.33%。满、回等少数民族58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1.32%。在全旗少数民族干部中处级干部22人,占全旗处级干部总数的65.7%;
科级少数民族干部 319人,占全旗科级干部总数的71.2%,一般干部4065人,占全旗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92.2%。少数民族专业技术干部3257人,占干部总数的44.4%,少数民族高级专业技术人才63人,占60%。从以上结构分析可以看出,在我旗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占主体,少数民族干部中45岁以下占主体,占81.4%;
35岁以下干部占42.5%;
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占91.16%。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科左后旗一直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工作重点,精心规划、加强培养,积极选拔。党政主要领导同志经常过问,对一些重要措施的制定和重要问题的解决,直接抓。旗委组织部、统战部,政府民委、人事、教育、财政等部门,对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负有共同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落实。使一批少数民族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
      (一)健全制度,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规范化。
       旗委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先后出台了《加强民族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强翻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发展的决定》、《科左后旗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措施,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二)完善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力度。
       一是各级党委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高度认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在发展振兴旗域经济工作中充分考虑民族地区、民族干部的特点和现状,始终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事关全局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二是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方针、政策,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步骤,纳入各级党委议事日程。三是旗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培养选拔工作在第一线的少数民族干部为重要环节,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四是组织部门制定培养、选拔规划,建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长效机制,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不因领导成员调整而削弱或中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
      (三)强化培训,拓宽渠道,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在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我旗把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重点。首先充分发挥旗委党校阵地的作用,对旗直各部门及苏木乡镇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派出去学”、“请进来教”、“走出去看”等方法进行理论政策培训。XX年以来共培训干部4260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982人,占70%。其次是采取挂职下派,外派锻炼,轮岗训练等办法,培养了一批政治强,业务精,素质好的少数民族干部。几年来,先后在沈阳、山东、大连、四平等先进地区挂职锻炼的少数民族干部达49人,同时,对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下派基层,使其在基层得到锻炼。三是列入梯队,压担子培养。旗委在人事安排或换届时,有目的、有意识地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养,促使他们锻炼提高,尽早成熟。
      (四)注重培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是做好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目前,全旗科级后备干部 300 人,其中少数民族后备干部270人,占全旗科级后备干部总数的90%。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加强培养跨世纪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保证我旗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和政治上长期稳定,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为此,我旗提出了《科左后旗XX----2010后备干部规划》,把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全旗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结合多层次民主推荐、宽领域干部考察等方式,注重把那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上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重点培养,切实抓好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各个环节。五)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工作。
       目前,全旗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共有2240人,占全旗妇女干部总数的65.3%;
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妇女干部35人,占副科级以上妇女干部总数的76.08%;
全旗少数民族党外干部2146人,占全旗党外干部总数的43.77%,副科级以上党外少数民族干部13人,占副科级以上党外干部总数的65%。在培养措施上,我旗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和通晓民族语言的汉族干部。通过开展活动、相互交流、互相学习等方式,使各级干部达到蒙汉齐通的标准,从而加快民族工作步伐。
       (六)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干部队伍建设。
        科左后旗民族事务局现有局长3人(一正二副),科员3人,司机1人。平均年龄42.71岁,大学本科学历4人,大学专科2人,高中学历1人(司机)。中共党员6人,专业结构中:汉语言文学2人,蒙古语言文学2人,编译、政治理论各1人。几年来,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帮助他们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宗教观,全心全意为各族群众谋利益。还要帮助他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改革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稳定基层干部队伍。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民族工作部门存在问题:1、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总的来说是规模小、水平低。2、农村牧区各项事业建设投入少、速度慢。
   建议对策:1、“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民族工作资金”和“民族教育经费的拨付应按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区、市两极资金匹配不应按行政区域平均分配,应重点倾斜。2、随着“双语”、“三语”教学改革力度的加强,让成绩优秀的民族学生接受区外重点大学的优质教育。3、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到民族地区基层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总的看,我旗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方面取得了成绩,但也有不尽如人意地方。一是以少数民族优秀人才异地交流、轮岗使用和培养不够及时;
二是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是公开选拔方式不完善、面不广,竞争、激励机制还不健全;
四是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通晓民族语言汉族干部力度还不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等;
五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方法较少,措施不够有力,对少数民族干部成长规律及培养方法的特殊性研究够,习惯于用常规方法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六是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知识结构比较单一,专业技术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缺乏,尤其是工业经济方面的干部和管理人才更缺乏。七是党外干部任正职领导岗位的少。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如下:
       一是加强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
       1、按照“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要求,结合我旗少数民族干部的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等方式,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同时,对那些素质好,文化层次高,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通过各种形式,给他们加压担子,使他们独立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提高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2,采取“实习制”、“助理制”、“聘用制”的 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要有计划地从领导机关选拔一些优秀少数民族青年干部到基层担任领导工作,给他们压担子,以取得领导工作经验;
从基层选调一批少数民族干部到上级领导机关对口工作见习,提高素质。
       3、后备干部培养方面可采取“拜师带徒”方法,落实责任,及时沟通。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是好中选优,大胆选拔使用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
       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明确目标制定规划,不拘一格,大胆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使其走上领导岗位。对素质全面,能力突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年轻蒙古族、满族、回族等干部,要放手使用,委以重任。同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不拘于条框约束,只要基本素质这硬,政绩突出,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历,只要有能力、贡献大、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就应大胆提拔使用。必要时可采取“先进后出”或“加长板凳”的办法解决。
       三是加强民族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制定科教兴旗的发展规划,健全科技兴旗的管理制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高学历人员和爱好民族工作人员到民族工作部门工作。
       四是加大力度,做好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要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有具体规划、具体目标、具体措施,对少数民族干部要定期进行考察,分层次建立实绩档案,实行动态管理。要经常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纠正少数民族干部中出现的不良思想倾向,要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
树立起各民族“谁也离不开谁”的思想,各民族团结一致,共谋发展。关于2008年度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报告

 

 

      2008年,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始终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不断拓宽干部选拔视野和用人渠道,精心培养,加强锻炼,大胆选拔任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各项工作较上一年度均有不同程度发展和提升。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女少非干部的基本情况

      截止2008年底,我市在职正副县级干部1413人,其中,女干部265人,占18.76 %;
少数民族干部70人,占4.96%;
党外干部88人,占6.23 %。女干部数量比2007年增加了9.51个百分点,党外干部数量比2007年减少了1.13个百分点,党外干部数量与2007年持平。在职科级及以下干部10765人,其中女干部2067人,占19.2%;
少数民族干部721人,占6.7%;
党外干部334人,占3.1%。分别比2007年增加0.6个百分点、1.6个百分点和0.2个百分点。市党代会代表437人,其中女干部76人,占17.4%;
少数民族干部18人,占4.12 %。县(市)区党代会代表中女干部743人,少数民族干部214人。市人大代表455人,其中女干部67人,占14.73%;
少数民族干部20人,占4.4%;
党外干部28人,占6.16%。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干部497人,少数民族干部142人,党外干部413人。市政协委员499人,其中女干部93人,占18.64%;
少数民族干部44人,占8.82%;
党外干部343人,占68.74%。县(市)区政协委员中女干部586人,少数民族干部182人,党外干部993人。

      二、培养选拔女少非干部的主要措施

      一年来,我市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工作思路,着眼于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立足于造就一批能在领导岗位上担当重任的优秀人才,从培养入手,多形式、全方位、有重点地开展工作,使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切实加强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领导。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文件规定,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提供制度保证。为了使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做到目标明确、有章可循,在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齐办发[2008]2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齐组通字[2008]9号),对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进行了系统规划,提出了目标任务,使此项工作做到了有规定可依、有方案可行、有措施可管,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浓厚氛围。在加强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上,我市从调动他们工作积极性、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入手,抓住重大节日及纪念日等一切有利契机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性。注意发现和宣传各行业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典型事例及他们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市委先后表彰了60名“三八红旗手”、 2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20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其中10人被评为“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市民族宗教系统先后表彰了6名“民族宗教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7个“民族宗教系统争先创优先进集体”;
全市统战系统先后表彰了16名“全市统战宣传信息工作先进个人”、12个“全市统战宣传信息工作先进集体”。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帮助他们打破自身思想障碍,增强从政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扩大他们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影响力。

      三是明确职责,努力形成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中,我市形成了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民宗局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妇女工作会议、少数民族工作会议和统战工作会议,多次专门研究培养选拔女少非干部工作。我市还建立了女少非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组织部牵头,不定期与统战部、妇联、民宗局共同研究部署培养选拔女少非干部的有关工作,真正把培养选拔女少非干部工作摆上了党委和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强化措施,注重培养,大力加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能力建设。市委始终坚持把能力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从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思想观念、强化实践锻炼入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实施教育培训工程。按照大规模培训干部的要求,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列为重点,创新培训模式,拓展培训渠道,落实培训任务和措施,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讲座,党校集中轮训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政治理论、科学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2008年全市各级党(干)校共举办女干部培训班48期,培训女干部1841人次,其中县处级41人次;
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9期,培训少数民族干部223人次,其中县处级8人次;
举办党外干部培训班30期,培训党外干部1109人次,其中县处级2人次。同时,我市还鼓励和支持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学历达标学习,进一步拓宽知识领域,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二是注重实践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市委采取下基层任职、实行多岗位锻炼、处理突发事件、主持本单位的全面工作等多种方式,帮助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增强信心、锤炼意志、丰富经验、增长才干。2008年干部调整交流中,共交流轮岗女干部271人次,其中县处级22人次、乡科级249人次;
交流轮岗少数民族干部70人次,其中县处级4人次、乡科级66人次;
交流轮岗党外干部52人次,其中县处级2人次、乡科级50人次。通过轮岗交流,大胆为他们压担子、交任务,让他们工作生活在第一线,在复杂具体的工作环境中经受锻炼,熟悉社会和民情,了解基层的困难和要求,全面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具体问题的本领。

      三是多方面关心爱护,将培养与选拔使用有机结合。对于选拔上来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我们坚持在政治上关心,学习上支持,工作上放手压担子,鼓励他们不断进取,为他们尽快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坚持以发展实绩作为选用干部的导向,重用实绩突出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注重实践锻炼,优先提拔使用,避免了只培养不使用或者只培养轻使用。把有关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一般原则、方针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成长规律运用到各项政策、制度中去,使之化作稳定的、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措施。从全市情况看,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责任心、事业心较强,工作踏实,尽职尽责,组织领导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和发挥,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中发挥了积极地作用。

      (三)坚持标准,稳步推进,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力度。市委坚持把发现、培养、推荐和使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制定和落实有关政策,努力打造干部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充分调动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使越来越多的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

      一是坚持标准,放手使用。市委始终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看干部的主流、看大节,不求全责备,切实把那些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得清是非、在重要关头经得起考验,具有较强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的优秀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年初以来,市委选派了1名少数民族干部到克东县挂任副县长。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分别选派了43名女干部、16名少数民族干部和6名党外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通过采取过渡提高,强化锻炼的措施,使他们在不同岗位上锻炼成长。把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与组织培养有机结合起来,在选拔任用上不拘一格、大胆起用,做到既有重点,又不偏爱。

      二是广开渠道,搭建平台。我们充分把握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等有利时机,考虑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特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2008年,市委共提拔女干部28人,少数民族干部5人,党外干部2人。全市通过公推公选方式提拔女干部44人,其中县处级10人;
少数民族干部10人,其中县处级1人;
党外干部9人,其中县处级1人。黑龙江电视台新闻联播以《齐齐哈尔:公推公选打造女干部成长基地》为题,对我市公推公选女干部工作给予了专题报道。采取公开选拔方式提拔女干部4人,党外干部1人。采取竞争上岗方式提拔女干部140人,少数民族干部19人,党外干部48人。截至目前,全市16个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均配备了女干部,68个市直部门配备了女干部,占部门总数的88%,超出省委规定38个百分点,比2007年增长了4.4个百分点,其中,组织、人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经贸、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会、共青团等部门领导班子中均配备了女干部;
8个县(市)区和29个市直单位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作为我市唯一民族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中均有建区少数民族干部和其他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占四个班子领导干部总数的41.18%,高出省委规定11个百分点;
14个县(市)区和17个市直单位包括教育、科技、畜牧等联系知识分子较多和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领导班子中配备了党外干部。全市县级党政一把手中女干部14人,其中县委书记1人、区长1人,突破历史纪录;
少数民族干部12人,党外干部1人。

      三是打牢基础,备用结合。后备干部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市委组织部每年都对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适当调整补充,同时在每次调整中都注意女少非后备干部数量的相对稳定,从而为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使用奠定基础。在目前确定的1244名正副县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268名,占21.55%,高出省委规定1.55个百分点;
少数民族干部70名,占5.63%,高出省委规定0.63个百分点,党外干部124名,占9.97%,完全符合省委的要求。

      四、存在的问题

      2008年,我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与新时期新阶段的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主要表现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数量相对偏少,特别是担任“一把手”的女干部所占比例还不高。另外,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中,能力素质强、能独挡一面、有处理复杂问题工作经验的干部偏少。一些素质优良、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往往都是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在需要配备党外干部时,往往是捉襟见肘,导致选用干部的视野受到局限。

      五、措施及建议

      (一)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社会环境。一是进一步扩大民主。在选拔任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时,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落实群众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特别是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和市民宗局的意见。二是进一步拓宽选拔渠道。不局限于本地区、本部门,而要在更广阔的范围内进行选拔;
不仅要在党政机关选拔,而且要从企事业单位选拔;
要深入基层发现和选拔女少非干部。三是进一步改进选拔方式。在公推公选和竞争上岗中,尽可能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四是针对党外领导干部比例少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优秀党外干部重点培养。要严把党外后备干部入党关,确保党外干部队伍的数量和质量。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进一步提高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整体素质。一是抓好理论培训,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党校为依托,不断提高女少非干部调训的比例,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他们系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科学执政能力。二是抓好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根据各类女干部、少数民族和党外干部的特点,进行分级分类培训,组织他们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法律、管理等各个领域反映时代发展的新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同时,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各类高等教育,努力提高文化知识水平。组织上还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到国内经济较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提高本领。三是加强实践锻炼,切实提高领导水平。要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派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放到重要岗位上去经受考验,在使用中加强培养教育。

      (三)立足长远,夯实基础,进一步开创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新局面。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最重要的是从基础抓起,从源头培养,坚持做到抓干部工作不忽视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认真总结经验,向先进地区学习,不断探索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成长规律,加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力度,突出重点,抓住难点,稳步推进,逐步落实,努力把培养选拔配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为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加强领导 完善政策 强化措施 狠抓落实

    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5日,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在昆明联合召开全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

    会议充分肯定了“十五”以来我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成效,提出“十一五”期间我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大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政策、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结构明显改善、数量明显增加,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和边疆繁荣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罗正富出席会议并就进一步做好我省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提出要求。

    他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现实要求,是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是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关键所在,是维护民族地区的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做好新形势下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要把增强素质和能力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把优化和改善结构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点,要把教育培训和拓宽来源渠道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基础,要把坚持和完善有关政策规定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关键,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新局面。

    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江就认真抓好“十一五”期间我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她要求,“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这是我省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的需要,是构建平安和谐云南的需要;
要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要做到政治上关心爱护,教育上创造更多条件,实践上提供舞台;
要更加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任用,落实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要不断改进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方式方法,要在“三支队伍”的选拔上取得新的突破;
要更加重视扩大干部来源,做到抓源头,抓后备,抓储备;
要更加重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类指导,确保我省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直以来,六盘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不断加大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政治安排力度,注重发挥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领头雁”的作用,切实推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加强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院校,结合我市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特点,针对不同对象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
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有目的地采取下派外挂、横向交流、轮岗等形式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实践锻炼培养;
加强储备库建设,优先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不断改善结构,努力建设一支数量比较充足、结构比较合理、综合素质比较高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加强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认真做好政治安排。截至目前,我市有少数民族干部15265人,占干部总数的27.8%。

    调研组对六盘水市多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少数民族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对我市选拔干部、教育培训、评先选优注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

    调研组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内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各级党委、政府中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选拔,把那些威信高、群众基础好、有影响力的党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纳入干部队伍中来,使他们影响和带动各族群众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生产,维护团结和稳定。

    调研组认真听取了我市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表示将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难题,总结我市基层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

为全面贯彻全省、全市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6〕4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意见》(云办发〔2007〕9号)和《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保办发〔2007〕34号),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县十一次党代会、县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抓住源头,打好基础,完善机制,积极培养,大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机构合理、与时俱进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发展新龙陵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目标要求
      按照增加数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活力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多形式的培养选拔,到2010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目标。县直部门领导班子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班子形成45岁左右、35岁左右的干部组成的梯次结构,其中35岁左右的干部应有一定的数量;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形成以35岁左右干部为主体的格局,30岁以下的干部必须有1名,30岁左右的正职干部明显增加。
      (二)女干部培养选拔目标。妇女人才总量不断增加,妇女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力争妇女人才占全县人才比例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各有1名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各有1名女干部;
县直部门有50%以上的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
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也要积极选配女干部。
      (三)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目标。在少数民族人才总量上,力争实现少数民族人才占人才总量的10%,少数民族党政、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均有较大幅度增加;
50%以上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在县直机关中,彝族、傣族、傈僳族、阿昌族等4种世居少数民族科级干部数量明显增加;
力争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各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担任乡科级正职的少数民族干部数量有所增加。
      (四)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目标。50%的乡镇政府领导班子配有党外干部;
25%以上的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配有党外干部;
县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中力争各配备1名党外干部;
县级人民团体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领导班子配有党外干部;
县内各所完中校领导班子成员中应有1名党外干部。县、乡人大代表中党外人士应不低于30%;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党外人士应不少于35%;
县政协委员中党外人士应不少于60%;
县政协常委中党外人士应不少于65%。
      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队伍。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完善有利于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
      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落实倾斜措施,在领导班子换届和调整时,必须按照上述目标要求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在班子换届时,对达不到各类干部配备目标的人事安排方案,不予审批;
对本乡镇、本部门一时没有合适人选的,采取交流选配或空出名额待条件成熟时及时配备。平时干部调整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保证班子结构达到要求。班子中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出缺时,必须首先补充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对特别优秀、特殊工作需要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可以按有关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在具体培养措施上,应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采取不同方法:
      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加大选拔任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如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一步完善以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为主体的考核机制,实行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工作在发现、激励和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准确评价、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奠定基础。建立交流激励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结合起来,加大年轻干部向艰苦地区、艰苦岗位交流的力度。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培养和选配具有工业经济、企业管理、财政金融、城市管理、旅游文化产业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以及复合型党政“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注重从企事业单位、艰苦地区和优秀大学毕业生中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特别是年轻优秀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
      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一要不断扩大和壮大妇女人才队伍。要立足需求,着眼发展,加大培养力度,改进培养方法,提高培养效果,切实促进妇女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妇女人才与全县各类人才队伍同步发展。二要不断拓宽女干部的来源渠道,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高校女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中,要拿出一定岗位,定向招录女性。三要充实基层女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做好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使乡镇党政正职女干部的数量有所增加。每年要有计划地从机关、女性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同时,重视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中女干部的选配,保证基层女干部队伍数量充足。对积极要求入党的女同志,要大力培养教育,在她们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吸收入党。四要加大选拔力度。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措施,不断改进选拔任用方式,做好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重视对优秀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女干部的选拔,抓住干部调整、机构改革、班子换届等时机,将更多的女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要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使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的女领导干部数量有所增加。要加大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的选任力度,保证正职女干部和35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步增加。
      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制定培养选拔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一要加强人才储备。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和县民宗局要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少数民族干部的情况进行普查,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做到多渠道发现人才,注意掌握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不断优化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结构,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储备充足的少数民族人才。二要拓宽来源渠道。对干部成长特别困难、少数民族干部占本民族人口比例明显低于全县水平的少数民族,要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保送等形式加快该民族干部的培养步伐。坚持每年从高等院校选调一批品学兼优的应届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到基层锻炼。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和聘用工作人员时,采取划出一定的名额和岗位、放宽报考和录用条件、适当加分等办法,适当招收少数民族干部;
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旦录用(聘用)为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基层经历合并计算为工龄,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定级工资。三要加大选拔力度。对德才表现好、政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提拔使用;
对具备担任正职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放到正职岗位上;
与少数民族工作密切相关的部门,要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对急需配备少数民族干部一时又缺乏合适人选的,要打破地区、行业、部门界限,统筹安排,在更大范围内优先选配少数民族干部;
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要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党外干部。要注意选拔政治强、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民族乡镇要按照《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并重点选配好当地主体民族担任行政主要领导。对干部成长缓慢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世居少数民族阿昌族干部,要采取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先进后出”、“小步快跑”等特殊办法进行培养选拔。
      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选拔党外领导干部,既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坚持干部选拔的原则和程序,又要充分考虑党外干部的特殊性,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使优秀党外干部能够脱颖而出。一要注重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坚持以德为先,在坚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注重把那些既有业务专长和代表性,又有参政议政能力和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党外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对教育、医疗卫生等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在任职年龄和任职资历上可适当放宽。二要将实职安排和政治安排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挂职、担任助理、担任非领导职务、“小步快跑”以及安排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途径,为党外干部积累经验、提高群众的公认度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条件。三要拓宽识人视野和选拔渠道,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推荐党外领导干部人选的优势,注意从教科文卫系统、民主党派领导成员及工作骨干、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中选拔党外干部,积极探索从新的社会阶层中选拔优秀党外人才担任领导职务的做法。四要进一步改进选拔方式,积极运用公开选拔、定向选拔、竞争上岗、按需聘任等方式选拔党外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要留出一定比例的职位定向选拔党外干部。同时,要加大选拔党外干部担任行政正职工作力度。要努力加强党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通过不断总结完善,逐步形成符合党外干部特点的选拔任用机制。
      (二)加强教育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整体素质
      要把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放在突出位置。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要以夯实理论基础、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锻炼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和载体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在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本领的同时,对女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教育,引导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对少数民族干部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提高他们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改革发展稳定的本领;
对党外干部加强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培训,提高他们政治把握、参政议政、组织领导和合作共事的本领。注意加强对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中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培训。要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到省外发达地区、国(境)外考察学习,拓宽视野,增长见识。二是把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依托县乡党校、行政学校,针对不同对象举办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力争用5年时间将全县45岁以下科级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三是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全面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的根本途径,有计划、有目的地从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到基层挂职或任职;
注意选派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和省、市级机关挂职锻炼。要根据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大都经历比较单一的实际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他们的培养锻炼,在选派干部上挂、下派、交流时,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使他们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水平,尽快成长、成熟。
      (三)着眼长远,夯实基础,不断加强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后备力量建设
      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要研究制定培养后备干部的总体规划,针对后备干部的成长规律和不同特点制定具体培养计划,采取不同办法和措施,做到在抓班子建设的同时抓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考察现职干部的同时考察后备干部,在调整班子成员的同时物色补充后备人选。一是适时调整充实,不断改善结构。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以现职领导班子配置结构要求为基础,进一步改善后备干部的年龄、性别、民族和文化结构,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当前我县经济发展中急需、紧缺的如熟悉工业经济、企业管理、城市管理、财政金融、旅游文化产业等方面的领导人才,特别是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人才补充进后备干部队伍。科级后备干部中,应以30岁至35岁的干部为主体,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25%,女干部不少于20%,少数民族干部不少于10%,党外干部不少于25%。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抓紧建立健全对后备干部进行跟踪考察和检查方面的制度,通过对后备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和阶段性考核,及时调整培养方向,对表现较好、条件成熟的及时推荐上岗;
对表现不好、相形见绌的,及时调整出来;
对因提拔、调整、调动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及时补充优秀人选,使后备干部队伍保持一个相对稳定的常数。坚持在提拔干部时原则上优先从后备干部中挑选,正职后备人选一般应从同级副职和特别优秀的科员中选拔,副职后备人选一般从科员中选拔,注意防止备用脱节、备而不用。三是不断扩大民主,进一步拓宽渠道。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的办法和形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探索培养后备干部的新办法、新途径,多渠道发现和培养后备干部,建立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后备干部人才库。四是制定行之有效的办法措施,分类别、有针对性地对后备干部进行教育培训、交流任职和上挂下派锻炼。坚持和完善后备干部到基层锻炼制度,凡县直党政机关未在基层工作过的35岁以下后备干部,都要安排到基层工作2年以上,正职后备干部要优先安排。五是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后备干部健康成长。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把热情爱护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引导和帮助后备干部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后备干部廉洁从政,不断健康成长。
      四、组织领导
      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各党委(党组)要从事关龙陵改革、发展与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重要性,将其摆在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位置,制定工作总体规划和分阶段实施计划,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有条不紊地做好培养选拔工作。县委组织部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积极建立健全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民宗局等部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联系制度,认真听取意见、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研究问题,做到在目标上有机衔接、在政策上统筹考虑、在责任上同步落实、在工作上协调推进。县委统战部、县妇联、县民宗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工作,积极向县委组织部推荐优秀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配合县委组织部做好考察配备工作。人事、党校、教育、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支持,在人才资源开发、教育、培训、经费投入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做好有关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少数民族干部是党和国家联系少数民族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做好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快和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机制,锻造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合理配置当地人才,无疑对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有重要意义。我们应该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一、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保障少数民族干部政策落实。

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的总体规划,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和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齐抓共管、协调高效的民族干部培养工作机制。

二、从培训和多岗锻炼入手,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素质。

坚持把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作为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落实。

一要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干部队伍学历教育。积极探索面向全体少数民族干部培训新模式,新思路,大规模开展干部轮训工作,通过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分期分批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专门培训,帮助他们掌握政治理论,增强政治意识,提高工作能力。

二要强化实践锻炼,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有意识地把优秀年轻干部推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有意识地安排部门少数民族干部到关键岗位、重要部门或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全局,丰富领导经验。对比较成熟的少数民族优秀年青干部,通过下派、上挂、包扶、任科技副职和参加促农工作,让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增强才干,尽快成长。

三要多岗磨炼,促使少数民族干部尽快成长。加大少数民族干部轮岗交流,通过采取下挂方式,把那些有培养前途,但缺乏基础经验的优秀党外少数民族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处理和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
另一方面,把那些有发展潜力,但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历比较单一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选派到上级机关和先进发达地区挂职学习,熟悉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拓展视野,提高宏观决策和驾驭市场经济能力。四是从基础入手,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三、从提高任选水平入手,积极探索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新途径。

对少数民族干部使用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及时提拔任用部分少数民族干部到相关岗位,改善班子结构,增强团结,实现优势互补。

一要放宽视野,拓宽来源途径,加大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干部力度。在选人方面,打破常规,积极拓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来源渠道,对经过基层实践锻炼和考验,比较成熟的后备人选,要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大胆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破除就机关人员选拔机关领导的模式,大胆地在事业、基层,甚至在企业中,多角度、全方位地选拔成熟的少数民族干部,让他们唱主角、挑大梁。

二要坚持标准,完善考核,把好少数民族干部使用关。在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要认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坚持以考核与民主测评结果为依据,重素质、重公论,做到成熟一个选拔一个,不随意降低用人标准。对于按规定必须配备少数民族干部的部门,如本地区、本部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要通过交流选配或留出职位,待人选合适时配备,切实保证少数民族干部任用质量。

三要统筹规划,重点提拔。在任用少数民族干部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凝聚力、号召力,在落实民族政策、处理民族事务、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和发展民族经济等方面的特殊作用,做到同等条件优先用,看准的干部敢重用,使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得到提拔重用,走上各级领导岗位。(作者:中共大新县委副书记黄能显)

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推进民族工作部门自身建设闵伟轩

      2008年,民族干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国家民委牢牢把握“两个共同”的主题,紧紧围绕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以加强“三支队伍”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能力为重点,以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服务为基础,积极稳妥、狠抓落实、开拓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新发展,为民族工作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少数民族干部290多万人,占干部队伍总数的7.4%;
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202.6万人,占少数民族干部总数的69.5%,增长5.3%。全国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中,少数民族干部4.5万人,增长12.5%,其中地厅级干部占8.4%;
县处级干部占90%。目前,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主任或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选配少数民族干部的数量也有了一定增长。


一、适应需要,不断扩大少数民族干部来源


      为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把协助组织、人事部门贯彻落实公务员招考中对少数民族考生的优惠政策,协调解决少数民族干部“入口难”问题,作为民族干部工作的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做法,提出建议。

      一是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与国家公务员局就少数民族公务员入口问题进行座谈、研究,取得共识,落实在公务员招考中,可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条件,或通过划定比例、定向招考、单独划线、适当加分、放宽报名条件等优惠政策,确保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考生顺利通过考试,进入公务员队伍。并在部分中央国家机关进行试点,不断扩大中央国家机关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2009年国家机关招录公务员时,已有几个部委明确拿出14个职位试点招录少数民族考生。

      二是协助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选调民族高等院校优秀少数民族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

      三是参与调研,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回到本地工作,同时积极吸引其它地区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到民族地区工作。

 

二、采取措施,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

 

      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加大对西部地区各级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提高干部人才素质。

      一是认真研究制定出台了《2008年-2010年全国民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把加强西部地区人才培训工作纳入《规划》中,结合工作实际,统一规划,统筹安排,分解目标任务。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边境县、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全部轮训一遍。

      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民委2008年干部培训计划》。把国家民委系统干部培训和民族地区干部培训统筹考虑,加强了对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宏观管理,培训的层次有所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增强。精心组织实施各类培训活动。与中组部联合举办了第14期全国边境县、第8期全国民族自治县和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了全国民族自治州州长经济管理专题研究班等重点培训班。全年共组织各级各类培训班46 期,培训全国民委系统干部和民族地区党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才3400多人次。其中:地厅级干部323人,占9.5%,县处级干部2800人,约占82%,处以下干部277人,约占8%。专业技术人才50人,占1.5%。全国民委系统干部1962人,占57.7%。民族地区干部1438人,占42.3%。

      三是将少数民族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纳入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计划。2008年国家民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合作举办了民族医药高级人才研讨班,为培训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拓展了渠道。

      四是围绕加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正规化建设,通过调研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干部学院办学的指导思想、功能定位、培训的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指导干部学院进一步加强课程、教材、师资、教学点、科研等培训基础建设、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以促进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五是有计划地选派了24名委机关和委系统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和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国外高校等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不仅加强了党性修养,进一步提高了执政能力和水平,而且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

 

三、加大挂职锻炼工作力度,提高挂职工作成效

 

      一是会同中组部、中央统战部认真组织实施《2000-2009年选派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工作规划》。这项工作开展19年来,共选派了5000多名干部参加挂职锻炼,为西部地区和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培养一批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能够团结和带领西部地区干部群众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党政领导干部和科技、经济管理人才。2008年共选派了396名干部参加挂职锻炼,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06人,人口较少民族5人。

      二是把选派干部到西部挂职锻炼与西部民族地区干部培养选拔结合起来,注意发挥挂职干部对西部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作用,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据了解,19年来,参加过挂职锻炼的干部,大部分已经成长起来,多数进入了更高一级领导岗位,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一些同志被提拔到省部级领导岗位,有两名同志当选为自治区的主席,还有的当选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和中纪委委员。

      三是继续配合中组部做好选派委机关干部援藏、援疆和到西部挂职工作。同时,积极选派国家民委干部到地方挂职。目前,国家民委2名干部在西部挂职,2名干部在东部挂职,1名干部援藏,1名干部援疆,1名高校领导到教育部所属高校挂职。

 

四、制订规划,加强民族地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协助组织部门贯彻落实《组织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配备作出的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制订明确具体的政策和措施。在领导班子调整、换届时,把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作为重点问题加以考虑;
在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一定的比例。有法律依据的,按有关法律规定,选配少数民族干部。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在同等条件下应予以优先安排。

      同时,加强对民族地区人才资源开发工作的宏观指导。了解、总结、推广民族地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指导民族地区制定相关的人才培养措施和办法。


五、促进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协助组织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从2005年起每年为民族地区培养2500名高层次骨干人才。此外还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口支援、开展专家服务团、博士服务团活动、组织实施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工作,加强少数民族专业人才的培养。

      二是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选拔、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等方面都对民族地区给予倾斜。

      三是围绕西部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委所属六所民族院校招生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并调整专业设置,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开设一些西部急需实用的学科,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


六、着力推进民族工作部门自身建设


      根据中央关于加快行政体制改革的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完成了国家民委“三定”规定的修订工作,成立了监督检查司,政研室被批准参照公务员管理,各司局的职能和处室设置也做了合理调整,还增加了司局级领导职数。各地民委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不仅职能实现了新的转变,工作力量和工作机制建设也相应得到加强。比如安徽全省105个县都成立了民宗局,贵州建立了省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结合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掌握了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干部的情况、拓宽了思路。这为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特别是进一步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创造了有利条件。

搭建“三台”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宁夏吴忠市积极调整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力度,努力拓展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教育讲台、实践锻炼舞台、发挥作用平台,不断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重素质提高,努力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教育讲台。把少数民族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在各级各类业务培训中,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干部,采取“菜单式”、“函授式”等教育培训方法,着力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整体素质。通过在市、县两级党校定期举办少数民族干部专题培训班,并实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点名调训制,着力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鼓励少数民族干部提高业务水平和学历层次。除了有计划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外,在举办的区内外和境外各类培训班中,精心组织和挑选那些政治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少数民族干部进行培训,培养他们的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近3年来,全市市、县两级党校共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367人次,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参加区内外和境外干部培训班96人次。

  重能力培养,努力拓展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舞台。一是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干部到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去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急、难、险、重、繁”的岗位接受锻炼,经受考验,提高综合能力。二是对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采取小步快跑,不断交任务、压担子的办法,参与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重点培养。三是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交流和挂职锻炼。加大山区与川区、少数民族聚集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干部交流挂职力度。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直机关、自治区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交流和挂职锻炼,把一些有发展潜力,但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历比较单一的优秀少数民族年轻干部选派到上级机关挂职学习,提高宏观决策和管理能力;
把一些有培养前途,但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优秀少数民族机关干部分期分批、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提高处理和解决复杂矛盾问题的能力。近3年来,全市共选派12名县(处)级少数民族干部到区外挂职锻炼,选派201名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进村(社区、企业)挂职、扶贫或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

  重选拔任用,努力搭建好少数民族干部发挥作用平台。一是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在全市处级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工作中,明确要求少数民族干部不少于40%,及时把优秀少数民族人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进行跟踪管理和培养,实行动态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出现缺额时及时进行调整补充,努力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始终成为“一池活水”。二是加大少数民族干部选拔任用力度,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少数民族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对具备任职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优先放到正职岗位上;
对少数民族人口相对集中的县区和单位领导班子,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同时,注意选拔政治强、熟悉民族宗教工作的少数民族年轻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目前,全市处级、科级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同级干部的33.45%、37.64%。全市5个县(市、区)领导班子少数民族干部配备率达到了90%,83.87%的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其中20个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由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全市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配备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79.56%,其中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少数民族干部占49.35%。 (马国钧

加强学习 转变观念 做一名与时俱进的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其素质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民族地区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关系到民族地区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进步,面对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必须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转变观念,做到与时俱进,这就要求我们思想上清醒、政治上坚定、作风上务实,更好地带领群众推进民族地区社会事业全面持续发展。结合自身的工作实践,我谈一下自己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勤于学习,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大变革的重要时期,新事物、新知识发展迅速,新矛盾、新问题日益凸显,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异常艰巨。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如果不努力学习新知识、增强新本领,不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就不能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就会被时代所淘汰。

 1、学以增智,做带头学习的表率。由于受历史、地域、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干部接受教育起点不同,汉语水平参差不齐,不少干部所拥有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结构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领导干部素质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必须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真正学懂弄通,掌握精神实质。当前,重点学习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的精神,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要求,着力加强对经济、科技、社会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提高领导科学发展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2、学以致用,做学用结合的模范。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也是党员干部学习的基本准则,古人也有“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名言。因此,我们在学习的过程中,善于把中央和上级精神与当前开展的各项工作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的实际结合,不断提高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做到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在耳闻、目睹、实践之中见微知著,获得真知灼见,形成正确思路,作出科学决策。

3、学以养心,做道德修养的楷模。古人云:“养心莫如静心,静心莫如读书。”通过博览群书,汲取人类的文化精华、处事经验、为人之道,不断反思、调整和拓展自己的心灵空间,方能使人心灵高尚、心态平和、心胸宽广,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要善养责任心,以史为鉴,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忧患意识,奋发有为,开拓创新,真正担负起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重任。要善养平常心,在学习中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名利,做到为人处事常留一份宁静,履职从政多一些清醒,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加快发展、为民造福上。

二、转变认识,牢固树立坚定的政治理想信念 

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肩负着新时期民族地区建设和谐社会历史使命,因此必须站在发展全局思考问题,全面正确地把握好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内涵和基本要求,加强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做到不辱使命。

1、解放思想,移风易俗。少数民族一些传统落后的风俗习惯,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生活中,封建迷信一类旧风俗、旧习惯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当前,有些民族地方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不良风俗习惯有所抬头,有些群众把大量的人力、财力投入到那些毫无意义的活动中去,严重制约了当地的经济发展。“前边的鞋,后边的样”,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要站在党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带头移风易俗,彻底根除千百年来所形成的种种陋习与恶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努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从而以健康文明的习俗取代那些不良风俗习惯。

2、维护民族政策,搞好民族团结。团结是做好民族地区一切工作的前提。我们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要有“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新的生产力”的思想。必须把搞好团结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与汉族领导干部和其它民族领导干部之间的友谊。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互相信任;
工作上多商量,多通气,多交换意见。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坚持以党的民族政策为标准,遇到矛盾和问题及时摆到桌子上来谈,坚决反对背后议论,搞自由主义,坚决反对搞小圈子。

 3、树立“闻过则喜”、“见贤思齐”理念。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既要看到自己的优点,更要看到自己的不足,孔子曾说过:“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我们要有“闻过则喜”的胸襟,广泛接纳群众的意见,要以“见贤思齐”的气魄,孜孜不倦向他人学习,不断完善自我。要把每一次取得的成绩都当作新的起点,对事业永不懈怠,满腔热忱地对待党的事业,勇于自我加压,奋发进取,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要学会追求、学会观察、学会倾听、学会比较,真正做到思之而后行、行之而得体。俗话说:“水深流速慢,智人话语迟。”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说话不要过于随便,要考虑自己的话对别人的影响,学会三思而行、三思而言,这样就会少一些误会,多一些沟通。我们要时刻抱着对国家、对事业、对个人负责的态度,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着力培养观察力、判断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牢记宗旨,永葆公仆本色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务实为民是时代的呼唤。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必须始终不渝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访民情、解民忧、助民富,永远保持共产党员的公仆形象。

1、忧民生之患,强发展之责。当前,民族地区发展面临的机遇前所未有,面对挑战也前所未有。近年来,马边彝族自治县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18万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机遇、负重自强,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但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民族地区的贫困面还大,贫困程度还深,脱贫致富仍然是我们最大的现实问题。因此,我们要破除墨守成规的思维定势,克服小成则满,小富则安,不思进取的小生产意识。只有站在四川、站在全国角度看马边,才能发现我们的落后和不足,才能增强我们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才能感到我们身上的担子有多重。要从马边的实际出发,抓住中央纪委监察部、省财政厅对口帮扶马边的历史机遇,思变图强。自觉做到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努力在发展思路上创新,在发展举措上鼓劲,在发展质效上飞跃。

2、牢记服务群众宗旨,做为民的公仆 。我们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正确行使好人民所赋予的权力。要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要求,善怀爱民之心,善谋利民之策,善做利民之事,善行利民之举。始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真正挂在心上。“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把爱民作为爱的最高境界,做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们要把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到贫困的地方去,到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到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去,真正体验群众的生活,体察群众的情绪,体味群众的甘苦,体会群众的忧乐。只有这样,才能与人民群众水乳交融、浑然一体。

 3、筑牢造福信念,做惠民的公仆。造福群众,惠及人民,是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把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落到实处。当前马边已绘就了“十一五”发展的宏伟蓝图,并做出了实施“十大惠民行动”的决定,这“十大惠民行动”件件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事关系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样样体现党群、干群血肉联系,是利民之策、惠民之为、为民之道。我们要充分结合开展“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风建设活动,把惠民行动落到实处,真正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惠民行动中了解实情、体察疾苦、汲取智慧、增长才干,永葆公仆本色。

 四、创新理念,坚持与时俱进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作为一名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应该紧跟时代的发展步伐,做到与时俱进。

 1、用与时俱进理念来创新工作思路。民族地区干部因地处偏远,交通、信息闭塞,与外界交流少,接受的各方面信息相对匮乏和滞后,导致干部禁锢于传统的思维模式,接受新事物的意识相对淡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不强,导致无论在学习和工作上都很被动,往往处于落后状态,从而影响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主动适应环境的新变化,坚持用新视角观察新事物,用新思维谋划新工作,用新观念研究新问题,用新办法解决新矛盾。唯有如此,才能发掘出自己无尽的潜能,才能发挥和运用好自己的才能。这要求我们树立一种时不我待、不进则退的紧迫感,一种深切的历史忧患意识,一种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一种不甘落后、奋起直追的进取理念,实现少数民族先进县和生态产业大县的战略目标。只有坚持与时俱进,才能带领民族地区人民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2、用艰苦奋斗来磨练意志。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财力薄弱,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工作环境差。我们必须自觉加强意志品质锻炼,在艰苦恶劣的环境中潜心工作,克服急躁心理,经受住时间和环境的考验。在顺利的环境下,要树立“安危相易,祸福相生”的思想,居安思危、勤勉工作、老实为人,防止产生骄纵、滋生懒惰的情绪。在艰苦的条件下,我们要有“多灾多难,百炼成钢”的坚定信心,树立“坚忍不拔、愈挫愈勇,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克难奋进中丰富阅历、增长才干。

 3、用公道正派来树立形象。古人说“公生明,廉生威”。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解决问题时,必须勇于冲破家族家支的束缚,敢于打破亲朋好友的情感网,坚持正确的是非观,用科学的方法处理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按政策规定办事,做到“三个坚决不办”:即违背政策规定和原则的事情坚决不办,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有冲突的事情坚决不办,与民意、民情相抵触的事情坚决不办。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公道正派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处世态度,从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不以物喜,不以已悲”,保持自然心态,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诱,始终坚守自己的精神家园,从而避免陷入欲望的深渊。

五、清廉从政,增强节俭意识

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保证。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成长,凝聚着党组织的心血。作为少数民族干部,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应当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和荣誉,牢记“两个务必”,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奢靡之风。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廉洁从政,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警惕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不能以权谋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看好自己的门,管住自己的人”,要切实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约束,使他们自觉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做一个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

   ——参加少数民族妇女后备干部培训心得 

古丽吉燕

为建立一支素质好,能力强,满足领导班子长期发展需求的少数民族妇女后备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力度,吉木乃县特别举办了一次少数民族妇女后备干部培训班。我有幸地成为了本期的学员。虽然只有短短的两周时间,但我觉得此次培训是我人生路上的一次特殊的充电。由于年轻,我的政治思想还不成熟,理论功底还不扎实,实际工作经验也比较少。经过这次培训,提高了自身的思想境界,树立了牢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丰富了自身知识,拓宽了知识层面和认识深度,尤其对吉木乃县的县域县情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

对于这次的培训,我个人体会到以下三点:一是理论性强。通过系统的学习,使我们加深了对“党的十七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方面的深刻认识,从而为更好地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二是知识涉及面广。这次培训课程设置内容非常丰富,而且对于我们的生活、工作都非常实用;
形式也多样化,从理论学习到实地参观,从老师讲解到同学们讨论,让我们真正开阔了视野,填补了知识空白。三是现实意义强。在教学计划中,安排了领导科学与领导艺术等理论课目,使我们进一步掌握了领导和管理的基础知识,熟悉了作为年轻干部应该具备的领导艺术和领导能力。那么,如何加深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提升内在素质,进行自我完善,我想我们将努力做到:

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素质。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学习化的社会,作为年轻干部,首先必须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七大精神实质,并用这些先进的思想和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行动;
其次是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立足本职,才能不断更新知识,为本部门的发展提供好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在学习方法上,一是要挤出时间学,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好业余时间。二是要巧学,边学边思考,并善于积累。三是要理论联系实际,把所学习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做到学以致用。胡锦涛同志说过:不能潜下心来学习和钻研,就难以胜任工作,更难以担当大任。因此,无论工作任务有多重,时间有多紧,我们都要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的观念,加强学习,善于学习,坚持学用结合,开拓创新,真正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作为女干部,作为少数民族干部,敬业爱岗,做好本职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主要体现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诸多方面。通过培训,我们逐步树立了科学发展观。认为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妥善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时刻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干部的服务对象是人民群众,要以人为本,就一定要在工作实践中以“为人民服务”为天职,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自我素质,将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尽职尽力,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拓宽思路,树立创新精神。创新是指在工作中,勇于破除各种束缚,敢于创造,不断开拓的精神。也就是勇于做别人没有做过的事,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善于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就像党校王福禄老师所讲的:坚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加快发展意识,要求增强学习意识,机遇意识,创新意识。以前我只是根据领导的安排开展工作,按部就班。而现在,我充分认识到作为一个年轻干部,必须建立创新的意识,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要有敢想,敢闯,敢为天下先的理念,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以积极主动的姿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

团结协作,强化团队精神。为了事业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从业者之间相互配合,协作,随时给予鼓励、支持和援助。这就是团结协作的过程。历史证明,人类文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都是集体劳动的产物。劳动是人类的社会性的活动,它需要集体的智慧、集体的力量,需要互相帮助、共同奋斗。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一个稍微复杂的产品,往往要经过几十、几百个工种,几百、几千道工序的互助合作,密切配合才能生产出来。现代社会职业分工越来越细,劳动过程更加趋于专业化、社会化。其中任何一道工序出了毛病,都会影响整个生产。现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知识和信息正在迅速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大量的工作往往需要在群体的共同协作下,才能高效率地圆满完成。而一个缺乏工作策略,不善于团结协作的人,往往会事倍功半,其最终也会被时代和团队所抛弃。所以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从大局出发,以集体利益为重,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这次培训虽然只有短短两周时间,但其意义是深远的,收获也是实实在在的。作为一个少数民族干部,我会以这次学习培训作为新的起点,努力提升自己的理论素质,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紧跟形势发展的需要,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做一个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为吉木乃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我旗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文章作者:旗委组织部 文章来源:旗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3日

近年来,我旗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抓住“备、育、选、用”四个环节,有效推进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一、狠抓源头,拓宽渠道,加强人才储备。一是着眼长远,制定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为使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工作有章可循,在对少数民族干部现状进行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2006—2010年鄂温克旗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培养规划》,明确了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大规模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格局。二是广纳贤才,拓宽少数民族干部吸纳渠道。在公务员考录工作中,每年都安排专项名额和岗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优秀人才,确保更多的少数民族人才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人才进入到国家公务员队伍中来。同时,不断完善和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建设,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的优秀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做到多渠道发现人才。目前,全旗共有184名少数民族干部进入了科级后备干部库,占后备干部总数的80%,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二、创新方式,多管齐下,强化教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学历教育,提高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学历层次和领导能力。注重加强主体民族的学历教育,积极鼓励鄂温克族干部参加函授教育、远程教育、自考等多种形式的学历教育,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真正达到学历与工作“双促进、两提高”的目的。2009年,联合区外大学举办了2期鄂温克族干部学历培训班,保障了一定比例的主体民族干部能够进入高等院校接受高等教育。举办了嘎查党支部书记、嘎查达学历培训班,逐步提高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学历层次,优化知识结构,加快知识的更新速度,提高牧民带头人的领导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二是摸清底数,扩大培训范围。旗委组织部、旗人事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科技局、发展计划局、经济局等部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自治旗实际制定中高级专业人才、乡土人才、畜牧产业化干部、嘎查社区管理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尤其是鄂温克族主体民族后备干部及实用型科技人才的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并对鄂温克族干部的培训分阶段分步骤地加以落实,使培训对象呈现出多层次和广泛性的特点。三是采取“派出去学、请进来教、走出去看”的方式对各级各类少数民族干部人才进行培训。与大连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合作举办以少数民族科级干部为主体的培训班;
与大连民族学院合作举办以少数民族干部为主体的青干班。通过培训和挂职锻炼,进一步拓展了少数民族干部的思维,拓宽了少数民族干部知识面,增强少数民族干部的领导与实践能力。
  三、统筹规划,多措并举,选拔少数民族干部。一是统筹规划,重点选拔。在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工作中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向少数民族干部倾斜,做到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少数民族干部。二是多措并举,充实后备干部队伍。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民主举荐、公开选拔、重点工作中考察等多种形式,发现和挖掘少数民族人才,将那些综合素质强、实践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反映好的优秀人才及时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的少数后备干部队伍。
  四、坚持标准,及时任用,配强干部队伍。一是坚持标准,严把关口。任用少数民族干部重素质、重公论,坚持任用标准,做到成熟一个任用一个,切实保证少数民族干部任用数量和质量。二是多措并举,配强队伍。通过公开选拔和选调少数民族干部、实行行政领导班子组合制选拔少数民族干部、配强民族乡(苏木)少数民族干部等方式,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目前,全旗共有副科级以上少数民族领导干部301人,占全旗科级以上干部总数的83%,高于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

在全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

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李 刚

(2007年7月9日)

 

同志们:

为期一天的全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就要结束了。市委对开好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议召开前,熊书记听取了汇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市委组织部作了充分的调研和准备。今天上午,市委副书记杨毅同志又代表市委作了重要讲话。杨副书记在讲话中,全面总结回顾了“十五”以来我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深刻论述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讲话体现了“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座谈会精神,体现了市委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高度重视。这个讲话,对全市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会后,请同志们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切实抓好对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会议的收获和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讲3点意见:

一、关于会议的主要收获

这次会议会期虽短,但内容重要,主题集中,目标明确,必将进一步推进我市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深入开展。会议主要有以下收获:

一是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在全面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充分表明了市委对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关心爱护,体现了市委对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殷切期望。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在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战略方针,不是可抓可不抓的事,而是事关长远和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对于凝聚方方面面的力量、促进男女平等发展、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快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建设步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表示,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按照市委的要求,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大我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力度。

二是交流了经验,开阔了思路。上午的大会上,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民委从部门的角度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作了表态性发言。刚才,五县区又分别从不同的角度介绍了近年来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经验和体会。这些发言,涉及4种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方方面面,内容丰富,措施扎实,各具特色,不仅启发了大家的思想,开阔了思路,同时也使大家看到了自己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差距,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明确了目标,增强了责任。通过这次会议,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大家表示,一定要把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抓住机遇,结合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二、关于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

一要突出组织领导这个重点,为培养选拔4种干部创造良好氛围。培养选拔这4种干部是党的组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领导责任。各级组织、统战、团委、妇联、民委等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培养选拔4种干部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这次会议上市委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培养选拔措施,适时向党委反映和提出4种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意见,以科学规范的制度和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推动培养选拔4种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和舆论工具,大力宣传培养选拔4种干部的方针政策,宣传广大妇女、各族群众、党外人士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传在各条战线上涌现出来的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4种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要突出教育培训这个重点,不断提高4种干部的综合素质。要组织4种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大对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的学习培训力度,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不断提高4种干部理论素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要注意研究并准确把握各类干部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实际需要,采取集中与分类培训、长期与短期培训、专业与学历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抓好4种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以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社会主义学校为依托,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4种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要鼓励4种干部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加强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为成长进步奠定基础。

三要突出实践锻炼这个重点,不断提高4种干部的工作能力。加强实践锻炼是培养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我们要立足岗位需要,在充分信任、放手使用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交任务、压担子,加大实践锻炼力度,切实提高4种干部的组织领导能力,更好地适应工作需要。要把4种干部的培养交流纳入干部交流的整体规划,全面考虑各类干部的自身特点和所处环境,因地制宜加强实践锻炼。既要鼓励和支持各类干部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交流任职,使他们不断提高把握全局的能力;
又要注意选派长期在基层和边远地区工作的4种干部到省市直部门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使他们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和现代眼光;
还要有计划地选调长期在机关工作的4种干部到基层任职,创造更多的机会安排4种干部到经济建设第一线和艰苦环境中去经受考验,有意识的分配急、难、险、重任务,使他们在丰富的社会实践中磨练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通过多岗位锻炼,切实提高宏观决策、综合协调、处理复杂问题和驾驭全局的能力。

四要突出选拔任用这个重点,不断加大4种干部的配备力度。长期以来,如何选拔更多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党政部门领导职务、党外干部担任行政领导职务尤其是担任正职,既是干部工作中的难点,也是一个薄弱环节。2006年市县乡党委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后,各级领导班子中配备4种干部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是,与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相比,部分县区和部门领导班子中4种干部的配备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我们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确处理培养与使用、公平竞争与适度倾斜、优化结构与提高素质之间的关系,不断改进和完善选拔任用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4种干部选拔配备力度。一要在政策上给予适当倾斜。要充分考虑各类干部的特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4种干部。对特别优秀的4种干部可以破格提拔。同时,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中,通过适当增加定向选拔4种干部的岗位和名额等方式,加大选拔力度。二要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不仅要从党政机关选,还要注意从企事业单位中选拔,努力促进“三支队伍”之间的各类人才相互流动和合理配置。三要充分信任、大胆使用。既要抓住换届时班子调整和干部交流等有利时机,注意把那些群众认可、知识层次较高、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选拔进各级领导班子,落实好领导班子中4种干部的配备目标。还要注意选用那些熟悉工业经济、企业管理、财政金融、城市管理、旅游文化产业等多领域知识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不断改善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努力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去年换届结束后个别领导班子没有达到配备要求的,要尽快选配合适人选,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要通过交流解决。个别单位一时配不上或届中领导班子中4种干部出现空缺的,要把名额空出来,等条件成熟后及时补充。在4种干部选拔配备上要坚持做到能够直接使用的一般不搞过渡,能够胜任实职的尽可能不安排虚职,能够委以重任的适时安排到领导岗位上去锻炼,对特别优秀的经上级组织部门同意可以破格提拔;
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4种干部,在应配备而未配备4种干部的领导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4种干部,确保领导班子中4种干部的比例达到市委的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使担任党政正职的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担任行政正职的党外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

五要突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重点,不断扩大4种干部的来源。要结合领导班子结构需要,进一步拓宽渠道,扩大来源,加大4种干部后备队伍的培养力度,使4种干部后备队伍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得到稳步发展。要按照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20%、少数民族干部不少于10%、党外干部不少于25%的要求,结合《保山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4种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县区要拿出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认真抓好推荐、考察等环节,全面抓好干部储备工作。同时,要注重扩大4种干部的来源,既要在公务员考试录用中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为选拔各类干部奠定基础;
又要坚持政策引导,通过明确选调优秀大学生中女性和少数民族的比例等多种方式,鼓励更多的高校大学生到基层工作,不断充实基层干部队伍,扩大后备干部的储备来源;
还要有计划地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进行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交流,抓好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

六要根据4种干部各自的特点,各有侧重的抓好工作。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和其他3种干部是交叉的概念,关键是要通过努力,使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形成以40岁左右、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形成以35岁左右为主体的格局,35岁以下的处级干部、30岁以下的科级干部有明显增加。女干部的培养选拔。一是组织部门每年要会同妇联组织联合举办1至2期女干部骨干培训班,力争“十一五”期间按干管权限把全市女干部轮训一遍。二是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要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要优先选拔女干部,实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都配有女干部。三是每年要有计划地从机关、女性比较集中的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基层工作,同时,重视村和社区“两委”班子中女干部的选配,保证基层女干部队伍数量充足。四是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选拔女干部。五是要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女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使市县(区)直部门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中的女领导干部数量有所增加。六是要加大各级领导班子中正职女干部和年轻女干部的选任力度,保证正职女干部和40岁以下的处级女干部、35岁以下的科级女干部在同级干部中的数量逐步增加。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一是组织、统战部、民委等部门要对全市党政机关副科以上少数民族干部和企事业单位中级以上职称的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的情况进行普查,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信息库。二是对干部成长特别困难、少数民族干部占本民族人口比例明显低于全市水平的少数民族,要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和保送等形式加快该民族干部的培养步伐。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公务员和聘用工作人员时,要采取划出一定的名额和岗位、放宽报考和录用条件、适当加分等办法,适当招收少数民族干部。四是法院、检察院招录工作人员时,对符合报考条件且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要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五是少数民族人口相对比较集中的地方或单位领导班子,要优先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党外干部。六是民族乡要按照《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相应比例的少数民族干部,并重点选配好当地主体民族担任行政主要领导。七是对干部成长缓慢的千人以上万人以下世居少数民族(苗族、布朗族、佤族、阿昌族、景颇族、满族、德昂族)的干部,要采取适当放宽任职资格、“先进后出”、“小步快跑”等特殊办法进行培养选拔。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一是各县区要认真分析党外干部资源,明确必须配备党外干部的单位和部门,全面掌握重点要配备党外干部的政府部门领导班子的情况。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配备好党外干部。二是对法检两院配备党外干部的工作,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创造条件,确保目标实现。三是要加大党外干部行政正职安排工作力度,重点在科教文卫、政府工作部门安排适当比例的处级、科级行政正职,力争“十一五”期间取得新的突破。四是要从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战略高度出发,有意识地保留一批优秀人才在党外。因特殊需要吸收党外代表人士入党的,必须经过组织部门和统战部门的同意。

三、关于会议的贯彻落实

当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会议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住明年县乡人大、政府,县政协换届的机遇,乘势而上,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要认真贯彻学习会议精神,做到“三个到位”。各县区各部门会后要按照会议的要求,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指导思想和政策原则,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和部署上来,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明确任务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在贯彻会议的过程中,一定要与学习贯彻市委召开的民族工作会议、统战工作会议以及妇代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胡锦涛同志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和今年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找准突出问题,按照既要有近期安排又要有长远目标的要求,制定“十一五”期间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各县区和有关部门的计划措施要在8月底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妇联、市民委。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组织部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牵头协调作用,统战、妇联、民委、共青团等工作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不断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开辟新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组织、统战、妇联、民委要抓好这次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共同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同志们,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是事关保山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族团结、边疆巩固的重要工作。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新局面,为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新保山作出更大的贡献。

 

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工作,对一个地方的民族经济发展和大局的和谐稳定至关重要。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建立一支有全局观念,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首先,不断拓宽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渠道。在大中专毕业生取消分配计划的情况下,应制定政策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大中专毕业生在各类招考中的特殊照顾,对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建议通过公开考录等形式到全额事业单位就业,逐步培养选拔成领导干部,从而拓宽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渠道。其次,全力提升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素质。通过各类教育阵地,举办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训班,对少数民族干部尤其中青年领导干部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重点进行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提高少数民族人才素质,做好他们跨入干部队伍门前的准备工作。第三,增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的实际才干。采取多种形式,敢于给少数民族干部压担子,使其在实践中增加才干。比如:下派挂职,使民族干部掌握基层工作经验,提高领导水平;
到经济发达地区挂职,使民族干部开阔视野,更新观念;
多岗锻炼,使民族干部在熟悉民族工作的同时,也了解其他党政部门工作的业务知识和工作特点,便于更好协调民族部门及不同部门的关系。第四,搞好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知人视野,把选人用人与育人有机结合起来。挑选各级少数民族领导后备干部的人选,建立人才数据库。坚持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少数民族大学生到基层锻炼,重点培养,充实民族干部队伍。同时,注意选拔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党外少数民族干部、企业管理干部和科技管理干部,对特别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可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大胆提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少数民族干部情况调研报告
    根据安组字[2007]146号文件要求,近期我们对全县少数民族干部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少数民族干部的现状 
    白河县总人口20.6万人,少数民族181人,占总人口的0.087%。其中有回族150人,蒙古族28人,苗族1人,布依族1人,满族1人。有少数民族干部5人,平均年龄40岁,高中学历1人,中专学历1人,大专学历3人,中共党员2人。其中乡科级副职1人,副主任科员1人。 
    二、我县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做法及成效 
    我县虽然少数民族人员少,但我们仍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之中,建立了常规的干部工作机制和工作规划,在干部工作中做到了公道、公正、一视同仁,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坚决维护平等团结的民族关系,高度关注发现、培养、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我们充分认识到,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使各民族干部地位平等、关系协调,营造共同发展的有利空间。 
    二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到了公道正派、一视同仁。近年来,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做到少数民族干部与汉族干部同等推荐,同等考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2005年以来在仅有的5名少数民族干部中提拔使用1人。 
    三是严格考核,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每年年度考核时,不因为少数民族干部少而额外苛刻或宽容,而是同等对待,既考核他们在任职期间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又考核他们在群众中的影响和作用,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并及时将考核结果和考评意见进行反馈,从而强化了“荣辱与共”的意识,增强了他们搞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是加强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县委组织部每年结合工作实绩考核和班子考察,注意发现少数民族干部中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并及时补充进科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进行跟踪培养管理。目前,5名少数民族干部中已有2人进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五是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干部职工的政治安排,积极推荐优秀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目前,全县有1名少数民族职工(女)担任市人大代表,占我县的市人大代表总数的3.2%,有2名少数民族干部和1名少数民族农民担任县政协委员,占委员总数的2.8%。 
    三、存在的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少数民族干部总量少,整体素质不高。专门针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少,少数民族干部参加高层次理论学习培训的机会更少,致使少数民族干部得不到高层次的培训,影响了少数民族干部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的提高。 
    二是少数民族干部异地交流、轮岗使用不够及时。这5名干部中,有3名干部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一直在原单位工作,致使业务面、知识面狭窄,自身素质提高较慢。 
    三是发挥少数民族人士的作用不够。目前,只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有少数民族人士,在其他方面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少数民族人士担任社会职务的力度不够。 
    四、建议和对策 
    一是搞好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更新教育,有效利用各级各类党校、干校和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阵地,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地培训少数民族干部。鉴于各县区少数民族干部多少差异较大,建议省市每隔一定时期举办适宜的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工作培训班,正确引导和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参加自学、函授、脱产学习等多种途径的学历教育,使他们能够自觉主动地不断优化文化结构,提高理论分析能力和领导水平,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新需要。 
    二是加强实践锻炼,积极开展轮岗交流活动。在实际工作中有意识地把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纳入整个干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采取上挂下派、压担子、交流轮岗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到“急、难、险、重、繁”的岗位接受锻炼,进一步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不同部门轮岗交流,丰富少数民族干部的个人阅历和工作经验,提高他们宏观决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要广揽人才,大胆使用。要努力拓宽识人视野、识人渠道。要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统战、人事、民族宗教部门协调配合的招录、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机制。既要从党政机关中发现和选拔有用人才,又要注意从大中专院校中发现和招录,同时还要从企事业单位中发现和选拔。打破行业、地域、身份界限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等形式,不拘一格广泛选拔少数民族有用人才,将他们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用其所长。 
    四是提供空间,充分发挥少数民族人士的作用。要根据少数民族干部的特点,引导少数民族干部以履行本职岗位职责为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从事一些与其代表人士身份相符的其他工作,了解国情,拓宽视野,邀请少数民族人士列席一些相关会议,聘请少数民族人士担任干部监督员,行风评议员等,更好地发挥参政议政作用,对涉及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应事先听取并尊重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提高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是加大力度,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另一方面要经常对少数民族干部进行思想作风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预防和纠正少数民族干部中可能出现特殊优越意识或消极悲观抵触情绪等不良思想倾向;
要在全体干部中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树立各民族团结一致,共谋发展的观念。

【篇2】做好新时期的青年审计干部感悟

浅谈如何做好新时期老干部工作

今年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40周年, 40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历经全国人民不懈努力,中国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近二十多年来,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各级政府、各系统企事业单位都设立老干部管理服务机构,中央财政、各级地方政府财政、各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项资金建立“三个保障机制”以保障离退休老干部各种待遇的落实。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是一个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更是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必须要完成的工作。我们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自觉地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使我们的工作不断的加强和改进。

一、新时期老干部工作要有新的认识和定位

通过中共中央组织部老干部局长会议文件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等4厅局关于文件的学习,领会文件的精髓“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坚持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坚持加强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好“二个待遇”。关心照顾好离退休老干部的生活,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老干部在中国有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以让党放心,离退休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我们要落实好文件精神,提高对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创新工作思路,老干部管理服务部门才能在新时期经济建设发展的环境中找准工作定位。

二、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关键

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关于搞好离退休党支部建设,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离退休人员参加党组织活动、参加社会活动和政治学习的重要载体。充分发挥党支部的组织和领导作用是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把离退休党支部建设工作做好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所阐述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增强党支部吸引力,把老同志的学习抓好,把各项活动组织好,力求通过学习和教育,把老同志思想引导好,坚定地与党中央在政治上和思想上保持一致,是新时期离退休管理服务部门的首要工作。

三、抓住机遇创新机制做好老干部工作

我们要从全局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来统筹和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想问题、定政策、办任何事情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发展。科学地分析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发展形势和变化。我们要通过学习省委组织部关于老干部工作的精神,对当前老干部工作有一个更深的认识,站在新的发展的高度,增强工作责任感,用智慧和热情做好老干部工作。对离退休老同志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生活上多照顾、精神上多关怀,真情关心老干部、真心理解老干部、真诚帮助老干部、多为老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让他们过一个幸福、安宁、有尊严的晚年。积极推进观念创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立足实际,抓住机遇,创新机制,敢想敢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努力在老干部工作上创造佳绩。

四、准确把握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重点

1.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老干部工作重点,一是既要全面做好离休老干部工作,也要做好退休老干部工作。二是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三是要统筹兼顾的原则,把握好工作重点,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抓好工作。

2.我们应该充分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作用,加强老干部的学习。组织老干部参加健身、文艺团体等各种活动,组织老干部参加书法、绘画、球类等项目比赛,组织老干部到外地访问与交流,拓展老干部社会活动空间等方面,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组织活动使老同志在思想上对党的新时期老干部工作政策有明确的认识。

3.针对目前老干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用发展的眼光探索老干部工作新思路,我们每一名老干部工作者都要吃透文件精神,深化理解,落实好各项政策,在学好、领会好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集思广义,用新思想,研究远近期老干部工作特点,以推进老干部工作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有具体工作措施,在人力、物力等方面照顾好老干部。

4.认真做好离退休老干部信访工作,各单位都建立有严格的信访工作制度。我们要高度重视老干部反映的各种问题,对不符合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的做法、老干部“二个待遇”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纠正。

五、适应新形势的变化,老干部工作要有思路。

1.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加快发展的时期,老干部队伍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退休干部越来越多。我们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认真研究老干部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老干部政策,推动老干部工作迈上新台阶。”中央领导的讲话指出了老干部工作新时期变化趋势,我们要努力学习和领会思想,把会议精神落实在今后的工作中。

2.离休老干部随着年龄的增加,人员在不断的减少。建国后50—60年代参加革命工作,退休的老干部在逐年递增,他们虽然已退休,身体健康,工作经验丰富,很多人是各行业的专家,我们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为我们社会经济发展,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建言献策。

3.离退休管理体制随着离退休人员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有待进一步研究和创新。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区多种资源协调进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以进行离退休管理体制的改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退休人员到社区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区和企业多方面合作才能顺利实施。离退休人员由社区及属地就近管理,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地方养老统筹、参加地方医疗保险、生活保健、社会活动等各方面社区都要进行有效管理和服务。

六、搞好老干部工作人员作风和能力建设

1.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把作风建设作为自身建设的重点,工作人员要深怀感情、主动服务,增长才干、精通业务,淡薄名利、甘于奉献、创新求实、锐意进取、团结和谐、真诚待人,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自身建设。每年有计划的办老干部工作培训班,请系统各单位从事老干部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老干部工作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2.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从领导到具体工作人员每年都坚持深入到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掌握和落实各项政策规定,提高政策运用能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老干部工作的发展。

3.在坚持制度建设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方面,既要通过不断完善和落实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又要体现以人为本、关怀体贴的工作理念,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工作人员,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把老干部工作部门建设成让党放心,让老同志满意的老干部之家。

【篇3】做好新时期的青年审计干部感悟


如何做好一名新时期的居委干部

1、要有热情、多办实事
要热爱自己的社区。要使自己成为群众的知心人。对居民提出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及时解决,要多为居民办实事。2、要有能力、善于学习
居委干部要不断学习,不当庸人,向群众学,向领导学,从工作中学,从实际中学。在学习中提升自身素养,提高工作能力。
3、要讲团结、顾全大局
一、作风要民主。要善于把其他居委干部的正确意见集中好,分歧意见统一好,否定意见处理好。二、处事要公道。在用人办事公道正派,不掺杂私人感情,一碗水要端平,在居委班子中不搞亲疏。三、心胸要开阔。能容人、容言、容事,能时时处处听取不同意见。对班子成员,要用其长,避其短,不求全责备。四、待人要真诚。一把手与班子成员要以诚待人,多尊重,多商量,多沟通。在工作中既要给班子成员交任务、压担子,并及时督促检查,严格要求,又要对他们放手、放心。要勇于为班子成员承担责任,为他们大胆干事、安心干事创造条件。同时多在生活上、政治上关心他们,尽可能给他们解决一些后顾之忧。
最后我要以这次培训为契机,取长补短,总结经验,在




今后各项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在各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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