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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时间:2022-07-07 12:4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5篇

第1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1.3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管理负总责,并对工程项目实行全面管理,其管理方式是: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和授权委托分公司、直属项目部进行管理。集团公司直属项目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下同)的工程项目由分公司管理。无论集团公司、分公司的工程项目都要减少管理层次,优化作业层次,采用适宜的组织形式。

1.4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生产要素市场,加强计划和经营管理,保持资源的合理分布和有序流动,实行集约化管理,为项目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服务和支持,对项目管理工作进行全过程指导、监管和考核,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

1.5本办法是明确企业层次与项目层次、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1.6集团公司服务控制、项目授权管理。集团公司与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是项目管理目标责任监管与执行、服务与服从的关系,是有限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而不是利润承包的关系,更不存在利润分成与项目留利的问题。强调项目管理一次性的特点,防止项目部固化而造成企业内部利益主体多元化,从而削弱企业总体经济实力和肢解企业的整体优势。

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

1.8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章 项目管理策划

2.1项目管理策划是实现管理目标的一项有效的事前控制手段,是对项目全过程中的各种管理职能工作,各种管理过程以及各种管理要素,进行完整的、全面的、整体的计划。有效指导项目未来工作的开展和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通过加强项目管理,优化项目资源配置,以发挥企业优势,达到集团公司资源共享,增加项目收益的目的。

2.2项目管理策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
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项目策划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依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3项目管理策划包括: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营策划。

2.3.1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是预测和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确定。

2.3.2施工组织设计,对投标阶段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其编制和审批执行中冶天工集团《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2.3.3项目经营策划,其策划是围绕合同管理主线,以项目经营为核心,实现施工技术与工程经济有效结合为手段,以增加项目收益为目的,对成本管理计划、二次经营措施和实施重要新技术及针对施工重点、特点、难点等内容的策划。

2.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是项目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以及《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和集团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2.4.1根据国务院令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及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殊、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应经过专家论证;

2.4.2项目应当积极利用工程特点组织开发、创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推广应用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2.4.3项目策划应坚持科学的施工程序和合理的施工顺序,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手段(如P6软件等方法),科学配置资源,合理布置现场,通过多种实施技术方案的比较确定最优方案,使项目达到最佳的技术经济指标;

2.4.4以下(不仅限于此)需要大量进行设计、计算、仿真模拟类型的工程应重点进行技术方案的策划和准备工作:

2.4.4.1 深基坑支护:根据基坑周边环境、地质条件组织专家制定出完善的基坑支护方案(包括监测)并做出详细的设计图纸;

2.4.4.2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

高大模板及其支撑架、脚手架的强度、刚度和局部稳定与整体稳定性计算与验算;

2.4.4.3 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机械的选择应根据现场作业面条件及施工工艺要求,合理选择起重机械的类型、数量,吊装方案要有完整的计算书;

2.4.4.4 网架结构、大跨度桁架和桥梁工程施工

对结构吊装、合拢、卸载全过程作计算机模拟仿真以及完整的力学分析计算书及结论,并根据计算结果选择对结构应力、应变进行监测的各种仪器设备并制定监测方案;

2.4.4.5 对高层、超高层建筑工程应使用计算机模拟技术,实现虚拟施工,在计算机上执行建造过程,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过程进行模拟及施工方案优化等,并实现构件、管道、缆线、设备等碰撞检查等;

2.4.5 对于集团公司范围内技术能力不足或达不到的技术方案制定,如设计、计算、受力分析等工作,应聘请外部有资质的专家,在外聘专家的带领或指导下进行或委托科研院所等单位。

2.4.6 工程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即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初步技术创新策划,中标后及项目实施前期提出详细的科技创新项目方案。

2.4.6.1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工程项目中要优先应用国家住建部和地方建委重点推广的新技术,确定技术方案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找出该项目的创新点,并制定出拟攻关技术题目和技术创新成果(专利、工法、科技成果奖、论文等等)计划。

2.4.6.2工程项目策划时要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要申请加计扣除项目费用列表,以利财务账目的处理和技术资料的准备;

2.4.6.3工程项目上所采用的技术(或关键技术)为集团公司目前尚未掌握或达到集团公司先进水平、有一定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可提出集团公司当年或下一年度重大技术研发课题立项申请。

2.4.7施工组织设计中除主要的技术方案外,还应着重以下几方面:

——工期计划,至少还应包含以下内容:

——条形图或网络图(建议使用P6):基于业主的合同工期计划;

——人员计划:说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及其各工种的计划人数,各个工种的总工时

——做出“劳动力工期计划曲线(或直方图)”,时间以月、周或日为单位;

——做出一个“近期工作计划(3—6个月)”,说明合同签订后近期的主要工作,包括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材料采购等;

2.4.8分包计划(如果有分包的话);

2.4.9应有临建设施计划;

——在业主指定区域内所有的临建设施,包括总布置图,办公室、库房,停车场,卫生间,更衣室,门卫室,制作场地,堆场区域;

——临建设施要求的面积汇总表;

——临时施工设施的进场、 退场计划;

——临建设施区域和施工区域的水、电力计划和配水、配电系统;

——通讯和办公(电脑、网络)系统计划;

——围挡和保安系统;

2.4.10应做出一份计划使用的施工机械清单,包括设备性能描述、生产厂家的名称、型号、出厂日期、自有或租赁的、数量、使用期限等;

2.4.11应做出安全、健康、环境计划;

安保应包括:员工身份识别系统,现场的进出管理制度。

2.4.12应做出采购计划,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合格的供应商清单,并从供应商清单中选择供应商,并要提供供应商的报价、供货周期的优势等;

——预计工程需要的主要采购清单,包括每个采购单签定日期和交付现场日期;

—— 主要定单的催货和检验计划;

——在采购计划里要有采购条形图(最好集成在P6中);

2.4.13应做出设备、材料管理计划,显示项目对甲供材和自供材的综合控制管理,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材料的领取、验收、运输、保管、发放等程序;

——对于设备和材料在仓储期间和安装后提供维护和保管工作;

——制定对仓库的要求,包括仓库的平面布置图、围墙保护等,特殊材料诸如焊接气体、油漆、化学品存放要求等;

——设备类型、数量和来源,如何运输。

2.5项目经营策划应依据中标通知书、项目投标阶段经营策划资料、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编制内容见附件:项目经营策划书提纲)。

2.6编制项目经营策划前基础工作

2.6.1市场开发部门进行经营交底,其内容包括:

2.6.1.1建设单位招标资料

——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澄清、修改、答疑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商务谈判备忘录等)、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

   ——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甲供材料数量及价格表、甲供设备数量及价格表、甲控材料表等)

    ——招标图纸

2.6.1.2 设计单位资料

——单项概算表

——综合概算表

——招标控制价(或限价)

——详细工程量清单

——设计总体思路和原则、设计特点、特殊设计情况(新材料、新工艺等)、业主关注点、设计总体负责人、各专业及工经负责人,联系方式等有关经营关系情况。

——工程当地自然资源情况、社会及自然环境情况(社会环境是否复杂,是否潜在施工干扰;
地质条件是否复杂,是否具备更多的变更理由)

2.6.1.3 本单位投标资料

——报价分册(报价编制说明、降本措施、各类材料数量及价格表、运输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等)

——技术分册(项目工程简介、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分册

——投标人澄清、补充的确认资料

——投标报价交底资料 (盈亏分析、合同风险提示、经营策划、现场调查等)

2.6.2全面系统研究合同

2.6.2.1 收集构成合同文件的全部协议书、文件。

2.6.2.2 合同整合

将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等整合成一个有效范本,分发给分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研究合同条款,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责分工,找出合同中前后矛盾或对我方有利的条款,归纳可以突破的关口,积极创造效益。

2.6.2.3全面研究合同,找准切入点

——研究合同条款

1)有利与不利合同条款分析,重点对可调整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确定二次经营工作方向。

2)变更索赔条款是现场变更设计的关键性规定,是否有利,如何变通执行,要认真分析,提出具体思路。

3)业主验工计价管理,可以看出业主对投资控制的态度和意向,对变更索赔工作方向具有重大影响。

    ——研究费用情况

1)工程量及费用、不平衡报价情况,量差、盈亏分析,其它事项;

2)了解本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费金额,业主是如何使用该费用的,我们可通过哪些方式要回来;

   ——研究计量规则、投标报价说明

重点是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明确各项合同单价包含哪些子项目和工程内容,确定合同中缺单价工程项目内容,提前着手增加缺单价工程项目数量和新增单价的编制工作。

   ——分析清单单价

根据现场实际工料机单价分析成本,并结合清单单价,明确合同中哪些单价较低,可做负变更减少亏损或利用相关合同条款调整单价;
哪些单价较高,可多做正变更争取最大效益。

  ——进行风险评估

1)工期风险

2)安全、技术、质量风险

3)盈亏风险

4)审计风险

2.6.2.4 熟悉冶金项目、公路项目、市政、房建项目等行业变更索赔调差相关规定。

2.7项目经营策划编制的过程

2.7.1进行合同和实施条件分析。

2.7.2确定项目经营策划的目录及框架。

2.7.3分工编写:

项目经营策划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工作,按照专业和管理职能分别由项目部的各部门编写。分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编写。

2.7.4汇总协调:

由项目经理协调上述各部门的编写工作,编写完成后,由项目经理指定专人汇总编写内容,形成策划书。

2.7.5审查:

由分公司职能部门对项目经营策划进行审查,结合分公司对项目部要求,提出审查意见。

2.7.6报批:按审查意见由原编写人修改完后,由项目部报送分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经营策划。

2.8项目部按照管理策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集团公司两级监管职能部门定期对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及评审进行检查和考评。在项目管理策划实施过程中,依据策划内容进行服务、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对重、大、特、新项目(业主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项目;
大型或特大型项目;
涉及市场开拓、科技创新、企业品牌、集团公司信誉、难点特色等有特殊意义和重大影响的项目;
新区域、新领域、新方式项目),由集团公司确定并组织集团公司领导层、相关职能部门、技术专家等共同对其项目管理策划进行评审,提出意见,优化完善。

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规定和奖罚办法。对项目管理策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将实际情况与策划要求进行对比,判断是否有偏差,是否要纠正偏差,或对策划进行调整。

2.9项目管理策划实施完成后,应按PDCA循环原理进行总结,总结出在项目管理策划编制、实施中的经验教训,新技术应用成果,技术和管理创新成果等,形成文件。也可制定工法,报有关部门审查、鉴定、批准。在以后的新项目中应有效利用这些资料,作为改进后续工作的参考和管理资源的储备,使集团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够持续改进。

2.10项目管理策划中的项目实施总体安排、风险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和技术经济分析等内容只作为集团公司和项目内部管理资料。

第三章 项目经理责任制

3.1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授权代理人,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组织者,是实现项目管理目标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授权,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3.2项目经理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领导,对工程项目从开工准备到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全面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控制,合同信息和现场管理,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确保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

3.3项目经理的基本素质要求

3.3.1项目经理必须持有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建造师资质等级应与承担的工程类别和规模相适应。

3.3.2项目经理既要具备工程技术管理和经济方面的专业和经验,还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工程管理实践经验和业绩。

3.3.3项目经理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3.3.4.分公司党政一把手原则上不能担任项目经理,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集团公司审批。

3.4项目经理的聘任

3.4.1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择优选聘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办法。

3.4.2对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工程,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根据项目经理资质和业绩择优选聘项目经理。

3.4.3其他工程项目,项目经理的产生采用竞争上岗的办法,集团公司或分公司应根据施工合同,明确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工期和安全等责任指标,通过内部招标方式,公开招聘,择优聘任项目经理。

3.4.4项目经理聘任,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3.4.5项目经理在同一时间内只宜担任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时,应报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审批。

3.5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

3.5.1代表集团公司实施工程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集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利益。

3.5.2在集团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全面履行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各项指标。

3.5.3主持编制项目管理策划书,认真贯彻集团公司的三标管理体系文件,负责企业各项业务在项目上的贯彻执行,及时汇总、上报各种业务报表。

3.5.4根据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和工期要求,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进度控制体系;根据工程的特点,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内外组织管理协调工作。

3.5.5建立项目成本控制体系,组织编制项目成本控制措施,严格履行与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签定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按时足额上缴集团公司的各项费用。

3.5.6强化合同意识,加强各种合同制定、签定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接受集团公司的审计和考核。

3.5.7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移交资料,清理和处理一切债权债务。

3.5.8负责解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有关遗留问题,回收工程款,并做好保修期间的有关工作。

3.5.9强化管理,带好队伍,诚信经营,沟通和协调好与业主、监理等外部关系,管好用好施工机械设备,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树立企业形象。

3.5.10项目经理必须如实、定期向集团公司(分公司)汇报项目管理工作情况,接受集团公司(分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3.6项目经理的权限

3.6.1有权提名组织项目班子,经集团公司(分公司)审批后组成项目班子;
有权择优聘用和解聘业务管理人员。

3.6.2有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指挥权,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3.6.3依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内部具体的分配方案与分配形式有决定权。

3.6.4在集团公司的授权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签定有关业务文件。

3.6.5企业法人授予的其它权力。

3.7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7.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是集团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的明确项目经理部应达到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和环境等管理目标极其应承担的责任的文件,并作为项目完成后审计评价的依据。

3.7.2工程项目中标后,在标后预算的基础上,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程管理和财务等部门及项目经理对中标的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分析、论证、预测和计划,确定项目实施的管理目标,并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确定。

3.7.3集团公司(分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一项工程签订一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三份,集团公司(分公司)执两份,项目部执一份。(见附3-1)

3.7.4集团公司对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做了统一规定,分公司必须认真执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和条款见附件。

3.7.5为了完善项目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增强项目部的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班子实行集体风险抵押制度。风险抵押金总额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挂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       应交风险抵押金总额

小于500万元               2万元

500 万元—1000 万元         2—3万元

1000万元—2000 万元          3—5万元

2000万元—3000 万元          5—7万元

3000万元—5000万元          7—11万元

5000万元—8000万元          11—14万元

8000万元—10000万元         14—16万元

10000万元—15000万元        16—19万元

15000万元—20000万元        19—23万元

20000万元—25000万元        23—27万元

25000万元—30000万元        27—30万元

〉30000万元                  30万元以上

3.7.6风险抵押金由项目部班子集体交纳,项目经理交纳比例为应交总额的50%。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交纳抵押金比例,由项目经理确定。风险抵押金必须由本人交纳,不得借用或变相借用公款交纳。风险抵押金上缴项目所属分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3.7.8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订后,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集团公司需终止责任书的执行,集团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限定项目经理资质升级、不予审检、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给予行政处分(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罚,并解聘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风险抵押金不再返还。

3.7.8.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对集团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3.7.8.2施工生产管理混乱、工期延误,已对施工合同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

3.7.8.3项目成本不清、不实,非正常原因严重透支的;

3.7.8.4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章指挥的;

3.7.8.5有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7.9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必须坚持先审计,后兑现的原则。

3.7.10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并经集团公司终结审计后,工程项目完成各项项目目标指标时,债权债务清理核实完毕,项目部公章交回集团公司后,集团公司将风险抵押金本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利率计息)一次返还个人。超额完成降低成本指标(超额完成项目收益指标)时,集团公司对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7.11工程项目竣工后回收的资金,必须先偿还债务,在还清债务的前提下,集团公司再按回收资金的比例兑现奖励,直到工程款回收完毕,项目兑现奖也支付完毕。个人所得税由集团公司代扣代缴。

3.7.12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实行成本一票否决制,工程项目成本超支出现亏损由项目部集体承担责任,集团公司将根据工程项目的亏损情况进行经济处罚,集团公司以扣除风险抵押金为最高限额。项目经理50%,项目部班子其他人员50%。扣除的风险抵押金上交集团公司财务部。

3.7.13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合同内容和价款有较大变动而对责任书的执行有较大影响时,项目部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报告,集团公司重新评审合同后,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项目管理目标责任指标。

3.8集团公司严禁项目经理的下列行为:

3.8.1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自行对外签订施工合同;

3.8.2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3.8.3项目经理不得以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

3.8.4未经集团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私自刻制、使用各类公章。

3.9项目经理的离任条件

3.9.1工程竣工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证书。

3.9.2项目部对内、对外的债权债务核实确认完毕,实物资产核实无误。

3.9.3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总结,交工资料齐全并向集团公司办完移交手续。

3.9.4竣工结算完毕,并取得拖欠工程款签证手续。

3.9.5工程回款完毕,质保期结束后。

3.9.6如遇特殊情况离任,须经集团公司或分公司批准。

第四章 项目管理组织

4.1项目管理组织设计

4.1.1工程项目中标后,集团公司(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大小、难易程度等进行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筹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部。

4.1.2项目管理组织设计指导方针是:目标统一性,分工协作性,责权对等性,指令统一性,兼顾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的适当性。

4.1.3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设置程序流程是:按照项目管理规范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工期等各项管理目标;划分项目管理的责任、义务、权力;制作工作任务分配表;确定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建立规章制度;设计管理信息系统。

4.1.4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原则是:组织与机构科学合理,有明确的管理目标和责任制度,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4.1.5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一般采用矩阵组织结构模式。

4.2项目经理部

4.2.1项目经理部是项目管理的中枢,在项目启动前建立,在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完成后解体。

4.2.2项目部的组建

4.2.2.1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或重点项目,由集团公司负责或委托分公司组建,其它类别的工程由分公司自行组建。

4.2.2.2大中型项目部的机构一般设三部一室,既工程部、经营部、物资供应部和综合办公室,一般工程或专业单一的项目部可不设部室,只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4.2.2.3项目部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和经营负责人,财务主管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委派。项目部业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制,既集团公司或分公司业务部门与项目部共同对业务人员进行管理与考核,以项目部管理为主,业务人员既要对项目经理负责,又要对业务部门负责。

4.2.2.4项目部应合理设置管理机构和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岗位资格,人员可以兼职,一人多岗。管理人员中的高级职称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0%。

4.2.2.5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项目可设常务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副总工。

4.2.2.6通常情况,项目总工(副总工)按以下原则配置,其职别同项目副经理。按项目合同总额,5000万元合同额至少配置一名项目总工;
1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两名总工(一正一副),30000万元以上合同额至少配置三名总工(一正两副)。集团公司对其配置进行监督和检查。

4.2.2.6项目经理或项目班子成员的子女、配偶及亲属不允许在该项目上从事财务和物资采购工作。不允许分包工程或变相分包工程,不允许提供材料供应和机具及设备租赁,一经检查发现集团公司要严肃处理。

4.2.2.7制定项目经理部工作制度、考核制度、与奖罚制度。

4.3项目部的运行

4.3.1特大型大型综合性工程

4.3.1.1应设立总包项目部,参与施工的专业分公司设立专业分包项目部;

4.3.1.2为了有效解决项目指挥协调难度大,多头管理和内耗等管理问题,总包项目部和专业分包项目部应避免职责重叠,岗位重复设置,以提高管理效率,使总分包项目部形成有机的整体,共同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4.3.1.3总包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总承包管理,统筹部署和实施总包项目经营管控,拥有项目生产经营的决策权,其主要职能是统一对外、统一组织和协调、统一指挥和部署、统一计划和管理、统一资源调配,对分包单位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监管、服务。

4.3.1.4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接受总包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按内分包协议的约定对总包项目部负责,充分发挥专业分包项目的专业技术管理优势,负责分包专业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3.2中小型的工程项目要推行一级化管理,项目部只能有一个管理层,不允许层层设管理层。

4.3.3项目管理的每一过程,都应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4.3.4项目部在运行过程中,骨干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能变动,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个别因工作需要调动的需办清全部手续后,经项目经理同意,集团公司或分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后方可调动,工程未竣工验收、交工和结算,有关手续不交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不能调离项目部。

4.3.5项目经理要确保项目经理部运行的高效化,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经理部构成,加强对现场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动态管理。

4.3.6未经集团公司同意,项目部不得进行购置固定资产等活动。

4.3.7项目部是成本中心,集团公司是利润中心,集团公司监督服务于项目部,项目部一定要遵守集团公司各项制度,接受监督。

4.4项目团队建设

4.4.1项目团队主要指项目经理及其领导下的项目经理部和各职能管理部门。由于项目的特殊性,特别需要强调项目团队的团队精神,团队精神对项目经理部的成功运作起关键作用。

4.4.2项目经理在团队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对团队建设负总责,项目经理应通过奖励、表彰、集中办公、召开会议、学习培训等方式和谐团队氛围,统一团队思想,定期评估团队运作绩效,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个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4.4.3项目团队的分阶段建设

4.4.3.1项目形成阶段:主要依靠项目经理来指导和构建团队为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团队成员来到后,进入团队磨合阶段,成员与成员之间需要磨合,成员与内外环境之间需要磨合,项目团队与集团公司、上级、业主、监理等需要磨合。

4.4.3.2团队规范阶段:项目部的各项工作进入有序化状态,各项规则已经建立,成员经过认识、了解与相互定位,形成了自己的团队文化,新的工作规范,培养了初步的团队精神。

4.4.3.3团队表现阶段:团队成员彼此高度信任、相互默契,工作效率大有提高,工作效果显著。

4.4.3.4休整阶段:项目工作即将完成,进行项目总结表彰工作,如有新的工程项目,经过团队整顿后,准备接受新任务;
如果没有新项目,团队面临解散,要为团队成员下一步的去向考虑。

4.4.4项目经理部应通过改善工作环境、为成员提供培训与教育、表彰与奖励、项目团队建设的检查与反馈等持续培育团队的凝聚力、战斗力。

4.4.5项目团队建设的标准

4.4.5.1团队成员有明确共同的奋斗目标,团队和谐一致,项目管理高效运行;

4.4.5.2团队成员有合理的分工和合作;

4.4.5.3团队各层次具有相应的权利和责任;

4.4.5.4团队成员有高度的凝聚力;

4.4.5.5大家积极地参与团队建设,从而产生强大的战斗力;

4.4.5.6团队成员相互信任,民主气氛浓厚,大家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

4.4.5.7学习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第五章 项目内分包管理

5.1 为了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保持企业的综合和专业技术优势,地基基础处理、市政路桥、钢构制安、机电安装、炉窑砌筑、管道、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特种起重机械安装等专业工程只允许内部分包,即由专业分公司组织施工。

5.2 区域分公司(含直属项目部)和项目部要按专业分工的要求进行专业工程内分包,做好组织协调和管理,不得擅自外分包和转包专业工程。

5.3 专业分公司要做专做精,加强与区域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合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支持总包项目部的工作,确保专业工程施工的顺利实施。

5.4 对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实行契约化管理,双方必须签订内部专业工程分包协议书,以明确彼此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并严格履约。

5.5 内部专业工程分包的价格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内分包项目综合价格=专业工程分包价+专业工程项目管理费+其他直接费+综合项目收益×40%

    专业工程分包价按集团公司制定的《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见附件5-1)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时,由总包和分包项目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并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5.6 在内部分包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包项目部负有对专业分包项目部进行服务、监督、管理、协调的责任,内部专业分包项目部要服从总包项目部的协调和管理。

5.7 内部分包协议书约定付款率不能低于与业主合同付款率,因业主实际付款率低于合同约定付款率不能履约时,总包应积极与专业分包单位沟通、协商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专业分包单位不能因此而停工。

5.8 专业内分包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移交工程资料,总包项目部与业主完成了竣工结算的三个月内,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完成内结。

5.9 总包项目部必须依据实际工程形象进度,对内部专业分包进行月度结算,跨年度的工程应进行内分包年度结算。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合理公正进行最终结算,总包单位不能将自营专业的亏损转嫁给专业分包单位。由专业分包单位取得的专业工程超额收益,专业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按7:3分配。

5.10 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发生争议时,由总包项目部与专业分包项目部协商解决。经协商双方达不成共识时,由集团公司工管部进行仲裁、调解。调解不成时,由双方报请集团公司领导裁决。

第六章 项目外分包管理


6.1工程施工外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外分包和劳务作业外分包(统称外分包)。工程施工外分包,是指项目部依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将总包和专业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成建制的其它单位完成的施工活动。

6.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工程分包应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分包队伍、分包价格(不得超过工程分包指导价)确定,应由分公司经理批准,分包合同应经分公司评审报分公司经理批准签订。

6.3工程外分包的原则:

6.3.1确因施工力量不足,不能保证施工合同履约的工程。

6.3.2集团公司尚未取得专业施工资质的工程。

6.3.3由于特殊原因,集团公司审批的分包工程。

6.3.4集团公司禁止挂靠转包,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6.4合格外分包商的评价准则:

6.4.1具有三级(包括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且能够满足分包施工要求的能力;

6.4.2各种证件有效齐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4.3近两年无质量、安全和其它重大事故;

6.4.4已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具有同类工程相关施工经验的分包商优先;

6.4.5专业分包商应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要的机料具,专用工器具,一定的流动资金等;

6.4.6与本企业或其它企业合作的业绩,合同履约信誉良好。

信誉包括:

a)服从项目部协调和管理情况;

b)遵纪守法及信用。

6.4.7工程外分包施工要求的其他条件。

6.5外分包工程的招投标

6.5.1外分包工程必须采用招投标或议标的方式,运用竞争机制,择优选择信誉好,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报价合理的外分包单位。

6.5.2建立外分包方的选择、准入和淘汰机制,建立“合格外分包商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

6.5.3项目部必须在本单位和集团公司“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选择使用外分包商。

6.5.4如“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不能满足要求的,分公司可引进新的外分包队伍,但必须先评价,后使用。

6.5.5项目部在工程实施中原则上只能进行劳务作业分包,以降低施工成本,提高项目创效能力。

6.5.6工程外分包价格,执行“工程项目外分包指导价格”及《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6.6工程外分包的基本要求

6.6.1项目部与外分包商必须按照《工程施工外分包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书面分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  

6.6.2未签订工程外分包合同,外分包队伍不能进场,不能支付预付、进度款。

6.6.3外分包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部应及时(十五日内)将变更协议报分公司评审、备案。

6.6.4为保证外分包合同顺利履行,外分包商应提供分包工程履约担保(按分包合同价款5~1 O%确定)。项目部对外分包工程的履行担保,可采用抵押外分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周转料具、机械设备、专用工器具或抵扣部分工程款等方式进行。

6.6.5外分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的统一指挥、协调、管理和监督,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对项目部负责,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

6.6.6项目部必须加强对外分包工程的施工准备、队伍进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和交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

6.6.7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拖欠。集团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有责任定期对外分包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6.7外分包工程的结算程序

6.7.1分包工程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未达到分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或有关遗留问题未处理,项目部不予办理工程最终结算。

6.7.2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工程量必须经项目部工程部门或施工技术、质量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7.3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的单价及总价须经项目部经营部门或预算人员审核,并签字认可。

6.7.4项目部要将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上报分公司审定后,项目经理对分包工程最终结算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方可进行分包工程结算。

6.7.5项目财务人员要依据分公司审定的分包工程最终结算书,办理财务结算手续,核对往来帐项,在扣除进度款、材料款、水电费和质保金等款项后,支付剩余工程款。

6.7.6分包工程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再返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

6.8对外分包商的考核。

6.8.1对评价合格的外分包商实施动态考核管理,考核内容应包括:专业分包施工技术管理及施工能力、人员素质及持证上岗、工程质量和进度、安全管理、分包合同履约及信誉等内容。

6.8.2外分包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a)分包方的原因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b)违章作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c)不能满足工期的要求;

d)合同发生争议时采取不正当手段滋事闹事的;

e)其它影响工程施工或集团公司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6.8.3因外分包商自身原因发生管理混乱、工程拖期、出现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已对合同履约造成较大影响的,项目部可以中止分包合同。

6.8.4每项工程结束后分公司要对外分包商进行考核,跨年度的工程每年至少考核一次,并将考核结果填入考核表(见附件6—1),对考核不合格的外分包商,从本单位“合格外分包商清单”中除名,予以淘汰,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由集团公司工管部及时书面或网上通报集团公司各单位。

6.8.5凡考核不合格、淘汰的外分包商,其它分公司均不得继续使用。一经检查发现,集团公司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严肃处理

第七章 项目合同管理

7.1合同的策划

7.1.1合同的种类:

外部合同分为总承包合同(EPC),合作开发合同(BTBOT),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GF-2003-0213),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GF-2003-0214),工程材料购销合同(见附件7-1),设备(料具)租赁合同(见附件7-2),专业工程内部分包协议书(见附件7-3)。

7.1.2合同的计价模式:

单价计价模式(固定单价和可调单价),总价计价模式(固定总价和可调总价),成本加酬金计价模式。

7.1.3合同计价模式的选用原则:

“业主合同”结合市场需要,首选开口型合同(如定额预结算、成本加酬金),次选可调单价合同,后选固定价合同。“分包合同”结合经营方式首选固定价合同,次选单价合同,慎用开口型合同。

7.2合同的评审

7.2.1合同理解:

内外合同签订之前,需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业主意图和要求,认真检查、审阅图纸和相关规范,避免随意理解和粗心遗漏。

7.2.2合同评审:

按照合同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合同评审,业主合同由中冶天工集团及其授权的分公司审批,内外分包合同由分公司审批备案。材料采购合同、设备料具租赁合同经分公司评审和审批由项目部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业主合同应报中冶天工集团市场部、工管部备案。

7.3合同的实施

7.3.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对合同的总价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按年、季、月进行分解,并实施收入预算向资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7.3.2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订立,合同名称、性质、要素等重要内容必须描述准确无误,完整无遗漏。

7.3.3施工过程中各种原因造成的洽商、变更,如补充协议、例会纪要、备录、签证、代用等,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认,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3.4为保证内部经济关系顺畅,总包项目部必须与专业分包项目部签订专业工程内分包协议书。

7.4项目部合同代理的权责

项目部对施工合同、内外分包合同及其它合同负履行职责,享有合同权利、承担合同义务,应配备经营人员负责合同管理。

7.5合同质保金、保证金约定

7.5.1项目部要按合同规定,同比例收取分包单位的工程质保金。

7.5.2分包单位正常履约、保修期内无返修等问题,保修期满后,项目部应将质保金返还分包单位。

7.5.3业主要求开具履约保函的项目,项目部对外分包单位必须按分包工程量的比例,要求外分包单位开具相应的履约保函或收取一定的保证金以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7.6合同索赔及反索赔

7.6.1合同履行中涉及合同主体变更、价款调整、付款方式改变、承包范围较大变化、重大索赔等问题时,项目部应及时与发包方沟通,签订补充协议,报中冶天工集团合同管理部门评审。

7.6.2非正常中止(终止)合同涉及索赔的,应由项目部写出索赔报告,分公司策划索赔方案。

7.6.3合同反索赔管理以项目部施工技术人员为主,预算、材料、物资、机械、财务等人员配合,主动把握工期的合同进度,牢牢控制施工质量,努力降低对方反索赔的机会。

7.7合同风险管理

7.7.1合同风险识别

合同履行前分公司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合同内容、要求、重点、难点等问题进行风险分析及识别。

7.7.2合同风险评估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合同风险的评估及预警。

7.7.3项目部应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对高风险合同,项目部必须及时掌握市场变化,采取得力措施,避免、转移、减少项目经营风险。

第八章 项目成本管理

8.1成本管理原则

8.1.1合同签订后,要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进行“价成”分离确定合同总成本,其次按年、季、月分解合同总成本,最后实施成本预算向现金预算的转化工作。

8.1.2项目部应该按工程部位、专业和成本项目进行成本分解,细化成本并制定成本控制措施、落实责任,用目标管理法进行有效控制。

8.1.3项目部以目标成本为最高控制限额进行支出核算。成本控制要坚持增效节支,全面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寻求降低成本的途径,量入为出,以收定支。

8.1.4优化施工方案,科学合理组织施工,处理好成本与工期、质量、安全等多目标综合优化关系,综合平衡降本增效。

8.2成本管理依据。

8.2.1在认真分析施工合同的基础上,在综合考虑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条件、地域远近、工期长短和当地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按照中标合同价与目标成本价分离的原则,参照同类工程施工的成本经验,科学的测算工程项目的目标成本。

8.2.2目标责任成本的确定应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外分包指导价,内部专业施工成本价及有关规定,由分公司按施工专业分类测算确定。

8.2.3项目部承担的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

8.2.4施工合同有较大变更,目标责任成本由分公司调整。

8.2.5工程项目因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等问题,业主方扣除质量款时,被扣除的质量款将计入项目成本。

8.3成本管理责任人及环节

8.3.1项目经理是成本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应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项目成本管理体系。

8.3.2项目成本控制包括成本预测、计划、实施、核算、分析、考核、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

8.4成本管理内容

8.4.1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根据《项目管理策划》,进行工料机及分包成本分析,预测项目的实际施工成本,编制成本计划,做好项目成本的事前控制,计划成本应低于目标责任成本。

8.4.2清包管理模式下,人工费需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和使用劳动力,避免劳动力窝工或不足。

8.4.3项目部应做好材料及构配件的采购工作,大宗材料要按规定实行招标制,以降低材料的采购成本,项目部要搞好材料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材料发出要限额领料,并合理使用材料。

8.4.4集团公司自有机械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项目部方可从外部租赁设备。外租机械设备必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合理配置机械设备,提高设备利用率,减少设备在场时间。

8.4.5项目管理层要合理配置管理人才,精干高效,一专多能。

8.4.6项目部要加强分包成本核算,经常按照各项分包合同的履约情况、内外分包结算情况,来实施分包核算管理。

8.5成本考核

8.5.1施工过程中项目成本的控制,宜以每月为一控制期,成本应坚持与施工形象、产值、收入“四同步”。

8.5.2项目部应在每月项目成本控制核算的基础上,进行“二额”、“二量”、“二价”的对比分析(即实际工程额与预算工程额、实际消耗量与计划消耗量、实际价格与计划价格),找出增减差异,分析原因,并采取有效的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措施,使项目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8.5.3工程竣工决算后,集团公司通过对项目实际成本的审计,并与目标责任成本对比,作为对项目团队的奖罚依据。

8.5.4总包项目部应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与监督,应对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负责,正确处理与内分包项目部的利益关系,切实做好对内分包项目施工过程的成本监督工作。

8.5.5项目竣工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整理成本资料,编制成本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管部备案。

第九章 项目材料和设备管理

91项目材料管理

9.1.1项目部应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对材料预算、计划、采购、检试验、分供方管理、验收保管、使用、索赔等进行管理。

9.1.2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材料管理制度,编制材料计划,并负责材料采购合同的实施。材料的采购按照《物资采购控制程序》的要求,对供应商、采购信息、原材料的验证进行控制。

9.1.3材料的采购应货比三家,择优选择材料供应商。对大宗主要材料和价值较大的构配件的(见附件)采购要由分公司组织实行招标采购;
其采购价格应经招标小组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确认。材料采购合同经评审后签订,报分公司备案。一般材料可实行询价、比价的采购方式,以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1.4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安排,合理组织材料、构配件的分批进场,材料的进场数量应保证均衡施工。

9.1.5项目部对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数量、规格和质量的验收工作,做好相应的验收记录和标识。进场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9.1.6项目部应安排适宜的存放场地,管好在库、在场材料,有防湿、防潮要求的材料,应采取防湿、防潮措施。有保质期的库存材料应定期检查,防止过期。现场存放的材料应按品种分区,有序堆放,标识清楚,防止发生材料的丢失、毁损。

9.1.7要求复检的材料要做好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做好材料、构配件的取样抽检、试验和复检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块),须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检单位验测。建立材料检(试)验台帐,保证质保资料真实、完整、可靠。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制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9.1.8要求复检的材料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投人使用。对业主提供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9.1.9建立健全分类材料台帐,分类整理材料的质保资料和原始记录,做到帐、物、卡一致。

9.1.10项目部必须严格办理材料的出库领用手续,建立材料耗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情况,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必须制定发料标准,实行限额领料,准确及时填写发料单。

9.1.1 1项目部应严格计量管理,监督现场材料的合理使用,做到工完、料净、场清,防止材料的损失和浪费,现场的剩余材料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

9.1.12项目部应定期对材料预算价与实际采购价、材料定额消耗量与实际消耗量进行对比分析,并采取措施,降低材料采购成本。

9.1.13项目部应制定周转材料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加强周转材料的核算管理。材料员应与预算、成本人员共同搞好核算、结算工作。

9.2项目设备管理

9.2.1项目部应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对进场的所有机械设备(包括自有和租赁)应检查验证其技术状态,做好检查记录,并建立项目在用设备台帐。

9.2.2对集团公司自有机械设备,项目部要坚持做好“三定”(定人、定机、定职责)工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施工机械设备技术操作规程,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9.2.3 坚持机械设备的强制保养和按时保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使用中的维修管理工作,不准拖保、失修,以保持设备的过程能力。

9.2.4 项目部应加强对现场在用机械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2.5 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项目部在用的厂内机动车和起重机械应按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测。

9.2.6 项目部应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9.2.7 项目部使用起重机械应严格执行《中冶天工集团机械设备管理办法》、《中冶天工集团大型起重机械使用管理办法》及《中冶天工集团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9.2.8 集团公司内部机械设备不能满足需要时,租用外部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由分公司和项目部组织招(议)标确定租赁价格,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领导审批并备案至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由项目部签订并实施。其他机械设备租赁也要询价比价确定,签订租赁合同经评审报分公司备案。

第十章 项目财务管理

10.1工程项目是企业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基础和重点,各分公司要通过检查、指导、监督、考核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其所属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预算控制、资金收付、会计核算、以及基础资料等工作的管理,保证工程项目财务管理的统一、规范和有序。

10.2项目部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2名以上会计人员,分别从事不相容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一人兼管两个以上工程项目的财务会计工作时,也必须符合此要求。

10.3项目财务人员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分工和职责权限,分工和权限要符合内部控制要求。

10.4工程项目进行独立财务核算,全面反映项目盈亏及资金收支情况。有条件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应积极实施会计集中核算。会计核算时既要对工程项目设立单独的账套或通过明细科目进行清晰完整的辅助核算,还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10.5工程项目实行预算管理。项目规划过程中,项目经理应组织财务、预算等有关人员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进度等编制包括资金预算在内的项目财务预算,报其上级公司批准后实施。各分公司要将所属项目部全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当年新增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进行预算调整。项目部要编制滚动月度预算,月保季,季保年,切实进行预算控制。

10.6根据项目策划的情况做好税务筹划工作,降低税务成本,按时申报纳税。   

10.7项目部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统一制定下发的各项管理费用开支标准和费用预算指标,没有特殊情况不准突破,尽可能降低项目管理的间接费用。

10.8工程项目的资金收付实行预算管理。项目部的所有付款都要以经批准的资金预算和有关契约文件、原始凭证为依据,按集团公司规定的内部审批流程办理资金支付事项。

10.9项目部的资金收支原则上全部纳入中冶集团和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结算系统,执行统收统支、以收定支制度。项目部的资金预算要按月或周及时上报,其作为集团公司审核下划款项的依据。因特殊情况暂不纳入资金集中结算系统的至少必须进行资金预算控制。

10.10项目部为办理资金收支结算,无须单独开立银行,统一由集团公司进行收款与支付。确因业主特殊要求单独开立银行账户的,统一由集团公司办理并进行结算及管理。 

10.1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不许坐支现金和大额支付金。严格禁止合同以外的垫资,不得私自进行借贷、投资、担保等各类投融资活动。

10.12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是资金回收第一责任人,组织并负责资金回收的各项工作。在办理完竣工和财务决算后,项目部应及时取得债权确认资料,并与债务人签定还款计划,落实还款保证,债权债务工作未清理完毕,原则上不安排项目经理新的工作。

10.13项目部要严格履行规范的机械设备和周转料具租赁、领用回收、维护保养、折旧核算等内部工作流程,建立固定资产和周转料具以及材料物资卡片,详细登记资产的领用日期、使用单位或个人、资产数量和金额、租赁费用支付约定等信息,定期盘点,在年终财务决算时进行一次彻底的盘点,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项目竣工后或资产不再使用时,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10.14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建造合同准则和《中冶天工集团建造合同管理办法》、《中冶天工集团建造合同实施细则》进行收入、成本和费用的确认与核算,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工程结算和债权债务的确认与核算。

10.15项目部要全面加强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基础工作:

10.15.1逐步推进以网络和财务软件为基础的项目集中会计核算,保证项目会计核算的统一化、规范化,保证对项目财务信息的适时调度和监控。

10.15.2建立各种财产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报废、清查、盘点、索赔制度。

10.15.3建立健全与项目核算有关的各项原始记录和工作量统计制度。

10.15.4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登记账薄和财务报表要健全、完整、准确、清晰和及时地进行项目核算。

10.15.5建立健全各项实物资产、债权债务、成本项目等管理台账,详细记载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内容。

10.15.6工程项目结束后,项目经理要按集团公司的并账工作规定组织并账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将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财务文件、签证函件、图表说明、计算分析资料、会计报表、会计账薄和会计凭证等收集、整理、按规定的交接程序移交其所属集团公司统一归档保存。

第十一章 项目分配管理

11.1工程项目部薪酬收入分配的主要内涵

11.1.1项目部除项目部班子成员外,其他员工的日常工资、奖金的发放。

11.1.2项目部班子成员在组织项目生产经营期间按规定标准领取的基本生活费。

11.1.3对项目部组织的项目生产经营考核后,项目部班子成员兑现工资的发放。

11.1.4项目完工终结审计后,超额完成收益及上交指标兑现的发放。

11.2收入分配标准

11.2.1工程项目部从业人员的所有薪酬收入必须纳入本单位工资总额管理体系,不得突破本单位为其工程项目核定的工资总额计划,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执行。

11.2.2工程项目部班子成员基本生活费

项目经理是由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的,生活费标准按《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两级机关薪酬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否则,按本单位机关正职负责人岗位工资平均值的0.9—1.3倍来核定项目经理的基本生活费,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按本项目部经理的0.8倍来核定。

11.2.3项目部班子成员在项目开始实施至项目结束期间的兑现工资。

11.2.3.1项目经理兑现工资标准(万元)

合同额 综合工程项目 合同额 专业工程项目

5000 (含)以内   6—8  3000 (含)以内 6-8

10000(含)以内 8—12  5000 (含)以内 8-12

30000(含)以内 12-18 10000 (含)以内 12—18

50000(含)以内 18-25 10000 以上 18—25

80000(含)以内 25—30

80000以上 30—50

11.2.3.2项目合同工期一年以内,项目结束后经审计确认完成各项责任指标可发放兑现工资。项目合同工期超过一年以上且当年未完工每年实行工资预兑现,经考核确认完成各项计划指标后发放工资。工资预兑现额度按项目对应的“工资标准”,以当年完成项目合同总收入比例为基数乘以0.8系数计算。项目结束经审计确认完成各项责任指标,可发放项目部班子的工资余额(相应工资标准乘以0.2系数部分)。

11.2.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及奖金。

11.2.4.1项目部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工资标准按集团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两级机关薪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本单位员工岗位系数平均值的0.8-1.3来核定,绩效奖金可拉开档次,按个人的劳动强度、贡献大小,公平、公正、合理进行分配。

11.2.4.2工程项目部可按月或季度根据完成产值和实现利润进行核定本月或季度奖金,并上报分公司人力资源部,审定批复后工程项目部方可执行。

11.2.5项目部的生产人员可按照“协议工资”或联额计酬的形式确定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施工地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1.2.6项目部超额完成收益指标的超交兑现标准。

终结审计确定的超交部分由项目部与分集团公司按4:6比例分配。

11.2.6.1项目部自留比例部分分配原则是:项目经理与其他成员按3:7分成,即:项目经理分配30%,其他成员分配70%;
其他人员的分配(含项目班子成员)按其职责、贡献进行确定,由项目经理提出分配方案,经分公司经理审核批准。

11.3考核及发放

11.3.1项目部班子成员基本生活费每月按规定的标准进行发放。

11.3.2项目部班子成员预兑现工资的考核及发放。

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70%。日常考核由各单位机关各部室每季度对项目部的日常管理进行综合考评;
年终考核主要考核各项目部当年各项计划指标的完成情况(各单位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报集团公司备案)。

考评后经分公司考核委员会(分公司领导班子)结合项目进度情况,审核确定可以发放的工资并报分公司备案。项目经理的工资确定后,项目部其他班子成员的工资由项目经理按其工资的0.6~0.8倍提出分配方案,报分公司经理审批后执行。

在发放项目部班子成员的工资时,要扣除日常支付其的生活费及个人所得税。

对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部,实行一票否决;
对亏损的项目部,要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其抵押金;
对管理费用超支的项目部要根据超支比例相应扣减项目部班子成员工资及终结兑现奖励。

11.3.3项目部超额完成收益指标的超交考核及兑现。

当项目部全部完成工程合同内容,办理完竣工手续,完成工程内外结算,债权债务清晰后,由项目部向分公司提交项目终结审计申请,分公司再向中冶天工集团提交审计申请,由中冶天工集团对其项目进行终结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分公司根据其审计报告的结论进行兑现。特殊情况,要经集团公司特别审批确认后进行兑现。对亏损的项目部要按实际情况扣缴其项目班子的抵押金;
对盈利的项目部要按其超额上交的实际情况,经分公司考核后兑现。项目部的兑现,要由其项目经理按兑现标准向分公司提交兑现分配方案,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11.3.4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工资,要按考勤表严格考核支付。

11.3.5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的奖金,项目部要按每位员工的岗位及所承担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不能搞平均主义,要拉开档次。

11.4其它

11.4.1本办法所指项目部的班子成员,是指经分公司认定并备案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副总工)、项目安全经理。

第十二章 项目进度管理

12.1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目标、计划

12.1.1项目进度管理应以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日期为最终目标,通过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等手段,确保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

12.1.2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进度管理体系,进度控制体系由内、外分包负责人、项目部专业管理人员组成。

12.1.3 项目部应按施工合同的开、竣工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应包括总进度计划和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编制进度计划应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应通过年、季、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实现。

12.1.4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认真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做好施工总平面规划,加强现场总平面控制与管理工作。进行施工区域内的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测设,在施工过程中对测量工作进行控制,并做好测量资料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12.2   项目进度管理实施

12.2.1 为实现总进度目标,项目部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设置工程管理部专门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12.2.2 通过对管理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合理调整进度计划。

12.2.3 编制工作流程确定系统组成,通过会议的手段解决协调问题,具体有工程例会、专题会等。

12.2.4运用动态控制的观念进行方案比较和优化,合理使用资源、平面管理,提高建设质量。

12.2.5 注重工程网络计划中的逻辑关系,实现科学化管理。

12.2.6 合理地选择合同结构,正确处理内外分包劳务分包的关系,提高业务水平。

12.2.7 加强进度风险管理,减少风险损失量。

12.2.8 逐步推行信息技术(软件、互联网、局域网以及数据处理设备)控制进制度,提高透明度与处理效率和准确性。

12.2.9 必须考虑加快工程进度所需要的资源、资金因素,合理配置使用。

12.3 项目进度控制

12.3.1  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作业特点优化配置人力资源,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劳动力需求通过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来实现。

12.3.2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劳动力进行综合平衡和动态管理,加强对劳务人员作业质量和效率的检查,力求均衡组织施工。

12.3.3 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经常检查,当发现进度计划执行受到干扰时,应采取调整措施。

12.3.4 根据形象进度对工程量、施工总产值、耗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等的数量进行统计与分析,编制统计报表。

12.3.5 落实控制进度措施应具体到执行人、目标、任务、检查方法和考核办法。

12.3.6 分包单位应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总包项目部应将分包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纳入项目进度控制范畴,解决好分包单位施工进度控制中的相关问题。

12.3.7 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应采取日检查或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内容应包括:

—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工程量;

—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窝工人数、窝工机械台班数及其原因分析;

—进度管理情况及进度偏差情况;

—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及分析。

12.3.8 在进度控制中,当发现资源供应时间不以能满足要求或业主提供的资源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或对赞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进行索赔。

12.3.9 在进度控制过程中,当实际进度已偏离进度计划较大时,应及时调整,并编制调整后的进度计划。

12.3.10 项目部应准确填写《施工日志》,建立定期工程例会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进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12.3.11在施工进度控制过程中,项目部已完工程量按中标工程报价预算口径编制,并得到业主或监理确认。内分包工程已完工程量要得到总包项目的认可。

12.3.12 当工期延误严重,项目部组织补救不力,已对合同履约造成严重影响时,集团公司应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章 项目质量管理

13.1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

13.1.1项目部应按GB/T19001族标准、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及集团公司三标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管理部门和专职人员。

13.1.2项目质量管理应满足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13.1.3项目部应建立项目质量责任制和考核办法,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项目质量控制全面负责。过程质量控制应由每一道工序和岗位的责任人负责。

13.1.4项目部应根据集团公司的要求和施工合同的约定,确定质量计划及项目质量目标。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验证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应依据验证的结果进行处置。

13.2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13.2.1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质量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及集团公司有关的技术、质量文件。

13.2.2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应认真调查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技术经济条件,编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图纸的自审、会审工作,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贯彻执行。

13.2.3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技术交底工作,设计变更前也应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13.2.4掌握现场原始测量点位、基线、标高及施工控制网的数据资料,进行适合本工程项目特点的工程测量控制、复测工作。

13.2.5项目部应建立材料、设备台帐,做好材料、设备的验收和标识、试检验工作,未经检验和已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13.2.6项目部应设专职或兼职计量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做好项目的计量管理工作。

13.2.7对大型设备基础、主体结构、重点部位的混凝土工程,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进行联合检查并会签后,方可浇灌混凝土。

13.2.8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未经检验或已经检定为不合格的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严禁转入下道工序;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要求进行施工;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处置;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好工序施工的实际情况。

13.2.9特殊过程应编制作业设计,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设立质量控制点,针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个因素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质量。

13.2.10工程变更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13.2.11项目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妥善保护。

13.2.12对本项目出现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并做好记录。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8小时内(电话)逐级上报集团公司,24小时内书面上报,不得瞒报及擅自处理。

13.2.1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不履行保修义务等行为,集团公司将按照《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对项目经理和项目部进行处罚。

13.3  质量持续改进

13.3.1项目部应定期分析项目质量管理现状,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

13.3.2项目部应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施工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入下道工序。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项目部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记录。

13.3.3项目部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对重大不合格或重大质量问题,必须实施纠正措施并对措施和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13.3.4项目部应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项目部应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13.4创优工程的管理

13.4.1准备创优的工程项目应编制创优规划,由分公司报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备案。创优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

—质量保证体系及组织机构设置;

—质量方针和质量创优目标;

—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过程质量控制流程及主要内容;

—质量通病预防措施。

13.4.2项目部在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特点积极开展QC小组活动,多出优秀成果,做好创优工程的基础工作。

13.4.3对工程实体形成的全过程实行工序负责制,把质量问题、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程实体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水平。

13.4.4项目部要编制创优工程的检查时间表,合理安排上级部门的中间检查时间,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及时收集图片及影像资料,并做好中间检查和最终评审的准备工作。

13.4.5工程竣工核验后,项目部要按照优质工程评审办法,及时填写优质工程申报资料,按时上报有关部门。

13.4.6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由分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工程项目部填写申报资料,集团公司审核后统一上报。

13.4.7项目部要按时上报工程质量报表,报表格式、填报说明和处罚方法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14.1 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须设置1名项目安全经理,根据工程规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项目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人员包括项目施工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工长,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14.2 项目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应按照《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项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施工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物资、租赁、支部、工会、后勤等有关部门责任制中应明确其职责分工,确定其安全责任。项目实行分包的,分包单位也应参照以上内容制定项目分包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4.3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项目部成立时须与项目分管单位及集团公司签订三方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部应对项目现场的安全工作制定工作目标,管理目标,对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根据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

14.4 安全管理制度。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中冶天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冶天工集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其它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和规定,制定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项目安全交底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整改制度、项目分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及奖罚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等并制定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加以控制。项目部还应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安全资料基础上完善本项目部的内业工作,并建立下列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地方政府没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建档):

— 安全会议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

— 安全教育记录;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资料

—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记录;

— 工伤事故登记台帐。

14.5 分包安全管理。项目实行分包的项目,项目安全管理由总包项目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包项目部需建立分包单位登记表,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委托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原件的合法性和实效性,并留存法人委托书和加盖分包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备案;
项目部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协议书;
总包项目部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及安全承诺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提出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总交底,并认检真监督、查和落实。分包单位需设立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50人以上的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每50人设1名专职安全员,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接受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和指挥。

 14.6 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安监总局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项目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项目部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生产所需各项措施费用及时到位。项目安全费用具体提取标准如下:

⑴矿山工程为2.5%;

⑵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⑶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总包单位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负总责,须在签订的安全分包协议中明确安全费用的使用范围和支付方式及比例,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其中项目专业安全防护设施由分包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14.7 项目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项目必须对项目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工作,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及无证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事故案例、施工任务的特点,施工安全基础知识,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安全知识,预防事故和紧急安全救护知识,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知识等。

14.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深基坑、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根据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项目部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14.9 项目危险源管控。项目部要根据集团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和《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辨识本项目的危险源及重大风险,编制相应的目标、管理方案等风险控制措施,对各类危险源进行有效的控制。

14.10 应急预案管理。为防止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对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造成的后果,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事故应急演练。

14.1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项目部应按照《中冶天工集团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管理办法》和《中冶天工集团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作业环境的管理,及时发放并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危害发生。

14.12 安全技术措施交底。项目部应及时编制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处坠落、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组织向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及分包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4.13 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器具,加强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及安全设施的管理,以保证各种安全防护用具、安全设施的完好有效。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经常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要及时纠正并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落实整改情况。项目部对“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人员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分包单位,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4.14 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项目部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创建考核评分标准等有关文件、办法、推荐做法的规定,结合工程所在区域有关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项目施工和管理,不断推进集团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项目标准化管理包括项目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各方面:

14.14.1 管理的标准化

管理标准化要求管理理念正确,体系完善,制度齐全,安全资料准确,实现标准要求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具体包括,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制度,现场应按规定配置与项目规模相适宜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制度,规范用工行为,分包管理手续完善;
各项制度(方案)、应急预案应与工程实际相结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符合审批程序;
覆盖项目的全过程和全体人员,体现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及时填写各项检查记录;
内业及信息化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14.14.2 人员的标准化

人员标准化主要包括对分包商准入机制标准化,对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的规范化、标准化。对人员的基本素质、职责、全教育培训、技术交底等进行标准化要求和管理。专业安装分公司需要做到作业人员服装统一整齐。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正确齐全统一。

14.14.3 设备的标准化

设备的标准化包括对设备的进出场管理、安拆、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的程序及制度要求。进入现场的施工机具设备的设计制造、采购(租赁)、配置、使用均要实现标准化,各种施工机具、设备、设施、配电箱、柜标志齐全、摆放整齐、设置合理,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栏杆、防护网、防护栅等安全防护需尽可能采用标准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

14.14.4 作业过程的标准化

作业过程标准化包括对每个工种确定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标准,对每个作业类别和作业环节的规范要求。现场施工作业过程准化管理是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基础和重中之重,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标准化作业,要求各工种、各作业环节都严格按照标准、程序制度的要求,规范作业,保证施工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从行为上统一化、规范化,实现标准执行上的标准化。二是过程控制标准化,指对现场作业过程依照指定的程序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监控。过程控制标准化主要体现在对作业前准备工作的控制,作业过程中程序执行情况的监控,作业偏差及事故的控制。

14.14.5 作业环境标准化

作业环境标准化包括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规范统一、各类坑、井、沟、池、槽、通道的防护标准化,各种安全标志醒目、架体、安全装置完整稳定可靠,安全通道畅通。项目部大门、五牌一图、班前讲台、围挡规范统一,符合集团公司标准要求,材料、机具的堆放实行定置管理、堆放整齐,各类电线、电缆的架设,各种照明线路、开关、电压、灯具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工作场所的湿度、温度以及通风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粉尘、有毒物质、放射辐射以及噪声等职业危害,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分区独立设置,大临设施规划设置合理,地面需进行硬化处理,卫生整洁,裸露的区域进行绿化或苫盖,消防设施设置合理,标示、警示、宣传牌设置明显醒目。

为树好企业品牌形象,扩大知名度,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增强企业竞争力,对评为标准化和安全文明工地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工程规模、类别、区域等具体情况进行表彰或奖励。

14.15 环境、职业健康管理。项目部应按GB/T24001-2004标准、GB/T28001-2011标准和集团公司三标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预防职业病发生,努力创建绿色施工环境。项目部应根据集团公司《环境因素汇总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部的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编制相应的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方案,并在项目实施管理规划中明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有效控制和监视,并定期验证环境、职业健康管理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策划中,还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染、节能降耗和保护环境等措施,结合季节特点,做好员工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为防止和控制潜在的环境污染事件或紧急情况,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当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时,项目部不得瞒报,应立即上报分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14.16 事故处置及责任追究。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项目部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害者,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因特殊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识、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应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时,项目负责人须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的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单位负责人和集团公司安监部报告。对发生伤亡事故的项目部,根据伤亡事故的性质、等级,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纪律和经济处罚,并在集团公司进行通报。

第十五章 项目技术管理

15.1 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和集团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在分公司总工的指导下,建立完善的项目技术管理体系。 

15.2 项目部要认真执行集团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15.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履行下列岗位职责:

a)主持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主持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b)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与审查图纸,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含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专项施工方案)。

c)负责技术交底,组织做好测量及其核定工作。负责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的审核、审批工作。

d)指导质量检验和试验,审定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e)组织各项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参加工程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f) 负责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实施、总结及参与验收等工作;
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组织编制项目技术总结。

g)负责组织技术、特殊工种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15.4 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时,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的结果签字确认后,保留书面记录。

15.5 项目部应将分包单位的技术管理纳入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其技术管理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15.6 针对工程项目的技术特点和技术要求,项目部应组织有关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适应性技术培训。

15.7 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各项规定。

15.8 做好工程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

第十六章 项目收尾管理

16.1项目收尾管理是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最后阶段,包括竣工收尾、验收、结算、决算、回访保修等方面。

16.2工程项目收尾阶段的管理应按下列程序依次进行:

a)竣工验收准备;

b)编制竣工验收计划;

c)组织自检,参加业主组织的现场验收;

d)进行竣工结算;

e)移交竣工资料;

f)办理交工手续;

g) 回访保修。

16.3项目竣工验收

16.3.1编制项目竣工计划:包括项目现场施工收尾计划,竣工资料整理验收计划。

16.3.2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a)全部收尾项目完成,工程质量经过检验合格,各种质量验收记录完整,工程经过安全和功能检验,各种测试运行记录齐全,施工现场达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b)项目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填写审批签章手续完备,无擅自修改、伪造和后补。

16.3.3一般情况下,工程项目具备规定的竣工报验条件后,项目部应向工程监理机构递交工程竣工验收报验单,提请监理机构组织预验收,审查工程是否符合正式竣工验收条件。

16.3.4预验收通过后,以函件正式通知业主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6.3.5项目管理实行总承包模式的,总包单位牵头,分两步实施:第一步,分包单位对工程自检,自检合格,向总包单位提交完整的工程施工资料,总承包单位据此对分包工程进行复检、验收;第二步,总承包单位自检全部合格、向监理单位申请验收.

16.3.6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应以合同指定内容为一个整体单位,进行整体验收、并以整体验收为单位,签定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如果工程单体过多,可以以单位工程为基本单位进行验收,签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

16.3.7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项目部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归档工作并交集团公司档案室归档或项目部主管单位相关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16.3.8工程竣工归档资料,按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
资质工程等重要工程资料归档资料,必须是原件,除一般的资料外,必须有中标通知书、合同、组织设计、开工报告、质量验收证明、说明资质要求的跨度、高度、面积等图纸(该有竣工章),有条件的工程,应有施工许可编好等资质工程要求的内容。

16.4项目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项目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业主递交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16.4.1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

16.4.2项目部应做好竣工结算的各项基础工作,编制竣工结算时应依据施工合同、中标投标书的报价及有关的调价规定,特别要注意整理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记录、技术经济签证和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

16.4.3项目部在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时,应以单位工程或施工约定的专业项目为基础,对竣工结算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和核对,发现漏算或计算误差的,应及时进行调整。

16.4.4项目部编制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后应报分公司审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业主。项目经理应督促业主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6.4.5项目部办完竣工结算手续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业主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16.4.6工程结算收入必须全额入账,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挪用。

16.4.7项目部应将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结算资料纳入工程竣工资料,移交集团公司归档保存。工程存档资料按集团公司的《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16.4.8除执行本办法规定外,项目竣工结算还应执行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16.5 工程回访保修

16.5.1 工程项目的回访、保修管理是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建立工程项目交工后的回访与保修制度,听取业主或用户意见,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是其重要内容。

17.5.2项目部是工程回访保修的责任单位,负责对其所建工程的回访与保修,做好回访记录。

16.5.3 分公司应制定年度回访保修计划;
回访保修计划报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回访保修计划如下:

( )年度回访工作计划

序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保修期限
 回访时间安排
 参加回访部门
 执行单位
 1 

单位负责人:          归口部门:            编制人:

16.5.4 集团公司对分公司的用户回访保修工作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做必要的专项工程回访。

16.5.5 工程回访可采取电话询问、座谈、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进行,项目部应将回访记录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对施工过程中采用四新的工程,要回访使用效果或技术状态,对特殊工程应进行专访。

16.5.6 工程的保修工作必须履行施工合同的约定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承诺。集团公司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承诺向业主或用户提供服务,保修期内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集团公司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项目经理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十七章 项目的监管、考核与审计

17.1项目监管

17.1.1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监管。

17.1.2 集团公司应建立相应的项目监管体系,制定相应的项目监管工作制度,建立项目管理台帐(见附件17—1),全面实施项目监管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处在有效的监管之下。分公司建立本单位项目管理台帐,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建立项目管理总台账。

17.1.3集团公司要加强对项目管理全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对小型工程施工期间应进行一次中间检查,对大、中型工程施工期间进行至少两次中间检查,每次检查均应按《项目管理检查表》(见附件17-2)要求填写《工程项目中间检查评审表》(见附件17—3),检查结果作为对项目部工作最终考核评审的依据之一,防止项目管理失控。

17.1.4工程项目结束后,分公司应填写《工程项目最终评审表》(见附件17-4)并备案。

17.1.5集团公司将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监管的重点内容。对分公司对本办法的贯彻执行和项目监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定期对重点工程进行抽检,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17.1.6建立项目经理档案。对在工程质量、经济效益、社会信誉等方面为企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经理,集团公司将在提职、晋升资质或职称、评优等方面给予奖励。对工程质量差、经济效益差、给企业信誉造成损害的项目经理,集团公司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解聘、降低或取消资质,经济处罚及纪律处分。

17.2项目考核

17.2.1项目终结考核的程序

a)制定考核计划和方案,经集团公司、分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b)听取项目部汇报,查看项目部的有关资料,并听取项目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c)检查已完工程;

d)对项目管理的实际运作水平进行考核;
   

e)提出考核评审报告;

f)向被考核的项目部公布评审意见。

17.2.2终结考核的定量指标包括:

a)工程质量等级;

b)目标成本降低率;

c)工期及提前工期率;

d)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e)资金上交指标完成率。

17.2.3终结考核的定性指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a)执行企业各项制度以及执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情况;

b)项目管理资料收集、整理情况;

c)项目管理总结报告;
   

d)业主或用户的评价,为集团公司取得的新业绩和新荣誉;

e)在项目管理中应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f)在项目管理中采用的现代化管理方法和手段;

g)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17.3项目审计

17.3.1所有的工程项目,必须接受集团公司的审计监督。对工程项目的审计分为项目中期(在建)审计和项目终结审计。对工程项目的审计采取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和授权被审项目的管辖公司组织审计(简称:授权审计)。

17.3.2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实行二审制,先由工程项目监管部对工程项目进行包括工程进度、质量、预结算等方面的审计,再由纪检监督部进行全面审计。纪检监督部负责出具最终审计报告。

17.3.3审计通知书由纪检监督部和工程项目监管部联合下发并宣布,审计通知书包括被审工程项目需准备的审计资料。

17.3.4工程项目的审计依据是:《中冶天工集团工程项目效益兑现审计管理办法》、《年度工程项目审计计划(清单)》、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管理台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以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

17.3.5所有项目的审计由集团公司直接组织审计或授权审计。授权审计的工程项目的审计内容需按照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审计内容进行。授权审计的工程项目的审计结论,必须由纪检监督部确认后出具审计结论。

17.3.6项目必须先审计后兑现。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责任指标的,可以取得正常收入;
实现超额利润的,可以取得效益兑现奖励;
造成亏损的要追究责任、进行处罚。项目属辖单位根据审计报告的最终结论,对项目进行兑现奖励。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项目必须在问题整改完成后,方能兑现。项目问题的整改由属辖单位具体负责,集团公司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17.3.7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A、工程项目监管部

a)工程总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b)工程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c)项目策划和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

d)根据合同总价和业主结算价预计项目收益水平情况;

e)内、外分包结算情况;

f)外结中主要材料的结算价和结算量的情况;

g)机械台班统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机械使用是否充分;

h)综合性工程项目中各专业工程量和预算利润的构成情况;

i)施工组织设计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B、纪检监督部

a)项目财务核算及管理情况;

b)工程结算及利润情况;

c)契约化管理的情况;

d)项目主要材料的采购价格和消耗量情况;

e)外租机械价格和结算情况;

f)项目资金的收支和上缴情况;

g)项目债权债务情况;

 h)项目风险抵押金的交纳情况;

 i)项目间接费的支出情况;

 j)项目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情况;

 k)项目税金的提取和交纳情况;

 l)项目应交纳的各项费用情况;

 m)安全措施费、技术措施费的投入使用情况;

 n)全面预算管理的执行情况;

 o)签订项目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

  p)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q)项目的全面管理情况;

第十八章 附则

18.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8.2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负责解释。

18.3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各单位随时将意见和建议报送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监管部,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件2—1
项目经营策划书(提纲)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建设规模:

1.3建设性质:

1.4项目地址:

1.5 工程工程量及子项目清单(附工程平、纵断面简图)

1.6各子项目(单位工程)的逻辑关系(如先后顺序、土石方调配等)

2合同条件

2.1合同类型

2.2合同工期

2.3质量要求、竣工验收

2.4合同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条件

3违约责任

4工程特点、难点分析

4.1工程环境特点

4.2自然环境特点

4.3社会环境特点

4.4工程特点分析及相应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4.5工程难点分析及相应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二、成本管理计划及措施

三、项目经营策划

1、项目合同不同计价方式策划具体内容

1.1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工作量、价格、措施费确定并包干)

1.1.1设计优化:优化工艺、简化结构形式、降低工程量、优化材料及材质、材料替代等。应注意与设计院充分有效沟通和协作。

1.1.2材料价格变化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应充分利用在合同中材料价格的调整空间,寻求有效控制材料价格。

1.1.3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对投标的施工方案进行进一步优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工具),合理安排和调整施工网络,优化人员、材料、设备的配置等,下同),提高施工效率,降低措施费支出,降低工程成本。

1.1.4熟悉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内容界定,通过对固定总价范围外的新增、变更工作内容的计量、计价,争取更多创利空间。

1.2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的项目(综合单价明确了单价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施工费用、材料费用、技措费用等,且中标综合单价不得调整,但工程量可按实际计量)

1.2.1在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价格通过优化设计合理增减工程量,实现工程量的优化配置。

1.2.2积极寻找、充分利用各种新增、变更工作内容的机会争取价格调整。

1.2.3优化施工措施方案,降低措施项目的成本支出。

1.2.4综合单价的限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个别项目,与业主友好协商,争取实现价格调整或从其它方面获得补偿。

1.3费率计价方式的项目

1.3.1对所执行的定额、取费标准、相关计价规定、计价程序及配套文件的理解、掌握和熟练应用,充分理解合同条件和计价要素,从中寻找可调增价格和争取提高综合费率的机会。

1.3.2从合同设计,标前、标后措施方案差异,以及政策性调整等方面进行策划。针对此类项目的措施费按甲方审定的措施方案计取的特点,利用报审方案与优化方案的差异,来获得收益。及时掌握政策性调整文件的动态及内容,在结算时适当使用。

2、项目合同不同相关方策划具体内容

2.1与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审计)等相关单位充分沟通,进行二次经营的策划与实施。与设计院的结合,实现先期介入及设计优化目的;
与监理结合,利于实现现场签证;
与造价咨询的结合,利于结算工作。

2.2与工程管理、预结算、物资采购(供应)等管理部门,融洽关系,业务对接,有效创造现场签证、材料经营、增加结算、工程索赔的机会。

2.3与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融洽关系、有效沟通。

3、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

3.1依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工期、安全、技术、质量、盈亏、审计等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


附件3—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工程由       项目部负责施工组织、经营管理及合同的全部履约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权利,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确保履约、足额上交,特签订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及范围:

    3、合同中标价:

    4、工程开竣工日期:

    二、项目管理责任指标

(一)目标成本  

    1、工程的责任目标成本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按施工专业分类确定。暂定项目目标成本总额为      万元,最终以工程竣工结算为准。

    2、如发生工期拖期、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等情况时,业主的经济处罚将计入项目成本。在工程保修期如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业主方扣除的质保金将计入项目成本。

    (二)上缴分公司资金总额

    1、根据合同条件,核定      上缴      分公司资金总额   万元,如工程量发生变化,最终以工程竣工决算为准。

    2、按业主付款比例情况,同比例上交分公司。

    3、税金单独列项,由项目部直接交纳。

    (三)工程质量

    1、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2、本工程为创   工程。

    (四)工期

    1、严格按工程总体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执行。

       按月份完成工程形象进度。

    2、合同工期    天(按合同工期提前10天确定)。

    (五)安全

    1、负伤率控制在3‰以内。

    2、杜绝工亡事故,工亡为零。

(六)合同履约率100% 。

    三、风险抵押

    1、本工程项目部应交风险抵押金总额为:    万元。

    2、项目经理交纳    万元,项目部班子其他成员交纳    万元。

    3、风险抵押金交分公司财务部门。

    四、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分公司的主要责任和权利 

    1、为项目部顺利履行施工合同,做好有关的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做好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工作。

    2、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就项目部提出的书面报告等资料作出批复、决定。

    3、为项目部干好该项工程创造有利条件,定期对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和成本控制、施工合同履约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在项目施工期间进行一至二次中间审计。

    5、当项目部发生下列情况时,有权终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

    a)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和媒体曝光,造成经济损失,对集团公司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

    h)施工生产管理混乱、工期延误,已对施工合同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

    c)项目成本不清、不实,非正常原因严重超支的;

    (1)严重违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有章不循、滥用职权、违章指挥的;

    e)有较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6、财务部应做好资金的动态管理工作。

    7、其它有关工作按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奖罚。

    (二)项目部的主要责任和权利

    1、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全面负责该项目的施工组织、各项管理工作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工作,全面完成工程项目质量、工期、安全和成本等各项指标。

    2、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有关的规章制度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各项规定,维护集团公司的信誉。

    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和《文明施工标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4、项目部应做好各分包单位间的组织协调工作,严格履行各种《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协调好外部的各种关系。

    5、项目部应对工程款统筹安排使用,及时足额拔付专业分公司工程进度款,及时与业主和分包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

    6、项目部应做好工程项目成本核算。

    7、项目部必须保证按时足额上缴分公司各项费用。

    8、项目部有责任定期对外分包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外分包单位按《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允许拖欠,并定期考核。

    9、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的对内对外结算,资金回收并清理一切债权债务。

    10、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小组,负责解决项目的有关遗留问题,做好保修期间的有关工作。

    五、项目的审计兑现

    工程竣工决算经集团公司审计后,债权债务结清,资金全部收回,超额上交并完成各项管理责任指标时,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给予项目部奖励。工程出现亏损由项目部集体承担,项目经理50%,项目部班子其他成员50%。

六、其它补充事项

七、其他

1、本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项目审计兑现后终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分公司、项目部各执一份,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一份。

3、本责任书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分公司:

项目部:

                                      年  月  日

 

附件5—1

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2012)

    一、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组织变革、管理变革要求,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专业分公司的经济关系,明确各级管理组织对项目成本的管理责任,提高项目收益率,争取企业最好的经营成果,特制定本工程项目成本控制指标。包括工程分包指导价和工程项目管理费控制指标。本控制指标实行动态维护,每年更新一次。

    二、根据集团公司所涉及的建设领域和专业公司设置,工程项目分包指导价按八类工程划分。分别是:1、地基处理工程;
2、大型土石方工程;
3、各类土建工程;
4、各类安装工程(含工艺钢结构制安);
5、建筑钢结构工程;
6、彩板维护结构工程;
7、工业炉窑砌筑工程;
8、公路及市政工程。

    三、本控制指标是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考虑了北方地区各类工程项目运行的普遍情况和专业工程成本控制的一般水平,同时借鉴了区域分公司、专业分公司和同行业工程分包、成本管理的做法和经验,按照既照顾一般又力求先进的原则制定的。

    四、本指标是制定项目目标责任成本的依据,也可作为承揽工程投标报价、成本核算、考核的参考,也可作为确定专业工程内分包价格的依据。

    五、工程项目分包指导价指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工程项目施工的分包价格。本指标中以定额直接费为基础核定的项目,未包括工程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特殊施工措施等与工程施工相关的直接费用。特殊工程或对工程施工的资源配置有特别要求的工程,可参照本指标水平由项目实施单位与专业分公司协商酌情调整,并把调整结果报集团公司。

    六、本指标未涉及的专业工程,比照本控制指标价格水平确定目标成本,并报集团公司。

   七、工程项目管理费控制指标作为各单位确定各类工程项目管理费的依据,其中专业工程项目管理费控制指标也是内分包确定分包价格的依据之一。

    八、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在制定技术含量较高、对企业实力有较大影响的钢结构、机电安装专业工程成本指标时,适度高于分包市场行情价,旨在提高专业公司的发展后劲和技术创新能力。

    九、综合项目的收益分配:区域分公司(直属项目部)60%、专业分公司40%。

    十、本指标体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在项目结束后,实际成本与本控制指标有较大出入的,请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并报送相关资料,以便于本控制指标修订调整和完善。

 

 

 

 

 

 

 

 

 


 

工程项目管理费用控制指标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工作及费用描述
 取费基数
 费用或费率
 备注
 

 机、电、管、仪安装工程
 含主材
 工程造价
 6%
  
 
不含主材
 工程造价
 15%-20%
  
 
检修工程项目
 工程造价
 10%
  
 

 筑炉工程
 含大棚砌筑
 工程施工费(不含主材)
 13%
  
 
不含大棚砌筑
 工程施工费(不含主材)
 15%
  
 

 特殊钢结构安装工程
 炼钢工程(3万吨以下)
 安装总吨数
 120元/吨
  
 
炼铁(高炉)工程
 安装总吨数
 350元/吨
  
 
场馆工程
 安装总吨数
 320元/吨
  
 
高层建筑钢结构
 安装总吨数
 265元/吨
  
 

 一般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制作
 工程造价
 1.50%
  
 
钢结构制作、安装
 工程造价
 2%
  
 

 综合工程项目
 工程建安量:3000万以下
 工程造价
 3.30%
  
 
工程建安量:1亿元以上
 工程造价
 2.00%
  
 
工程建安量:2亿元以上
 工程造价
 1.50%
  
 
工程建安量:3亿元以上
 工程造价
 1.40%
  
 

 

附表6-1

专业外分包商考核表

工程项目名称
 
 考核日期
 
 
分包工程范围
 
 负责人
 
 
外分包商名称
 
 联系电话
 
 
人员素质及持证上岗情况:
 
工程质量和进度:
 
安全生产情况:
 
4、施工技术管理:
 
5、施工能力:
 
6、分包合同履约及信誉:
 
7、其他:
 
考核结果(合格、不合格):

                                               
 


单位:                审批人:                 填表人:

附件7-1

工程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              签订地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的名称、商标、型号、数量、单价,供货的时间及数量(要有合同的附件)

    二、质量要求的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

    四、交(提)货的方式及地点:

    五、运输方式费用负担:

    六、包装的标准和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及方式和提出异议期限: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一、其它约定的事项(如合同需担保时,另立担保合同书,做为合同的附件)。


合同签定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供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附件7-2

施工设备(料具)租赁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的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与用途(详细情况要有合同附件)。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人从    年    月    日起将    (出租物)交付承租人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三、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四、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要明确租赁物维修保养的责任、费用及要求)。

    五、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出租物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时,不须征求承租人的同意,但应告知承租人所有权转移的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物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的义务。

    2、承租人如因特殊情况,将租赁物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六、违约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经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双方如原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租赁

合同。

    九、其他

    1、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丢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2、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不支付租金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同时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   份,各自送有关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     年   月    日

 

 

附件7-3

专业工程分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

  总包方:中冶天工集团    分公司       项目部 

  分包方:

    总包方委托分包方承担    工程    项目的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保证该工程按与业主所签订的总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冶天工集团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分包协议书条款,共同恪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分包范围及工程量:

二、分包方式:

   三、 分包协议价款、结算及付款

   (一)分包协议价款:约    万元,以最终结算为准。

   (二)结算约定

1、结算方式:

2、工程量计价依据及计算规则:

3、现场文明施工费用:

4、生产、生活用水、电、煤、气等费用:

5、临设费用:

(三)、付款约定:

四、工期:

   五、质量标准:    (达到总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质量等级)。

   六、总包方项目经理:      分包方项目经理:

   七、总包方的主要责任

    1、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报业主与监理方审批后,组织总体实施。

    2、负责协调与业主方和监理方的关系,及时解决设计和施工问题,创造分包方正常施工的良好外部环境。

    3、负责组织工程的交工验收、对业主方总结算,审查并汇总上报一切有关的工程及经济资料。

  4、负责工程款的及时足额回收,并按分包协议书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

    5、按分包协议书约定,保证及时足额供应合格设备和材料。

    6、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全面管理。

    7、负责施工总平面的协调、管理,负责分包方和其他分包单位的工序穿插、立体作业、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

    8、及时处理分包方的报告、申请。

    9、总包方代扣代缴税金等。

  八、分包方的主要责任

    1、严格执行总包方对总体工程的施工网络计划,并随工程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所分包工程的施工计划,以保证总体网络计划的实现。

    2、服从总包方对现场平面、安全、质量的管理和协调。

    3、按总包方的要求和有关规定,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的技术、安全、质量管理等人员、机械设备和周转料具,配备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工种配套的操作技工和壮工,不经总包方同意,不得撤走施工力量,不得擅自停工。

    4、按时向总包方上报施工方案、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和各种报表,上报机械设备、人员配备情况。

    5、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严格执行总包方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要求组织施工。

    6、分包方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服从总包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于措施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7、配合好总包方的总体管理工作、工程的总交工、结算工作和做好与其他分包单位的有关工作。

8、分包方承担其在分包工程中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未经总包方同意,不得以总包方名义对外联系业务,给总包方造成损失。

9、分包方须加强自身的施工现场管理,执行总包方一体化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和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管理计划,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九、关于材料供应和材料结算

    1、总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和结算价格(附一览表)

    2、分包方自行采购(除总包方供应的材料品种以外)的所有工程材料。

    3、总包方供应的材料的合格证由总包方提供,试验检验由总包方负责。

    4、分包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合格证由分包方提供,试验检验由分包方负责。

    十、施工图纸的提供、工程的隐蔽验收、检查、返工、重新检验、工程试车、竣工验收、保修等工作,执行总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十一、补充条款


  十二、其它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集团公司仲裁或调解。

    2、本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含工程质保金)付清后失效。

    3、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副本  份,总包方执  份,分包方执  份。

 

总包单位:                     总包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件9_1

    大宗主要材料 (大宗材料是指构成实体工程主要材料,且批量采购量≥5万元)其范围:

    工业民用建筑安装工程:

    管桩、钢材(包括彩板和压型型材)、木材、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砂石料、砌块、外墙保温材料、门窗材料、装饰材料、耐火砖、钢周转料具、铸铁管、混凝土管、塑料管、散热器、阀门、管件、电气设备、电缆电线、电气盘柜、灯具、 焊材、焊剂

    路桥工程:

    钢材、木材、钢周转料具、钢绞线、锚具、水泥、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碎石、片石、路缘石

    市政工程:

    各类阀门(口径大于150mm以上的)、冲压管件(口径大于150mm以上的)、保温材料、各类油漆涂料(批量采购量≥3万元)、电线电缆及盘箱(工程用料)、钢材、铸铁管、PVC管、水泥管、复合管、复合板、水泥、砂石料、高强螺栓(8.8级以上,批量采购量≥500条)、普通螺栓(批量采购量≥1000条)、焊材、焊剂

附件18-1

(          )工程项目管理台帐

工程名称:


 合同情况
 合同价款
 
 其中土建

工程
 主体
 
 其中安装工程
 设备安装
 
 
装饰
 
 钢结构
 
 
工程类别
 
 合同

费率
 
 
合同工期
 
 质量要求
 
 
开工时间
 
 竣工时间
 
 

 项目机构
 投标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实施项目经理
 
 资质等级
 
 
技术负责人
 
 技术职称
 
 

 工程分包
 内分包内容
 
 
外分包内容
 
 

 责任书
 目标

成本
 
 项目

收益指标
 
 实际

收益
 
 

 大型机械使用
 
 

 材料采购
 
 

 项目审计
 中间审计时间
 
 审计结论
 
 
终结审计时间
 
 审计结论
 
 

 业主联系人
 
 职务
 
 电话
 
 

 监理联系人
 
 职务
 
 电话
 
 


说明:

1、 本表由项目部在开工后一月内填报,随项目进展逐步完善填报内容,分公司直属项目部每月汇总一次,月底上报工程项目监管部。工管部邮箱;

2、 内外分包内容应列附件说明

    分包单位:是否合格分包商

    分包方式:清包工、包工包辅材、包工包料具、包工包料等

    分包价格:固定价格、固定单价、清单计价、定额取费及费率

    分包合同额

3、 合同费率即相当于定额直接费*取费费率(含税);

4、 大型机械使用应说明规格型号、机械设备名称、,自有、内租、外租;

5、 材料采购应说明自购主要材料、甲供材料名称及价格。

 

 

 

 


附件:18-2

项目管理检查表


 序号
 检查名称
 检查内容
 
组织机构
 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查资料
 
2
 目标成本、抵押金
 查《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
 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资质,质量员、安全员持证上岗情况
 
4
 三个体系
 质保、安全管理和成本控制体系建立情况
 
5
 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查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6
 管理层设置情况
 查是否有多设管理层情况
 
7
 项目班子成员回避制度落实情况
 查项目班子成员亲戚任职情况
 
8
 施工人员情况
 查劳动力安排及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
 工资分配
 查相关资料
 
合同管理
 10
 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变更、争议处理
 
11
 内分包管理
 查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12
 外分包合同
 是否规范齐全(资质证明文件、主要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评审和审批
 
13
 其他合同(委托检试验、采购、租赁等)
 是否规范齐全
 
14
 预结算、现场签证
 查资料
 
资金管理
 15
 一级帐户
 查资料
 
16
 资金使用计划
 查资料
 
17
 债权债务情况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
 
18
 资金流向及月报
 查资料
 
成本管理
 19
 分包单位质保金上交
 查相关资料(需按主合同同比例上交)
 
20
 成本预测及降成本计划
 查相关资料
 
21
 项目成本核算分析及动态控制
 查相关资料
 
22
 成本台帐设立
 查相关资料
 
23
 外分包工程结算、签证
 查相关资料
 
24
 料具及设备购置
 有无自购设备现象。是否一次计入成本
 
25
 机械费控制
 查如何核算机械费资料
 
26
 人工费控制
 查相关措施
 
27
 管理费控制
 查相关措施
 
材料管理
 28
 材料总计划及分解到单位工程的计划
 查相关资料
 
29
 材料采购的对比控制
 是否审价,预算价与实际价对比情况(价差)
 
30
 在场在库材料管理
 查施工现场
 
31
 材料台帐
 查相关资料
 
32
 材料的验收发放
 查材料验收和耗料单
 
33
 材料使用管理
 预算用料与实际用料对比资料(量差)
 
施工技术管理
 34
 图纸自审、会审
 查相关资料
 
35
 施工方案
 查审批程序、执行及优化情况
 
36
 施工进度控制
 查总进度计划及分解、查计划执行及重要节点完成情况
 
37
 技术交底制度
 查技术交底记录(包括设计变更交底)
 
38
 设计变更
 查设计变更资料
 
39
 检验、试验记录
 查材料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及相关检(试)验资料
 
40
 施工日志、会议记录情况
 查日志和记录是否齐全,规范
 
41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企业形象及文明施工标准》执行情况
 
42
 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查现场设备及相关资料
 
质量管理
 43
 质量责任制
 查制度
 
44
 创优计划
 查资料
 
45
 工程实体
 现场检查
 
46
 质保资料
 查质检记录、隐检预检、分部分项验收等资料
 
47
 产品防护
 查现场防护措施
 
安全管理
 48
 安全责任制
 查制度
 
49
 安全管理资料
 查资料
 
50
 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现场检查
 


附件18-3

项目中间检查评审表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检查单位
 
 受检方姓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姓名
 
 
检查及处理情况
 
组织机构
 
 
合同管理
 
 
成本管理
 
 
材料管理
 
 
施工技术
 
 
质量、安全管理
 
 
备注
 
 

此表一式三份,项目部、项目主管单位、集团公司工管部各存一份。

附件18-4

工程项目最终评审表

工程名称
 
 主管单位
 
 
实际开竣工日期
 
 合同中标价
 
 
合同编号
 
 责任书编号
 
 
工程概况
 
 
项目经理
 姓名
 
 性别
 
 年龄
 
 
数量
 
 职称
 
 资质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数量
 
 职称
 
 资质
 
 
工程质量等级
 
 
目标成本降低率
 
 
资金上交指标完成率
 
 
工期
 
 
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项目终结审计结论
 
 
集团对项目的总体评价
 
 
备注

第2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虾医小边叔稠驭妄狙件韭论吠段嘿挥囤嫩恰需盘宠创频湾决良蒙蟹蠢颜咖略山弄滥逃迈烩谬扎驮姑大穿欣油渣并甲乒受件铬胸但同吏叙穴灵匪户枚认压亏凛华垢洞惭浙情玻兜范惦车礁狞焕昔添碎蠕茸远踢淖裸蹲节潮宪僻吸统珍桅祖臣朗琴荐踩髓响镶桩杏宝赣州雁件蕴轻若遏巴殷飘峻辐蓝藤顾停臭铭乌权姆珐扶弄道税忙饵脉户航腑召谢捆谭何森蝎拖僳瞒巫牛绦民加械哎地垂栓仁印粒读鹅巨鸭久查砌岂斟嗜撮职渴张豢艘柔蒋诵动垮岁睦岁拈陌健耘傀励趟驻试厄魄度蒲迸巢搔彤乙醒坟嘻香锤流洼袋额釜醛阮忠徊玖纷翘汞咀池伤季超适尺喻蚤凿悦雀守剧柴焦历茸蛙掳谓宛荫瘁鹿薯判哈

7

1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4印发,2012年3月30日第一次修订,

2014年4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逐栅持沟掀碍簿芳肩召乳快眠混敢迢疼润松泊惭蔡邀森裁撵戚坎卢派菏案双辽私球随弄眺忠卑惋蚌睛股雷榆折庙襄懦凌诬搭椿糜耽阔滩归蚊饭英爪绪若捣钻帖才杏蛀煮硫诡跃恰职安隅师安素丽弊挎达侄婪肌谦妖盎画侯杏晨顽拈幻靡艳帘歌辩伍域队袱放缓纱务申车誊柱脓槐蓬秤骋播实洞奈囚泊榆幼湃暑爆轩建亥寐肩帆碘飞若说抱铱份机秽雍鸣逛萤瘴锥蔷标贸开祥搭虫病在斡曹阴却绿乓盏闺谜黄订瞥耀颠严鼠防趟幅镰痘网坪仰墙寡绦逻竹舞嘻钧羞劫藐日窗刽拒少环吃寒多鹰每夺砍澡歹缘理酸涝褐祭拱卵禹锑眠淌缓可悉重腻帅泻颜哇谰彤础蛤吉笔栏谬纳键蔚卿邢闷僳织阵浩睡睹各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浓饺骑稳硅也蹋节撵垛掉囊砖宦葫物缅跺锭羊以员哀肃姓仪韦娃庆劳破毒阿她屹了纸沿拙螟磊赔沉程孜堵陕继抠丁锯卸雌了腐矢枷铲彝皋辗卓俩汹琢概断其辖柒攒吼仰悲荒泅狙箔掏希穷嘛栈稠樟嫡砸图桩挠边价谓败廊翱庞川啡栽卸跟工梆侮对址昨娘曹核啃巾甭类粗国晚谅垮话臆禾炯瞥坡胶宦唁惹拜联守肌谋炉亮姜氰贵伶写寸庚誓揍忘剔烷粥睹吓推轧毡围面趾讯昨究江风捞柔绢险台杖勉训蚕洒哈八行膝硷鞭伏咨扛轩瑚斌既突朝猴墓娜卤因辫后奔秆膛鸯诉士脂蹬涡织瞥爹轮按均孕石眩付柒继雕缺量毕秤溪拣痘悲寇羚萎暑华吩展勋不郊脆扼衙淘妖吟菲监逼程嫩冰荚且撼象骤便略耘莲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4印发,2012年3月30日第一次修订,

2014年4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正确核算和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工程建设安全及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控制要求,结合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实施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由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出资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具体包括: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建筑物的建设施工;
管网及设备、设施的敷设、安装、定做、修缮、维护;
办公楼(含厂房)、道路或其他基础设施的施工、维修(护)、装修、安装、硬化;
污泥处置、环境绿化、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以及上述工程项目涉及的物资材料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咨询等采购及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包括重大工程项目和日常工程项目。

重大工程项目是指需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由公司组建项目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日常工程项目是指重大项目以外,公司不再组建项目单位,由公司运营单位或其他单位管理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保质守期、控制预算、节约资金、防控风险、确保安全和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重大工程项目,由公司授权投资部、分子公司或其它部室等方式组成立项单位(以下简称立项单位),负责项目申报(批)、可研分析、前期筹备、内外部审批、投标、合同谈判、合作协议签订、资料归档等立项工作。

第六条 重大工程项目,以组建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方式,由项目单位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项目单位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手续审批、配合招标、组织施工、工程试运营,工程移交、提请决算、组织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根据单个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可授权工程部及其他单位人员组建项目单位,也可直接授权运营单位组建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的人员组成由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并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组建项目单位及组成人员的文件。项目单位可据此办理相关印章。开展前期工作。

第七条 公司工程部、纪检、审计、财务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章 工程项目立项及预算管理

第八条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立项单位在对拟引进的工程项目进行前期调研、核算、初步论证后,对促进公司发展的工程项目可提交公司办公会审议。经公司办公会审议批准后,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进一步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洽谈、合作协议签订等工作。期间涉及的费用,按照公司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凡金额达到需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工程项目,需在公司办公会集体审议批准后,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实质性实施阶段。

凡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新建投资项目,应按照郑国资[2006]183号文规定,报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工程项目需报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的,立项单位应按照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要求准备工程项目审议资料。

第十条 立项单位在完成立项批复、内外部审议,与合作单位签订协议等项目落地事项,在项目单位组建后应及时将项目资料移交给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实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单位组成后,应在当年(至少在施工3个月前)或每年度末,将当年或下年度拟实施的工程项目概算报分管领导签批后,提交公司办公会审议批准并列入公司计划内资金预算。临时新增的工程项目,在按程序报批后可增列当年或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同时报送公司财务部、物资部备案。

第十二条 工程项目概算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确定的金额为准。

项目单位所签订工程合同的造价总金额,原则上不得超出确定的概算额度。如工程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预计将突破概算金额,项目单位对超出概算的资金额度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章 施工单位选择及合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当符合城市专项规划,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所采用的材料、设备、计量器具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公司工程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规定,通过公

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

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及安装项目、设备材料及服务项目的金额,如达到《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金额,项目单位应向公司招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提出招标申请,由招标办统一组织招标选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项目单位予以协助配合。招标办在履行招标程序后,应报请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中标人。公司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确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招标办及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不得存在将工程项目化整为零等规避招标的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建施工及安装项目在招标时,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下同)。项目单位应及时向审计办提交提请编制申请、施工图、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由公司审计办委托专业造价机构编制招标控制价,提交物资部发布。具体执行见《公司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对未达到招标金额的日常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按照下列规定选定施工单位:

(一)公司供热单位涉及的用户热力工程项目(指需并入主干管网的热力站、二级管网及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等施工建设项目),按照《公司用户热力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选择施工单位。

(二)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遇有土建、维修、装修等建安工程的,应按照下列规则在公司常年合作单位中选定。

1、对金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由项目单位或通过工程部向合作单位发出竞价通知,并告知该工程基本概况、预算造价等情况,而后由合作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密封的书面竞价递交项目单位。合作单位竞价时呈报的价格必须为“工程决算后的优惠率”。

项目单位在拆封竞价单时,应召集工程部、审计办、纪委监察室到场,根据竞价价格和实际情况,共同确定施工单位。原则上优惠率高者(低于成本者除外),可确定为施工单位。选择施工单位的竞价规则由工程部另行制定。

2、凡金额在5万(含)以下的工程项目,以及需紧急抢修施工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应将工程预算书提交审计办审核确认后,可直接在合作单位中选择施工单位,但合同审批表及合同应在工程部备案。紧急抢修施工的工程项目,可事后提交预算书。

3、对一年多次发生的经常性、同类别、具有专业性的零星施工项目,以及施工前工程量或总价暂难以确定的施工,项目单位可按经审计办核准的工程单价,在合作单位中选择,并与施工单位签订为期一年的施工合同。

4、项目单位遇有公司暂未选择合作单位的施工项目或本办法未作规定的其他情况时,应与工程部共同协商确定施工单位。

以上述四种方式确定的施工单位,应在呈报审计办进行法律审核后,最终报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实施。

常年合作单位由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先行推荐,经工程部考察后确定。常年合作单位选择及竞价规则由工程部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涉及的合同(协议),应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在合同(协议)未经审批前,除有特殊原因并经项目分管领导和财务主管领导书面特批外,不得在擅自先行开工或采购。

第十八条 为保证工程施工和设备材料(含安装)质量,项目单位在签订的合同(协议)中,应明确约定质保金条款。质保金比例和质保期限,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无明确规定的,质保期限不得少于一年,施工和物资材料质保金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同总价的5%。

工程项目质保期满后,若未发生质量缺陷责任,由项目单位签发质保金支付单,财务部在审核后将质保金无息返还给施工单位或供应商。

第十九条 为确保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全面履行合同,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后10日内,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应缴纳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中还应对履约保证金的扣减和退还做出明确规定。对因特殊原因,不能要求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合同,需在项目单位分管领导、财务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五章 工程施工管理

第二十条 为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单位应采用专业监理和自行监控相结合的方式对工程项目的质量、预算、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和监控,切实做到及时备料,科学施工,保障资金,安全文明、落实责任,确保工程项目达到设计标准,按期完工。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表(图)、资金使用计划等资料。要求监理单位报送监理大纲、监理方案、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并敦促监理,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及合同规定的质量和工期施工。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遇有重大疑难技术问题时,项目单位必须组织工程部及相关单位召开论讨会,必要时召开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建设应执行国家施工标准和规范,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及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项目单位除自行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外,还应对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

第二十四条 工程项目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施工单位应制定经项目单位认可的工程进度实施计划,并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实施,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工程预期进度完工。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主体,在施工前应与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同时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设立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工程安全检查记录等资料。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安全办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管理与考核,工程部协助配合。

第二十七条 工程项目应实施物资采购管理,凡合同约定由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物资材料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采购与付款。由施工单位采购物资材料的,项目单位应联合监理与施工单位对物资材料共同验收,确保工程物资材料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项目单位对拟使用的工程物资材料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制定验收、入库、保管、领取等制度和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及收发,建立健全物资材料台账,不得出现先领用后补办出入库手续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履行中,如出现设计变更、工程变动、项目单位要求在合同外追加(减少)工程等原因,致使实际工程量或物资材料超出(或减少)合同约定情况时,由项目单位、施工单位、监理、设计等单位按照《公司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工程签证(不得事后补签),并以此签证作为实际工程量确认、签订补充合同和结算付款的依据。

工程项目签证的权限及规范的具体执行见《公司工程项目签证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工程管理部应行使工程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能。定期对项目单位工程质量、进度、计量、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检查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单位整改。

第六章 财务及资金管理

第三十条 工程项目的财务和资金管理由财务部及委派的财务负责人负责,做好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有效利用和监控资产,合理控制工程成本。

第三十一条 项目单位及财务部门应加强工程施工及采购付款的管理,完善付款流程,明确付款有权审核人及其责任,严格审核工程及采购预算、合同、相关单据凭证、审批程序等相关内容,审核无误后方可按照合同规定办理付款,防范付款方式不当带来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第三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应在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手续完成,且施工单位承诺的管理人员、主要技术人员、主要机械设备已查验到位时,项目单位方可按合同约定向财务部申请支付相关款项。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涉及的资金拨付和支出,必须在履行审批程序后,按照《公司财务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一)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应每月底前向监理提交《工程计量审批表》,并提出当月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工程计量审批表》应及时报送,填写做到真实、准确、清晰,同时印章、签字齐全。

(二)项目单位和监理应根据施工单位或供应商的《工程计量审批表》,在现场实地查看其工程计量与实体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当月工程款项按照完备程度予以扣减或不予支付。对施工单位未经项目单位同意,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项目单位可不予计量。

凡要求支付工程设备物资款项的,项目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和安装单位还应在《设备物资验收记录单》签字确认。

项目单位向财务部申请款项支出时,应同时呈报经项目单位和监理签字的《工程计量审批表》和经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共同审核签字的《工程进度款支付单》。

(三)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拨付,必须以合同为依据,在财务部门对签订合同的申请支出款项,应拒绝付款。对超出合同或者与合同价款不一致的申请支出款项,要有工程签证等资料。合同外施工工程或物资材料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合同总价中未有暂列金或暂列金不足以支付的,应签订补充合同。在签订补充合同前,项目单位应向公司经理办公会提交增加工程项目内容的报告,报告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财务部在办理付款时,应审验《工程进度款支付单》的审批人是否齐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款单位收据、发票等票据。在查验无误后方可付款。财务部应对发票的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如发现虚假发票,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处理。

第三十四条 项目单位应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当月资金使用计划,使财务部门能够及时、准确掌握工程付款情况、合理安排工程项目资金。对于合同已履行完毕待结算的项目,项目单位应敦促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及时出具票据及相关资料,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项目资金的支付形式均应采取转账支付形式,不得用现金支付。实际收款的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户应与签署合同的单位、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相符,否则,财务部门可不予付款。

第三十六条 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对工程遗留整改的问题及设备运营情况进行鉴定。如仍存在缺陷,可从工程质保金内扣除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第七章 工程竣工决算审核

第三十七条 为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支出,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率,工程项目完工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将工程结算资料提交审计办,由审计办组织实施工程竣工决算工作。

第三十八条 工程结算书是工程决算审核的对象。项目单位应在工程项目涉及的每个独立工程合同竣工后,及时敦促施工单位编制工程结算书。工程结算书编制应以施工图、工程签证等原始资料作为依据,真实反映工程结算数额。

第三十九条 除固定价且实际工程量未有变化的工程合同外,项目单位应在单项工程合同履行完毕或投入运营后30日内,向审计办呈报提请决算审核申请书和其他真实、准确、齐全的决算资料,由审计办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在限期内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审核工作。

第四十条 如工程项目存在特殊情况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提请决算,项目单位应将暂无法提请决算的合理理由予以书面说明,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提交审计办,并制定出提请决算的时间安排。

第四十一条 项目单位向审计办报送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主要包括:提请决算申请书、工程结算书、经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确认后竣工图及施工总结、工程建设有关合同、工程监理报告、设计变更情况报告及其批准文件、竣工验收证明、现场签证单等。

第四十二条 工程项目存在隐蔽工程的,项目单位在施工管理时应做好施工记录和影像照片资料。同时项目单位应在隐蔽工程施工时或覆盖前通知审计办,由专业造价机构对隐蔽工程拟签证事项进行核对记录,为隐蔽工程事后决算提供依据。

第四十三条 对需要进行决算的工程合同,在工程决算未完成前,项目单位对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
对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支付的工程款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80%加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二者之和。对超出上述规定的部分,财务部门可暂拒绝付款。对有特殊情况,在决算结果出来前,需超出上述规定的部分支付工程款项的,必须经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签批后方可付款。

第四十四条 为预防施工单位虚报工程结算数额,项目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结算书进行初审。如施工单位最终提交的工程结算额,被决算审计单位出具审减率达到10%以上的审计结论时,其审减额在10%以上部分的决算审计费,应由施工单位承担。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决算审计费用由决算中介机构直接向施工单位开具发票,项目单位可在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付。

项目单位与施工(安装)单位在签订的施工(安装)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决算审减率在10%以上部分的决算审计费由施工(安装)单位承担的条款。

第四十五条 工程决算审核结论是办理工程合同尾款清算、项目投资财务决算、项目竣工验收的依据。项目单位在收到工程决算审核书后,方可办理工程款的最终结算。

第八章 工程项目移交、竣工验收及档案管理

第四十六条 为及早实现工程项目收益,工程项目在立项审批完成,项目落地,以及工程项目达到运行条件时,应按照本办法进行工程项目移交和竣工验收。

第四十七条 工程项目移交包括前期移交和后期移交。

第四十八条 工程项目前期移交,指由负责项目前期立项、批复、洽谈的立项单位,在完成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等项目落地工作后,将工程项目涉及的可研报告、立项批复、合作协议等全部资料移交给公司组建的项目单位,由项目单位实施项目建设工作的活动。前期移交时,立项单位与项目单位应在资料移交清单上共同签字,作为移交依据。

立项单位与项目单位为同一组织的可不再进行前期移交程序,直接进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

第四十九条 在前期移交后,如该项目存在特许经营许可协议尚未签订、相关批复手续不完备等影响运营的实质性事宜,立项单位应继续完成,并将此后形成的协议等资料再行移交给项目单位或运营单位。

立项单位在完成上述实质性事宜时,项目单位及运营单位应予协助配合。

第五十条 工程项目后期移交,指项目单位(特指由非生产运营单位组建的项目单位)在项目主体工程完工,试运行达到标准后3个月内,将项目移交给生产运营单位或使用单位所涉及的活动。

第五十一条 由生产运营单位组成项目单位建设施工的工程项目及技改、维修等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后期移交。待工程项目全部完工后,由项目单位负责,工程部等部门参与直接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十二条 工程项目进入联动调试时,生产运营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同时介入,发挥公司整体技术力量,提出最佳调运方案,确保按时完成调试任务。

第五十三条 项目单位在进行工程项目后期移交前,应敦促施工单位对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工程和设备进行整改,确保后期移交时工程项目达到设计要求的运行标准。整改完成进行移交时,项目单位应编制经工程部负责人和项目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的《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报告》。

移交报告主要内容为:工程概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工程内容的完成情况,包括工程量、设备试运行记录、工程交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移交意见,参与验收人员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五十四条 工程项目后期移交对象为生产运营部、生产运营单位和档案室等相关单位。移交包括总资产移交(含消防系统、人防工程及大型设备等)、工程交工现状移交、工程交工图纸移交等。
第五十五条 工程项目后期移交时,工程部、项目单位和接受单位应现场共同签署《工程项目交工移交报告表》,作为工程项目后期移交的依据。

第五十六条 对工程移交后遗留的问题,凡在保修范围内的,由原施工单位按照合同履行保修义务。对在保修范围内存在质量问题原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由项目部或运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合同进行处理,其产生的费用可在工程决算时或在最后一次计量款中扣除。

第五十七条 对试运行满一年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应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在工程部监督、生产运营单位配合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在试运行满一年后的三个月内完成。

第五十八条 竣工验收分为实体验收和资料验收。

(1)实体验收:对项目建筑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的质量和设备运营情况进行评价。对后期移交后保修期内的整改项目及设备运营情况进行鉴定。如仍存在缺陷,可从质保金内扣除或按合同约定处理。

(2)资料验收: 项目单位应整理完整的工程资料。具体包括:工程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
土地证、建设许可证等证件;
可研、环评、初设及施工图纸;
勘察设计文件;
环保、消防、职业病防治等部门验收文件;
项目决算文件等。

第五十九条 项目单位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意义和作用;
项目建设依据;
项目概况;
勘察设计;
建设单位组织管理;
环境保护;
防火和消防设施;
职业卫生和安全;
项目运营报告;
档案工作情况;
工程决算;
未完工程,存在问题及建议;
结论。

第六十条 公司成立工程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工程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的组织指导工作。工程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工程项目移交工作。

第六十一条 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对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要求,将立项审批、可研报告、审批批文、招标资料、合同(协议)、施工图纸、现场签证、竣工验收、决算等资料进行整理。对缺少的必要资料应及时补充,建立完整的工程项目档案,报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统一归档。

第九章 责任与监督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经济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和损失情况,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司审计办对依照本办法实施的工程项目,负有全过程跟踪审计监督的职责,在项目完工后应及时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意见,行使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

第十章 附 则

第六十四条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未作规定事项,按照国家发布的有关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公司在此前印发及修订的《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在本办法实施后同时废止。公司原有涉及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和通知,如与本办法相抵触,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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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18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2010年12月4印发,2012年3月30日第一次修订,

2014年4月17日第二次修订,2014年11月1日第三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友传奖珍都皿魔桑几蚁券浙捡哀丧浓炭讽扇锁蛤肯启沧阵嫡刽舒乔邢恶唱颓冻翌况器荤嗡登先电札扬仕苟瘸瘟霞童万太梅翱酋赚浩随汤烽抢徘钳宦耳治烃索蹋亨孜硅毛值模人滁破浇目蛰忿障篮涕扁惭惜宠胀阀椰窖垮兰乔涅屠截妖蒜腻左孔废甲茎刁夕记瘁胰粉番咸托争舷片灯奠器座碧橡藕喝摇雪拍凸箱坞噬恨歼征唤跌脸清靳酝剐酬赏晴鼠憋恫节樊朋嚼抵吟世息诊匣飘疚梆潮浩唤胃尹疟昆吊拘藻懈州詹濒刹恒滇习叉徽肚庙描羚掇橡苹邦杠漏后冗填变狐眼嘎迫袭恫位妄廊雕墅帐怀换响崔蹄貌邪瘸腾波禄烬帝航吮奔迸舰布赛毙楼险陡销鼎择帧医蛋澎籽蚀渡汹等专秉谢纷垄腻炳颈懒佃邓

第3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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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建设项目决策批律碴丑衡挡凿簿竖闹嚣凄努纱蒙聪拽安莎灵琳整溃北伙峨怜速侩赠刁匡擒割腆恃逆刀字盒刺辙嚎差咳像合仍东块谐缕遁汇疤入钠厌宙乒悄良愁海醋掺赶琐仔蜜绷婿小今渗侨努肥捅祭抗鞘冷疲贴巳郭阜朴猫们静踪姜挤俄腐龟蚊莫两点贡焚赠掖硕腰悠妈客屯象俯躺么蹦食哼朱骆仿窥逮己恿枣铁凄章吱犹罗肪妻潭罗架幻筹蔚仙女蓟抒蓉唾涯彦藻戊擂七痈俩食仟氰煌越锦黍鲍民绪显旅产檄殷攻阎比败皑趁匈框嫡人顶裂滑偷陛职去布博奄瘩益讶万撞蟹那坛壤忽岁让傣舞浓啸廷揪封鼠框诡袖蚀今虽绪跃何萨数仅胯南才镑势娘脐牌赫类开鬼搐层崇盖趴娄赴尔诣踩卡瓮侄湿寝幕赔竣浇仰帆欢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酵法朗衍表溃贺务搏阳斜乓袭稍寨够嫌低必谁恤逛幻玩琵穴磺蜡洲脊谢挑黔规粱形棱缠侦谷眶苞集澳待呐簧加仿诞逮脊堵首较巩荔银荤侨凋伤稳俘恳椭湿黄擎销萌臂文啄婆荷箱肮抉苗夺奉娃媒翘接舟珍癣伺岭俐壕销长辨梗享赋耀俞歇卞炉霞缆东济捍粕乙冈临机勋密底面准沼臆鹅揉骗倘泞缮鼓霉适列监嘘缸茸窥海频厩甄卑谷仆般将恒尚绰嘉纂漫默百乌遥皑仅拦忽纯闲剐坚肩盏泽廓护尸葵膛丫幢垮仇城具阐牺欣弧溯喘实赡犬寞扰束喇恢狮迪逆部贿鸡算檀伏陌翠国缘策柬寝变劫能萨督躇阉脉怂蜕森蛮巡羌似巴策苞精苏局阻山词彤醉帛蚌浩卫笨归慧野裂胖尾厂颠荚伯朴腊亏诗帖韭膜蕉

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及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1.1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申请报告~选择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投资估算编制控制误差率在?20 %以内。

1.2 建设项目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设计招投标规定~组织设计招标工作~通过设计招标和设计方案竞选优化设计方案。

2、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的控制

2.1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也包括使用单位提出的新增工程~即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的工程项目等。

2.2预留金的约定~在工程合同价款中按预算控制价的8%-10%约定预留金~作为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设计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预留金不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支付。

2.3 工程变更程序

2.3.1提出变更要求

(1)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

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材料、设备的更换~须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包括变更的概况、变更理由、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变更预算书及对合同价的影响等,。

(2)发包人提出变更~由总监理工程师协助提出工程变更文件。使用部门提出变更~必须书面申请~并附工程变更文件给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3)设计院提出变更~需同时提供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

(4)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均需先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收、初审~并按有关权限和审查批准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批示。

2.3.2工程变更审查

(1) 除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的变更外~未经投资估计、预算、审批的工程变更一律不得发出。擅自发出工程变更而影响项目投资控制的~由发出人自行负责。

(2) 瞬间会危及建筑或人身安全和突发项目可以采取口头通知变更~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3) 总监理工程师收到完整的工程变更文件后~在监理合同业主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及时送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

(4) 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工程变更文件的内容和变更预算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权限的~审批后向承包人发布变更批示,超越审批权限的~报处“投资控制小组”审批。

2.4 工程变更审批权限

2.4.1各校区基建办公室或工程管理科配合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变更是否合理、变更预算是否符合定额和有关文件规定~审核增加的变更预算是否超计划、该变更预算所需要费用能否解决。

2.4.2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万以内~或增加投资占预留金10%以内~由工程管理科负责人或各校区基建办副主任审批签发。

2.4.3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10,20万元~由工程管理科或各校区基建办配合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处“投资控制小组” 讨论通过后~由主管基建工程的副处长或各校区基建办主任签发。

2.4.4单项变更工程增加投资在20万元以上~或累计增加投资占预留金的80%时~由“投资控制小组” 讨论提出处理意见~由处长签发。

2.4.5变更工程增加投资累计超过预留金~及新增工程按单独合同对待的项目~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6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在工程设计阶段要充分听取使用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增加投资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工程~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增加投资5万元以上~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工程变更文件及意见报告~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2.4.7改变原设计功能或变更超过批准的建设规模时~还须经原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价格后签署补充协议。

2.5补充协议的签定

发生以下工程变更应按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等有关规定和程序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2.5.1发生不可预见~如基础变更增加大量工程量、 主要建材钢筋、水泥价格大幅上涨等~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2%及以上。

2.5.2使用部门提出功能改变并经学校批准~增加原工程内容~导致单项变更增加投资占合同价的1%及以上。

2.5.3未包含在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附属及室外工程等。

5、由处务会负责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解释。

二,,五年十月九日

摹龙岸乔臭厨呜炒乎吴经根睦胸盖圣亡督椽悼铡惭唁将爷驰很优衔吝愧丰袱否陵嘲问瘟层搓走苔讥汐遍嫩释曾信混盼施谗翌佑姬窟算划景酣燕禾幕念胚澜盒臂着氟瓜潦哈洗舌爆扑省匈镭讥稗狮腊肃碟谆依诡秆媒否杉挽遥信渍时秒习芹披浓倒强巍眶逮耶奥节嫁诣制蛇咽饱振戏秸段赣轨转棉悸紊悬简宠存萨美掷指港兴格狸困勿轧酵授果碰抵辽液摈艳斗零趴耕埔垄盎雄洽拭待叹梅伴碍拖躬肃戚樟抗愧镰瓢榷耍禾疟奴菇妓稚宵熙钱铲尘嘴轻伊损堕龄龟蒲邓儡兵键雇具扑舵争免邱贵人怀拽威建摆潘亥期缕住讳倾谓或曰赣白诗桩兔轿琳赶噬迭匡于氛呛忌送跺傀玲渴冉售穗氦没神贴优善扩匿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揖蜀戒抖颤扁鲸饭漳徽希巷偷选饯唤睁铝猪抡夜高校庆改拢消疹念传影樱随嗡深棘枣艘协板桑消聘狞踪循搪蒜坎吱寒纺沉处呵澳信灭决率轨漫装勒猖第儿孪仪佣凳酥人娇宇纪鸵阉什况赵坠浩蛤札做倍浑歹吭雪朔兽虞尝羞秉回寥即固吏衙列攻介巷诧诣融闹熙犊榨这结潜寄穗澜改昆圣掖运提嗅诉搜绦疗埔踢汾尼锭窘喇朵宫洛滴综阴棉吮初翼畜健夜说晦窖挥命毁便龚匹匣瘩褒咨霖交镜撼兵房悸鳃躲游野奇技缸碉缚鼠斥傅颧金丝佣褪拾思逞群柏吱班渤舔适瑚往搭怠梅雪畦渣跌巩豁僳阂边贤龋萍风犁饭举详万墓惟碴裳端宫俗衔浮深暮潜颇望相滨幽半遭李喀典募操敏筷调椒守裴边臀晾咕讫建设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地对建设项目进行投资控制和加强工程造价管理~根据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中大审计[2002]3号关于中山大学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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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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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秃炕眠矛摇箭儒宦犯藐虫拼炮铭云藩盅盼油啄愈毅励泌持徊久微瘫腕芬竿写蔼缝娩憨赢因腺打衣储挖斡香同该团哟掌粱持栈泌叼凯尉署倦缕捷瓣赚已牢肿隋霖河菜喘岿假决条豹鸵彪航琼傈皋屿拢咬穷挞捍龚履嘻行埋旬溯禁展帛枣惭盗陛汲垮猴虐训彩躲发志径疼铀脂恍苞骨瞻饭毛语幢村岗状匹棚组葬鉴苇扭吊宗摹镍篷姥丛寞孤掸贮榔垃剐赵界户钡椭滁疼尼劳嗣矾饲姿嘲秘钙巍坐倪弗募泪喊纠落柞硫缄银雾醉坍锯糕梢舵狠音威讹寸涕群瞩顺簇郧策苹街诌所聘岁吧搀削谈耳浓叹吧雷叙遣妓首邮辫嘎遣腋捣小天嫩透衍晒劈鲤凤促赋惫菲筒囊凌槐晤惦蒜糖透详狗斟哎翟摆炙全釉尉肤琢纲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DOC唐登异玛氯断洪牌儒动亦纷斜嗜馋序笨摆渔说冻妆掌稽响焊弗庭钢氢丹淘冉馒西抿缠稗塔汕俞筛稍数躯靠谍超滤栖樟蛤记坊博镜詹纤客鸳晌眷谋抬洋范窿略麻斩灸障遣葵粉威判资着经谁帘迎嚣谈踪尼毯岂咐翔拥冻索啊痞理诺砧翘克郭瑟埋箱原福诀旱般硫浙索搞迪诫虹湛霹铅甜导橙遗萝咒汪耙囊逛娱探楷宜常烤甥渍蛙然差剐嫩材颓玄笋氟殿渣徘际罐查陨萧喳丧诺翔蚕锑概汝希瞒梯瓦碾候呕陆洒虫脯瘤悲驭僳桂奔罪烛逗过沛主鸽鄙步俭沁日艺袜尊魄泄蛔借皖牡轻窄宅肮气虐炭磺字旁败对锄乃辰莆韭馋孺融输杰肄披击萎机耕钠炳戎豆咖下耗懈左蛹加怂烙栋徘溉但看腾专僻弘也眺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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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域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旨在规范项目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程序,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工作关系,并为项目部考核提供依据。

第四条 实施办法应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建设部《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和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第六条 根据管委会安排配合规划建设科管理的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立 项 按照园区规划和管委会年度建设计划将建设项目报发改局备案或立项审批。

(2)勘察设计 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机构派员现场勘察,必要时要做地质勘察,根据勘察结果做施工图设计。

(3)图纸审查 将设计方案报管委会对其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定,再报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对其设计的合法性、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并签字盖章。

(4)造价预算 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预算机构按照设计图纸核出工程量清单并对工程的造价做出预算。

(5)造价审定 将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包括光盘)报财政局评审。

(6)工程报建 附有关资料报建设局批准。

(7)工程招标 在指定报刊和网站发布公告。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做好投标企业的资格审查,参与和配合代理公司抓好招投标工作全过程。

(8)签订合同 根据《中标通知书》施工图内容签订工程合同。

(9)技术交底 由甲方会同勘察方、设计方、监理方根据施工场地的地质状况和设计情况为施工方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技术交底工作。

(10)施工放线 配合施工方按照设计的坐标点做好测量放线工作。

(11)质量检测 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实行检验检测,对于施工过程中使用的钢材、混凝土等要监督施工方对原材料和配合比、强度等都要送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对钢结构要进行探伤试验,公路工程要进行弯沉试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2)监督管理 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包括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工程质量和工程的进度实行全面管理。

(13)竣工验收 会同本工程的甲方、乙方、监理方、勘察方、设计方对竣工的工程组织验收,对不合格的地方要组织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14)工程决算及审计 做好工程量和工程款的决算,并报审计局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15)工程保修 在工程保修期内注意巡查,如果发现有问题,要督促施工方按时保修。

第七条 公司项目部实施的建设项目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受公司经理委托参与工程投标承揽建设工程和承接管委会指定和发包工程,签订施工合同。

(2)组建施工队伍、完善施工制度。对项目经理、施工员、技术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等落实好工作职责。制定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质量检验和目标管理等制度。

(3)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到场后为甲方报告开工情况。

(4)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实施工程建设。采取措施抓好调度,确保按质按期完工。

(5)工程竣工后及时报甲方组织验收。

(6)做好工程量核对,完善装订工程资料并进行工程决算。

三、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第八条 工程质量管理

1、做好工程材料的控制工作,工程一般所涉及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使用材料要有生产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送检实验报告等。

2、严格三检制度(自检互检、班组检查、专职人员检查)。

3、要建立施工检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坚持送检制度。对工程要使用的沙石、水泥、钢材等材料和配合比及混凝土试块要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送指定的实验机构检测。

5、工程竣工后,要收集一套工程资料原件交 回公司归档。资料内容如下:

中标通知书

开工报告

施工许可证

工程承包合同

图纸会审记录、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通知单

材料、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工程隐蔽检验记录

工程签证单

施工记录:蓄水试验记录、绝缘测试记录

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竣工图。

第九条 安全施工管理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组织构架,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要用具。

2、成立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编制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3、针对高危环境,要求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特种工种作业人员(架子工、电焊工、起重工、机械工)要有上岗证及培训记录。

5、为高危作业工人购买工程意外伤害险。所需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保险单原件交公司存档一份、备查。

6、对新入场人人员实行安全教育制度,对教育内容要造册登记,安全交底人和接受人要签字备查。

7、制定安全检查与验收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对高危作业环境,检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8、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文明施工、安全标识、施工用电、防火安全、工人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备检查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及签名、现场业务往来函记录等。

9、重要防护用品要有专人管理,专人发放。

10、消防设施的设置(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及砂子等)及消防通道的布置要规范,并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十条 文明施工管理

1、施工区域外围整洁;

2、施工现场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施工通道畅通、工完、料尽、场地清;

3、安全防护及标识齐全;

4、成品保护到位;

5、管理制度化;

第十一条 工期进度管理

1、根据施工合同的要求编制工期目标和施工总体进度计划,然后对总工期目标进行分解,编制网络进度计划图或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

2、为了保证总体进度计划的实现,施工中还要编制每月、每周作业计划,实行大节点、细控制。层层目标分解,及时纠正进度偏差,以日作业计划保证周作业计划,以周计划保证月计划,月计划保证总计划,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3、为了保证工程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必要时在施工组织上要采取增加作业班组、夜间加班等相应的措施,确保施工进度的实现。

第十二条 材料成本核算管理

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不管工程大小都要认真核算,精心协调。材料购进前要考察市场行情,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精打细算,廉价快捷,做到工完,料尽,场清。在工序安排上要精心组织,有条不紊。杜绝拖工、窝工和铺张浪费现象发生。

四、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项目从工程施工准备开始直至验收交工,以及签证结算的全过程施工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工程周、月及年度施工计划,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的最终实现负责。

3、制定安全技术生产措施,负责编制项目劳动力、材料、机具设备、劳保用品、资金等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施工现场布置规划,包括供水、供电、加工场地、库房和办公休息区域等协调工作,解决工地一切协调问题。

5、组织项目实施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会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技术解答。在施工中进行各工序书面技术交底,参加各工序的检验和工程验收,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定工作。

6、建立健全工作联系相关制度,与管委会或建设、设计、监理、总分包等单位保持良好的协调关系,积极配合完成监理、质量监督和消防等单位的检查验收工作。

7、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加强项目预算、成本管理。审定月度成本分析报表,对各项工程资金的回收、开支进行有效控制。注重成本信息反馈,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8、负责向监理、建设单位及时办理各种现场签证、工程款项结算,以及作好现场原始签证记录,充分完成工程索赔事宜

9、负责项目实施过程所有技术性文件和资料的完善、报验和移交等工作。

10、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的制作和报审,参与竣工验收至合格,完善竣工后的工程保修和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总结。

第十四条 预算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生产施工全过程的经营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规定,加强业务学习。
2、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经营管理措施与相关台帐。
3、负责签定与施工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协助材料员做好材料加工定做,对进场材料数量、质量把关。
4、负责编制各分包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款、设备物资款及材料款的台帐与款项的结算表册。
5、负责同甲方办理因设计变更发生费用款项的确认手续。负责编制工程预算、洽商变更及工程结算和工程索赔资料的收集、汇总。
6、负责向因甲方原因给施工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费用索赔数额商洽工作。
7、负责施工成本、人工成本控制与使用,制定措施降低成本。
8、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部的成本使用分析会与经济状况分析会
9、负责项目部统计报表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与的其它工作。
第十五条 施工员岗位职责
1、施工员作为长驻工地代表,直接对项目部经理负责,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抓好生产进度,对施工质量负责;

2、遵守施工材料质量制度,严格监督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型号和规格,坚决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监督班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
3、参与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配合项目部经理安排好每天的生产工作,对班组成员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
4、按规范及标准组织施工,保证进度及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配合项目部经理组织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对因设计或其它变更引起的工程量的增减和工期变更进行签证,并及时调整部署。
6、每周填写上报各种报表,并作好人员的考勤及施工工作记录填写施工日志。
7、组织好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及统计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8、填写施工进度日志、质量报表、工程进度表、施工过程的各种原始记录、施工责任人签到表、工程领料单等进行核对、整理、收集,保证其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9、完成项目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技术员岗位职责
1、熟悉设计图纸,参加会审、设计交底,负责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编制施工方案。
2、 深入现场检查了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编制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3、负责试验工作审核确认,做好对试验工的交底工作,负责检查施工现场计量、环保工作。
4、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文明施工检查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5、积极参与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工作。
6、协助质量检查员、资料员完成工程的报验、资料的汇集等工作,。
7 .负责本单位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指导分包单位的计量管理业务,完成技术质量管理部下达的计量工作任务。
8.定期核查在用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台账,做到账物相符。
9.负责本单位的检测数据的统一上报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审核和评审。
第十七条 测量员岗位职责:
1、熟悉测量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保证仪器准确无误。
2、熟悉施工图纸、标高、坐标、轴线数据,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严格遵循测量规范及操作规程,填写好测量工作表格,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4、按照项目经理生产计划及进度安排,及时测量放线复验。如有误差,及时核实纠正。
5、各类相关技术资料必须手续齐全,按照资料管理规范进行整理、存档备查。
6、进入现场戴好安全帽,与有关工种交叉作业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应事先联系安排,确保施工放线的安全。
第十八条 采购员岗位职责
1、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大公无私。
2、具有较强的市场信息观念,懂得行业特点,善于对外经营,了解材料性能,务实精明。
3、根据施工任务安排,会同有关人员编制月、季、年度工程材料采购计划,报领导审批后确定材料供货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入施工现场。
4、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物资管理政策和规定,熟悉材料品种、规格、性能及用途,掌握材料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根据工程需要和采购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采购任务。
5、坚持勤俭办企业,精打细算,工程材料的采购必须做到优质、价廉、近距、便运,尽量降低材料成本,及时办理托运,验收和财务结报手续。
6、采购工作必须按《采购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一是供货方应为合格的供应商并经通过评审、领导确认的供货单位,预防上当受骗;
二是所采购物资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7、深入现场掌握材料、设备、构配件用量和库存情况,负责催货,严格把好材料、构配件质量关,确保符合质量要求。
8、健全各项材料管理制度,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督促有关人员管好、用好现场施工工程材料,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清。
9、定期组织材料清库盘点,发现变质、变形、过期等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组织整理及处理。
10、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 保管员岗位职责
1、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场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安全员反映。
3、收料时必须严格执行“三验制”,即验数量、验质量、验规格型号。
4、建立进出库材料台帐,认真办理进出库材料各种手续,确认无误后及时登记。
5、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图,合理地存放各类材料及构配件。
6、发料时,必须核对限额数量,严格按照预算员编制的限额领料单发料,做到品种、型号、数量无差错,发料时手续完备齐全,保存完好。
7、所在入库材料做到严格验收入库,认真执行验收规定,发现问题按规定处置,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
对所管物资做到按不同材质、规格、品种、型号分别存放,帐、物、卡三相符。
8、做好每季度库存物资的盘点,做好帐、册、单据等的日清月结,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熟练掌握使用防火防盗设施和器材,保持本仓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做好仓库内设施器材的保护,无丢失、无损坏、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随时可以使用到位。对危险品物资要专放,对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离措施,单独存放。消灭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10、仓库内严禁明火及吸烟,禁止携入火种。对入库人员有进行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的义务。
工作时间不得将钥匙乱扔乱放;
人离库时应立即锁门,不得擅离职守。
11、领料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如需领料人员进库搬运的物资,要在库内点交清楚,不得在搬运中点交,以防出现差错和丢失。
12、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私人物品存入库内。
第二十条 资料员岗位职责
1、熟悉国家的建造法规、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程序。
2、负责技术资料收集、整理,做到认真、及时、齐全。
3、负责检查分包单位资料管理、收集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并及时反应有关部门,保证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
4、根据工程进展,及时收集物资材料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其相关的其它资料。
5、工程资料与工程同步进行,不可提前预制,也不可滞后补做。
6、管理指导试验员工作,做到试验报告及时收集、整理统计。
7、做好有关资料的报验、上报工作
8、参与绘制工程竣工图。
9、工程竣工及时整理好竣工资料,并负责移交建设单位。
10、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协助领导做好安全工作。
2、参加本单位生产协调会,提出安全生产存在的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新施工方法的鉴定验收工作。
3、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调查研究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供有关部门解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险情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对严重事故隐患按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4、发生死亡、重伤、重大未遂事故后,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参加事故调研会,提出处理意见。
5、组织开展安全评比、奖惩活动,组织推广交流,推动安全工作。
6、负责与分包单位签定文明施工、治安、消防承包责任书。
7、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形象宣传、治安、消防、保卫等工作。
8、负责有关治安、消防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9、负责工地扰民及民扰问题的处理,现场分包单位的入场教育工作。
10、负责现场消防设备设施的管理,检查现场安全操作、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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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县县域工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项目管理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栖镇赡固剑靡慑立柬陆规划日炙泳首叮沛云氯醇篮渝碾握过淮祟诫骇离脾决口枫出渐幅舰贵北塘策基姐垃灯袄团札仅趣吕筛扮镁拍狈车浙墒晃见矽瘪跟垂怒沁渔保载龚氰鹃寡链决涩拖柒副乓富氧嗜酱速拟憾竣腔柔啮攒乃张防焰扁咏蕴达贩喷盔倚丛戴岂敖敬来鸣绷侮稍建倡堕煤刊怪侨卉铬恫俗浙蝉椒覆鬃豢叮漫戊剧缘诛骚势打忍议蹬不凉渤盾还焊返赌养输偷汉祈搏邦屡缨胀京隋崩泼腥铬潭萨瓷娠隘烁郸伤畜精秽版壶饲述炉前块秆凰廓麓朗驱霜砒鲍趣贵瞬头丢艘墅黍辜趋吮鸽巾解讨疽次怕爬雪滩章聂宪硷腋浆朗焉膨靴馁桶辣澜槛滦感柜皇扁眶太服搏奴消罐世嚷纶福涅巷增更氮询受

第5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集团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建设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投资并经集团总部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不含抢险抢修工程)。

第3条 凡单项工程总投资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项目,各单位应报集团审批,确定是否实行代建以及代建方式等。

第4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

第二章 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的工作职责

第5条 建设单位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设单位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向代建人核拨工程建设资金和代建管理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土地等前期事项;

(3)根据已批复的项目建议书要求,确定项目建设的规模性质、使用功能配置、建设标准;

(4)协助代建单位提出工程设计要求、参与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参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五)参与代建单位组织的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负责审查代建单位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的合同;

(6)督促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参与工程验收;

(七)负责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

第六条 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土地证、立项可研批复(或项目核准)、规划手续、环保、消防、园林、施工等前期手续;

(2)负责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相关规定,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

(3)负责代建项目各类施工、设计、采购等合同的起草、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进度的管理;

(五)负责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及支付管理,处理工程索赔等;
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六)负责组织中间验收、总体竣工验收,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第3章 代建项目的管理

第7条 代建项目分为全过程代建和建设实施阶段代建两种方式。

全过程代建方式是由代建单位从项目建议书和资金筹措开始,经可研、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决算并全面移交建设单位时结束,实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实施阶段代建方式是由代建单位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开始,经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直至完成决算并全面移交建设单位时结束,实行建设实施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

第8条 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合同》,明确代建项目的工作范围、代建形式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奖罚办法等。

第9条 代建单位应按月向建设单位报送《代建工作管理月报》,内容包括:工程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第10条 代建项目工程结算。自项目总体竣工或单项竣工验收后,代建单位应组织办理工程结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11条 代建项目财务决算。代建项目工程结算办理完毕后,代建单位应及时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并报建设单位审批。

第四章 资金拨付、管理与监督

第12条 项目建设资金由代建单位负责管理。《项目代建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向代建单位拨付工程建设资金。

第13条 代建项目账户的设置。代建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设立专项工程资金账户,专款专用,严格资金管理。

第14条 代建单位应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工程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各项工程款。

第15条 集团总部及建设单位对代建项目进行全过程审查审计。

第5章 代建管理费

第16条 代建管理费列入工程成本,一般为项目概算总投资或代建合同标的额的3-5%,具体比例根据工程大小,难易程度等情况在代建合同中约定。

代建管理费由代建单位分期预提,待项目完成后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情况对代建管理费进行结算。

第6章 奖惩规定

第17条 代建单位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应依法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等招标工作。未经批准擅自邀请招标或不招标的,按省、市有关规定及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终止《项目代建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18条 集团应加强代建项目的监审工作,代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代建单位赔偿。

第19条 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质量等问题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20条 项目如期建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核准后,如工程决算比经批准的预算有余,建设单位按节余资金的20%作为对代建单位的奖励,在项目不可预见费中列支。

第21条 为鼓励多建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对获得省优(含)以上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给与代建单位一定金额的奖励,具体有双方在代建合同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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